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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注释

(1) 那种选择一些数值并将那些具备最高数值的人称为是精英的统计学想法源自于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Pareto),他这样表述他的中心思想:“我们假设在人类活动的每个分支中,个人都有一个指标,作为个人能力的一种符号,这跟学校考试中各种不同科目的分数一样。例如,最高类型的律师将获得10分。没有获得一名客户的律师将得到1分,而0分则给那些彻底的白痴。为自己赚得百万财富的人(不管是用老老实实的方法还是不正直的方法)将获得10分。为自己赚得数千财富的人将获得6分。那些只是成功搬出贫民窟的人得到1分,而进入贫民窟的人则得到0分……所以,我们可以将在活动分支中拥有最高指标的人当作是一个阶级的人,并将这个阶级称为是精英。”维尔弗雷多·帕累托(Vilfredo Pareto),《心灵与社会》(纽约:Harcourt,Brace,1935年),第2027节和2031节。遵照这种方法的人最后得到的不是精英,而是与他们选择的数值相对应的一个数字。跟很多相当抽象的推理方式一样,这个方法非常有用,因为它促使我们用一种清晰的方式进行思考。要想熟练地使用这种方法,请尤其要查看哈罗德·D·拉斯韦尔(Harold D.Lasswell)的《政治学:谁得到什么?何时和如何得到?》(纽约:麦克劳希尔出版社,1936年);而要想了解一种更加系统的使用方法,请见H·D·拉斯韦尔和亚伯拉罕·卡普兰的《权力与社会》(纽黑文市:耶鲁大学出版社,1950年)。

(2) 当然,精英作为顶级社会阶层成员的概念符合盛行的阶层化的流行观点。从技术上讲它更接近于“地位群体”而不是“阶级”,并且约瑟夫·A·熊彼得在《帝国主义与社会分类》(纽约:Augustus M.Kelley出版社,1951年)一书中第113页以后部分,尤其是第137-147页中的“伦理同构环境中的社会阶级”一文中完美地阐释了这一点;他的第三版《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纽约:哈珀出版社,1950)中的第二部分也提到这些。要了解阶级与地位群体之间的区别,请见《马克斯·韦伯:社会学论文集》(由格斯和米尔斯翻译和编辑;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46年)。想要了解帕累托的精英概念与马克思的阶级概念的对比分析,以及关于法国的数据,请见雷蒙·阿隆(Raymond Aron)在《英国社会学期刊》第1卷第1和2节中的《社会结构与统治阶级》(1950年)。

(3) 在近些年中,从一个道德评估人物类型的角度来定义精英和大众的最受欢迎的随笔可能要算何塞·奥特嘉·伊·加塞特(José Ortegay Gasset)在1932年的《大众的反叛》(The Revolt of the Masses,纽约:新美国图书馆出版社,教师版,1950年),尤其是第99页往后的内容。

(4) “美国精英”是一组被混淆和令人困惑的形象,而且当我们使用上层阶级、大人物、要员、百万富翁俱乐部、位高权重者这类的词汇时,我们至少能模糊地感觉到我们自己知道这些词的含义,而且情况经常是这样。但是,我们不经常做的是将这些形象与其他形象进行结合—我们并没有花多少心思在我们的脑海中形成关于整个精英群体的一种一致印象。即使当我们非常偶然地试着这样做时,我们通常也会认为它的确不是“整个的”,也就是说跟我们对它的印象一样,不存在一种精英,而是多种精英,并且他们实际上并不是一个整体。我们必须意识到的是,在我们真正将精英看作是一个整体之前,我们关于精英不是一个整体的印象可能仅仅是我们缺乏分析精确性和社会学想象力的结果。

第一个概念从制度位置的社会学以及这些制度构成的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对精英进行定义;第二个概念则是从所选价值观的统计学角度;第三个是从派系一样的一组人的会员身份的角度;而第四种则是从特定性格类型的品德角度。或者,用俗气一点的简略表述就是:他们领导什么、他们拥有什么、他们属于什么、他们真正是谁。

在这一章中跟在正本书中一样,我将第一种观点(即从制度位置角度定义的精英)作为是通用的观点,并且将其他观点放到这种观点中。这个直接的精英概念拥有一个实践优势和两个理论优势。实践优势是它似乎是了解整个问题的一种最容易和最具体的“方式”,原因可能只是因为存在很多或多或少现成的信息,能够对这类圈子和制度进行社会学反思。

但它的理论优势要更重要。首先,制度或结构性定义并未迫使我们根据我们应当进行调查的定义来做出预先判断。例如,精英在道德方面被构想为拥有特定一类品质的人,这并不是一种终极定义,因为除了在道德方面相当武断之外,它会让我们立即提出疑问:为什么这些人会有这类或另一类品质。因此,我们应当对精英成员真正具有的品质类型保持开放态度,而不是通过定义来在一类或另一类中进行选择。同样,我们不想仅仅通过定义就预先判断精英是否是一种社会阶级的自觉成员。我希望这整本书能清楚阐释的从主要制度方面对精英进行定义的第二个理论优势是:它能让我们用一种系统化的方式将其他三种精英概念融为一体:(1)人们在一生中占有的制度位置决定了他们获得和拥有选定价值观的机会。(2)他们变成的那种心理学人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他们因此而体验到的价值观以及他们所扮演的制度角色所决定的。(3)最后,他们是否觉得他们属于一个选定的社会阶级,以及他们是否根据符合该阶级利益的标准行事,这些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他们的制度位置所决定的,并且依次是由他们拥有的选定价值观以及他们获得的特征所决定的。

(5)  这一章的很多内容是基于我自己在东北部、中西部和南部的很多中型城市中的观察和采访。这本书中的一些成果已经出现在1946年华盛顿第79界国会第二任会期中第135号《参议院文件》中《小企业与公民福利:向研究美国小企业问题的特殊委员会所做的关于更小的战争工厂企业的报告》(与梅尔维尔·J·乌尔默合著)一文,1946年10月份《美国社会学评论》中的《中型城市中的中产阶级》一文,以及《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51年)一书中。我也使用了在1945年夏天在伊利诺伊州的一座拥有60000人口的城市中进行深入研究的过程中所做的野外记录。除另有说明外,这一章的所有引用都是来自于我自己的研究。

(6) “总的来说,今天的波士顿人已经一个分支接一个分支、一个家族接一个家族地从生产型企业中退出了。他们丧失了在自己行业中的主动管理权。他们丧失了对自己城市的政治控制。他们不再像一百年之前作为主导人物那样成为国家政府中的一个人物。他们不再引领公众舆论或私人思想。并且他们也完全丧失了艺术方面的领导地位,而他们以前的影响力已经成为被讽刺的对象。”但“重要的波士顿一流家族并未失去手段或地位。这个城市的统治阶级内部并未出现真正的破裂。并且经济决定论的所有规律都在这个事实中被违背了……目前,依靠给予受托人根据需要来决定是否支付收益的自由裁量权所形成的补充工具,马萨诸塞州的房地产商可能会仅次于共产国际的权力触角。但在三代人以前,他们已经可以将自己的财富安全地实现永恒,或者实现《反永久所有权规则》允许的那种永恒。并且波士顿的家族早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而声望颇高的沙福克县酒吧联盟以及对这些家族有益的关于受托人投资的马萨诸塞州法律条款就在这种习惯中巩固了这些家族的地位。对波士顿来说幸运或不幸的是,这些家族是在他们富裕的时候形成了这种习惯……时间无法使他们的各种稳健投资衰落或者习俗无法让它们变得陈旧。社交权力是他们的,文明也是他们的。但如果他们试图穿过镜子反击回到真实的权力世界的话,他们就会失血过多而死。继续前进并且聚焦于现时权威的是伟大的银行业联盟—第一国民银行。在各种金融依赖关系中,处于该银行联盟下面的是波士顿的工业。从一有些模糊的视角看,再下面是控制这些工业的个人……在旁边,与金融网络或者社交网络没有明显关系的是政治等级制度……而处于政治等级制度之上的是这个城市的爱尔兰天主教等级制度,这种制度与政治等级制度没有明显关系,而只是一种通过共同的血缘和共同的宗教建立起来的关系……无疑存在一些神秘的线索和渠道,能将一个权力焦点引到另一个。当然也有关于这类连接物的足够的传言……但并不存在契约。或者如果有契约的话,那也是基于以下这一点的契约:除了将哈佛大学捆绑到快船尾端的线索外,没有权力线索能通向波士顿人”。(1933年2月份《财富》杂志中的《波士顿》,第27页以后)

(7) 正如费迪南德·伦德伯格(Ferdinand Lundberg)曾经评论的那样,在一个“在字面上炫耀关于公众几乎不感兴趣的主题混乱统计数据”的国家中,不存在关于巨大财富的精确数字。要想列出三代最富裕人士的名字,我不得不尽全力整理可以使用的这类不系统的资料来源。当然,美国巨大财富的所有历史以及占有这些财富的人的传记都让我受益匪浅。在20世纪中,曾经在1924年和1938年两次公布关于高收入者或大有产者的相当系统的信息(见下文)。并且在报纸和杂志上有关于遗嘱认证事实、税务丑闻、富豪轶事的间歇性信息流和虚构故事流。

我开始先列出了在下面的所列的书中提到的出生于1799之后并且据称拥有超过3000万美元或更多财富的所有人。在很多情况中,财富的规模并不是根据姓名来源进行估计的,而通过注意所有可能的姓名,我们搜索了手边所有的来源,用于估计财富的规模。3000万美元的通用标准主要是为了方便。我们发现,这样一个标准将产生371个姓名:因为需要汇编关于其中每个个体的财富和职业的详细信息,因此我们的资源并不允许我们处理一个更大的名单。下面是所用的资料来源:

(1)古斯塔夫·迈尔斯(Gustavus Myers)的《美国巨大财富史》,1907年出版(现代图书馆修订版,1936年);(2)古斯塔夫·迈尔斯的《世袭财富的终结》(纽约:朱利安梅斯纳出版社,1939年);(3)马修·约瑟夫森(Matthew Josephson)的《强盗大亨》(纽约:哈考特布雷斯出版社,1934年);(4)弗雷德里克·刘易斯·艾伦(Frederick Lewis Allen)的《万物之灵》(纽约:哈珀出版社,1935年)。(5)费迪南德·伦德伯格的《美国60大家族》,(纽约:卫城出版社,1946年),我们对这本书的谨慎使用将在下面的第(14)条中进行讨论;(6)狄克逊·韦克特(Dixon Wecter)的《美国社会传奇》(纽约:斯克瑞伯纳出版社,1937年);(7)1936年11月《财富》杂志中的《最富有的美国女性》;(8)斯图尔特·H·霍尔布鲁克(Stewart H.Holbrook)的《巨头时代》(纽约:双日出版社,1953年)。相当多的细节都是基于迈尔斯的作品以及其他历史学家的作品,这本书主要是流行的一个早期作品;(9)1952年《世界年鉴》第381页和1953年《世界年鉴》第783页上的《历史上的著名美国人:美国工业领袖、金融家和商人》,并未包括财富的估计值;(10)克利夫兰·艾默利(Cleveland Amory)的《最后一招》(纽约:哈珀出版社,1952年)。上面提到这些资料来源中自然会存在很多人名上的重复,但它们都提供了其他来源未提到的信息。

还有3个资料来源需要更详细的讨论:

(11)在1924年以及在1925年,一项临时法律允许公布关于为1923年和1924年的收入所支付的所得税规模的信息。记者们获准进入美国国税局的各个办事处,并且在这里复印人名以及每个人支付的税金。这次数据公布在行政上是如此草率,以至于一份报纸公布了关于另一份报纸忽略的一个人的数据,并且有印刷错误,而且在一些情况中,所有的记者都遗漏了大家熟知的已经支付大量税金的人的名字。(当然,也存在一些富人,他们的所有收入都是免税的。在选择1924年的所得税列表进行研究时,我们选取了截至1925年9月份,在《纽约时报》和《纽约先驱论坛报》中或者其中一份报纸中所列的已经支付20万美元或更多税金的所有人。)

当时这些水平的平均税金构成了总收入的大约40%,所以支付20万美元的税金反映了1924年大约50万美元的年收入。由于大部分这类高收入都是源自投资,因此5%的总体投资收益率数字将意味着如果一个人从投资中获得50万美元收入的话,他拥有的资本必须是大约1000万美元。我们已经假定,当时大部分财富中只有大约三分之一是应纳税收入来源,因此,纳税人拥有的总体财富将要比应纳税财富多三倍。(在上面引用的书中,费迪南德·伦德伯格曾经根据1924年的收益率进行过计算。他评论说,“在个体情况中,将支付所得税所依据的净财富乘以3得出的结果可能会有些失真,但这似乎是获得一个一般近似值的唯一方法,并且由于这个方法能给出一般正确的结果,因此整体情况并没有太过夸张。相反,它是非常保守的。”原书第25页。我认为情况的确是如此。)那么,根据这些计算,20万美元的税金就表明50万美元的收入、1000万美元的应纳税财富以及3000万美元的全部财富。

来自1924年过后遗嘱认证的这些财产中的大部分证据显示,这些计算是相当准确的。例如,根据这些计算,小理查德·特勒·克兰(Richard Teller Crane,Jr.)支付的43.4万美元的税金说明他有总共6480万美元的财富,而他在1931年去世时,留下了5000万美元的财产。奥格登·米尔斯(Ogden Mills)1924年支付的37.2万美元的税金表明他有5550万美元的财富,而他在1929年去世时,留下的财产是4100万美元。当然,在有些情况中人们的财产要比上面计算的少很多,但通常人们都知道他们已经损失了金钱(如在1929年的大崩盘中倾家荡产的谷物投机客亚瑟·W·卡顿),或者在死之前已经将财富赠送出去。我把在任何一个时间中拥有3000万美元财富的人都包含在内。我知道并没有系统地使用这些人名。费迪南德·伦德伯格在1937年汇编了一份“60大家族”名单,它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家族,并且它里面的家族数量并不是60个,而是大约74个。但他的确对它们进行了系统分析。通过“系统化”,我了解到汇编名单上每个人的相似信息,并由此进行推广。

伦德伯格所做的是①将血缘关系(有时仅仅是亲属关系)推广到权力和金融小集团中。我们不喜欢将两者混淆。此外,②我们不赞同他从《纽约时报》上提取的名单,该名单并不是由家族、个人或公司一致构成的,而只是一个混合物。

在所谓的60大家族中,存在由多个成员的税务支付代表的37个“家族”。在摩根家族中,包含8个不相关的人士,并且另一组的7个家族构成了名单中第38个“家族”(也就是“标准石油集团”)。这份列表中有22个人在1924年支付了从188,608美元到 791,851美元的税金。因此,如果“家族”指的是一种血缘纽带的话,那么这份名单中应当有60多个家族。但这份名单甚至并未完全涵盖这些家族,因为里面只包含了这个家族名下支付税金的那些人。此外,还有很多人在1924年支付的税金要比伦德伯格所列的很多人高很多,如J·H·布鲁尔(J.H.Brewer)和L·L·库克(L.L.Cooke),但他们并未被包含在“60大家族”的名单中。伦德伯格先生似乎忽略了其中并未列在《纽约时报》上但却列在《纽约先驱论坛报》上的一些人(并不是所有人)。

对获取最富有人士名单这个目的来说,更重要的在于这样的一个事实:当考虑个人的时候,伦德伯格60大家族名单中的一些家族甚至并未出现在非常富有人士的行列中。例如迪灵家族(Deerings):伦德伯格使用了3个迪灵家族的人,并且三个人支付的税金加起来达到315,701美元。我们并未在我们的“超级富豪”名单中包含迪灵家族,因为詹姆斯·迪灵支付的税金只有179,896美元,查尔斯·迪灵只有139,341美元,而第三个迪灵家族的人只有大约7000美元。同样的程序也适用于塔夫脱家族(Tafts)、雷曼家族(Lehmans)和迪佛斯特家族(deForests)。他们无疑都是富裕人士,但富有的程度却不及我们感兴趣的那些人。

(12)关于私人财富规模的一个更新的系统化信息源是美国临时经济委员会(TNEC)的第29号专题论文:《200家最大的非金融企业中的所有权分布》(华盛顿:美国政府印刷局,1940年)。这个专题论文给出了1937年或1938年中200家最大的非金融企业中每家企业的前20大股东,以及这些企业的董事和高管们的持股情况。虽然它的确包含大部分知名的以产业所有权为基础的富人,但这份名单并不完整:它并未涵盖以政府或地方债券形式、以不动产形式或在金融商行中持有的财富。此外,在很多情况中,工业企业的所有权甚至会通过将很多股票的所有权记在各种不会泄露实际拥有者姓名的投资公司的名下来进行伪装。不过,这份TNEC的名单代表了我们在后期找到的最佳名单。与19世纪的分散案例研究相比,这份名单揭示的富人是相当稳定的一组人。

根据这个来源,我选取了在1937年或1938年中在所有上市公司中总共拥有价值1000万美元或更多股份的所有人。将这个数字乘以3(再次假设应纳税财富只代表了个人拥有总财富的三分之一)就得到了在30年代末期拥有超过3000万美元或更多财富的所有人。

(13)上面的资料来源都未提供关于超级富豪的真正最新的信息。当然,各种书籍中提到的以及在1924年和1938年名单中的很多人仍然在世,并且我们已经发现了那些已经去世的人的现存继承人—通过讣告,我们尝试追踪选中的所有人的财富,并且在我们的名单中包含我们发现已经继承3000万美元或更多财富的所有继承人。

(14)为了获得关于现在活着的人的信息,我们联系了以下机构和政府部门(其中每个机构和部门的各个官员都为我们提供了他们可以提供的此类信息,其中没有信息是“官方的”,并且对我们来说没有信息是很有用的):纽约联邦储蓄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商务部国内商业局,以及美国国税局的统计部门和信息部门。我们也联系了以下私营组织的个人:邓白氏公司、全国工业咨询委员会的商业经济部、《华尔街日报》、《巴伦周刊》、《财富》、罗素·赛奇基金会、《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布鲁金斯学会、美国国家事务局联邦储蓄和贷款部,以及两家私人投资公司。在这些组织中见到的人只向我们提及了我们已经知道的资料来源。一些人从未考虑过这些问题,其他的似乎对关于“找出”最富有人士的想法感到有些震惊,其他人对这个想法非常着迷,但却对提供资料来源无能为力。我非常感谢弗雷德·布鲁姆(Fred Blum)教授,他为我们进行了其中大部分联系,并且为整个问题提供了有益的评论。

(15)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过后的这些年中,我一直在研究现有的论文和期刊,看它们是否提及其他千万富翁。我已经从《商业周刊》、《外观与生活》和《时代》等杂志以及从《纽约时报》中找到了更多名称,其中主要是德克萨斯人创办的新企业的名称。在搜索更多名称的过程中,我得到了很多对此感兴趣的学生和朋友的帮助。

由于人名采集必然具有的混杂的特征,因此我们不能确定并且我也不会声称这个名单包含了美国在过去100年中的所有最富有的人,或者是我们在名单中包含的所有人都能用事实证明曾经拥有3000万美元的财富。

但我们可以非常肯定地说两件事:①存在相当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3000万美元这个数字的准确性。在已经去世的人的例子中,我查看了遗嘱,并且发现这些估计似乎是相当准确的。②即使这份名单不能被证明是穷尽了所有最富有的人(包括拥有规定金额的所有个人),但从任何合理的定义来说,所有这些人无疑都属于美国最富有的人。在我们的名单中,我们确实会漏掉一些应当包含在内的人,并且囊括了一些不应该在名单中的人。但我们已经包含了所有能找到公开信息的那些人,并且我们认为可能出现的此类错误并不会对我们的研究产生重大影响。总之,我们不可能得到准确和经过证明的名单。对我们来说,这份名单是相当合理地接近于过去100年中美国最突出的超级富豪。

我们将上面提到的程序的大纲、所选的初步名单以及我们定为拥有较少财富的人的名单都发给了以下人士,让他们提供建议和批评: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产业经济局的约翰·M·布莱尔(John M.Blair)博士;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托马斯·科克伦(Thomas Cochran)教授;哥伦比亚大学的谢帕德·克拉夫(Shepard Clough)教授;哈佛大学企业家历史研究中心的亚瑟·科尔(Arthur Cole)、利兰·H·詹克斯(Leland H.Jenks)和西格蒙德·O·戴蒙德(Sigmund O.Diamond)教授;哥伦比亚大学的约瑟夫·多夫曼(Joseph Dorfman)和罗伯特·S·林德(Robert S.Lynd)教授;斯坦福大学的弗兰克·弗莱德尔(Frank Freidel)教授;《商业周刊》的弗兰克·福格蒂(Frank Fogarty);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的欧内斯特·戴尔(Ernest Dale);以及《纽约邮报》和布兰迪斯大学的马克思·伦纳尔(Max Lerner)。我要感谢这些人士在这个问题上所付出的时间、关心和帮助,但他们决不为任何事实或判断错误负责。

在371个人名中,我无法从传记来源研究、上面提到的书籍以及报纸文件中找出其中69个人的任何生平信息。这些人名中有超过一半是来源于1924年的纳税名单,其中我们只能根据姓氏以及名字首字母进行判断。20年代中很多高收入的投机本质使我相信,其中很多收入很可能并不代表持久的大量财富,并且我们关心的是美国“最著名的”超级富豪,这使我们可以将这69个人从超级富豪的名单中删除。这无论如何都是必要的。

在对我们感兴趣的时期内的美元价值进行一些修正的过程中,我根据三代富豪中每一代的财富规模对他们进行了归类。我咨询的那些经济历史学家表示,他们“不知道有任何符合要求的工具能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换为很长一段时期的购买力等价物”(西格蒙德·O·戴蒙德和利兰·H·詹克斯在1954年3月30日给作者写的信)。当然,当人们能进入到千万富翁的行列中时,作为维持相对购买力目标的生活成本就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对于每一代富豪,我选取了90名最富有的人士。因此,我们就要考虑这三个历史时期中每个时期的最著名和最富有的大约90个人。这使我们得到总共275个案例用于集中分析,也就是我们熟知的所有资料来源提到的371个案例的前74%。

在被选为第1组的90个案例中,富豪出生年份的中值是1841年,去世年份的中值是1912年。因此,当中值年龄为60岁时就是1901年,因此第1组就被视为是1900一代的富豪。

在被选为第2组的95个案例中,富豪出生年份的中值是1867年,去世年份的中值是1936年。因此,当中值年龄为60岁时就是1927年,因此第2组就构成了1925一代的富豪。

在被选为第3组的90个案例中,富豪出生年份的中值是1887年,去世年份的中值是1954年。因此,他们平均在1947年是60岁,第3组因此就是1950一代的富豪。

(8) 即使在1900年,当只有39%的超级富豪是来自上层阶级时,大约有25%的超级富豪也是这种家族经理类型的经济人。作为一名海军准将的儿子,1900年去世的威廉·亨利·范德比尔特(William Henry Vanderbilt)成了范德比尔特企业的一名保守的经理,并且当这些企业达到财务上的高点时,他实际上是这些企业的领导者。当然,很难知道铁路证券价值不断升高是由于他既不投机也不精心的管理,还是源自客观变化。他的儿子们花更多时间在欧洲玩时尚游戏。与铁路经济的衰落相比,他们的懒惰可能不算是范德比尔特财富相对缩水的原因。(维恩·安德鲁斯的《范德比尔特传奇》,纽约:哈考特布拉斯出版社,1941年)。P·A·B·韦德纳的儿子乔治·D·韦德纳(George D.Widener)成了23家公司的股东,以及18家公司的总裁和董事。他是一名积极类型的经济人,他在1902年参与了一组欺诈活动,称赞一家疲弱的公司,从而使他能在公司破产前卖出自己在其中的股票并从中退出(1912年4月的《费城大众公志》以及1902年9月23日的《费城报》)。

例如,在现在的家族经理中,有一个叫文森特·阿斯特(Vincent Astor)的人,他是约翰·雅各布·阿斯特(John Jacob Astor)的曾孙。他是一名帆船和赛车爱好者,但他却让寻找懒散丑闻生活的社会版编辑们失望了,他在他父亲去世时从哈佛大学退学,并在21岁时开始在纽约市提高阿斯特土地的价值。年轻的文森特更改了管理政策,他废除很多公寓并尝试将中产阶级和上层阶级带到阿斯特的土地上,这当然就为他提高了价值(哈维·奥康纳的《阿斯特家族》,纽约:诺夫出版社,1941年,第336页)。并且,约翰·D·洛克菲勒三世的日常决策涉及调配数百万美元资金。他全职从事他所培训的内容:在国际范围内的慈善工作。此外,他还是很多美国企业中的积极董事,包括纽约人寿保险公司和大通国民银行。

(9) 要了解关于1938年连锁关系的详情,请见TNEC的第29号专题论文:《200家最大的非金融企业中的所有权分布》中第59页以及第533页以后的部分;还有TNEC的第30号专题论文:《1710家拥有在全国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企业的持股调查》。在1947年,美国金融和非金融企业的更广泛基础的情况几乎跟1938年前200家非金融企业的董事-所有者情况一样:在担任1600家主要企业董事的10000人中,大约1500人是在多个董事会任职。从1914年开始,人们担任两个或多个处于竞争关系的企业的董事是违法行为。在1951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主张,它向让法律扩大囊括拥有特定规模的两个或多个企业,而不管他们是否处于竞争关系。“目前的法律……限制过度,认为连锁董事会可能妨碍竞争。只有当连锁的企业之间现在正存在或者已经存在竞争时才适用这个法律。当这些公司可能很容易成为竞争者,并且如果没有这种连锁的影响的话他们很可能会竞争时,这个法律就不适用……[法律]只适用于竞争者之间的直接连锁,但间接连锁中也存在减少竞争的可能性。”请见《联邦贸易委员会关于连锁董事会的报告》(华盛顿:美国政府印刷局,1951年),尤其是第14-15页。

在1950年,在美国的25家最大的企业中存在556个董事职位。现在担任美国驻英国大使的温思罗普·W·奥德里奇当时在其中的4家公司(大通国民银行、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纽约中央铁路公司和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中拥有董事位置。有7个人在这些公司中的3家中每个人都拥有董事职位;有40个人是在2家公司中;有451人是只在1家公司中担任董事。因此,这25家公司的556个董事会席位中有105个是被48人占有。请见由美国国会图书馆立法参考服务部为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伊曼纽尔·赛勒(Emanuel Celler)国会议员准备的表格:《在司法委员会垄断力量附属委员会前举行的听证会》,美国众议院,第82届国会,第一届会期,序列1,第2部分(美国政府印刷局,1951年),第77页,图示A。

企业权力以及(有和没有连锁董事的)企业界的非正式协调的集中程度已经达到如此的程度,以至于劳工部预计,只有大约147名雇主会真正与他们的劳动力商讨他们的工资条款。这些讨价还价设定了工资合同的模式。成千上万的其他雇主可能会接受商讨的提议,但他们很可能会最终采用少数大企业设定的模式。请见1952年10月18日的《商业周刊》第148页;弗雷德里克·H·哈比森和罗伯特·杜宾(Robert Dubin)的《工会–管理层关系的模式》(芝加哥:科学研究联盟出版社,1947年);米尔斯的《新当权者》,第233页往后,以及弗雷德里克·H·哈比森和约翰·R·科尔曼的《集体谈判中的目标和策略》(纽约:哈珀出版社,1951年),第125页往后。

(10) 陆军军官花名册在1942年至1953年期间产生了36人,其中每个都是4星或5星上将:乔治·卡特莱特·马歇尔、道格拉斯·麦克阿瑟、马林·克雷格(Malin Craig)、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亨利·A·阿诺德(Henry H.Arnold)、约瑟夫·W·史迪威(Joseph W.Stilwell)、沃尔特·W·克鲁格(Walter W.Krueger)、布里恩·B·萨默维尔(Brehon B.Somervell)、雅各布·L·德弗斯(Jacob L.Devers)、马克·W·克拉克(Mark W.Clark)、奥马尔 ·N·布兰得利(Omar N.Bradley)、托马斯·T·汉迪(Thomas T.Handy)、考特尼·H·霍奇斯(Courtney H.Hodges)、乔纳森·M·温赖特(Jonathan M.Wainwright)、卢修斯·D·克莱(Lucius D.Clay)、约瑟夫·L·柯林斯(Joseph L.Collins)、魏德·H·海斯利普(Waide H.Haislip)、马修·B·里奇韦(Matthew B.Ridgway)、沃尔特·B·史密斯(Walter B.Smith)、约翰·E·赫尔(John E.Hull)、詹姆斯·A·范弗里特(James A.Van Fleet)、阿尔佛雷德·M·格伦瑟(Alfred M.Gruenther)、约翰·R·霍奇(John R.Hodge)、卡尔·斯帕茨(Carl Spaatz)、霍伊特·S·范登伯格(Hoyt S.Vandenberg)、缪尔·S·费尔柴尔德(Muir S.Fairchild)、约瑟夫·T·麦克纳尼(Joseph T.McNarney)、乔治·C·肯尼(George C.Kenny)、劳瑞斯·诺斯塔德(Lauris Norstad)、本杰明·奇德劳(Benjamin Chidlaw)、柯蒂斯·E·勒梅(Curtis E.LeMay)、约翰·K·坎农(John K.Cannon)、奥特·P·维兰德(Otto P.Weyland)。

1950年的典型将军出生的平均年份是1893年,并且父母都是美国人,拥有英国血统。从进入军事学院或服役的第一年开始算起,要想在52岁时达到顶级指挥地位或者将军职位的话,需要花35年。将军的父亲是一名来自中产阶级的专业人士,并且可能有政治友谊或关系。典型将军毕业于西点军校,也可能毕业于陆军的4所院校。如果将军信教的话,他可能是新教徒,并且也许是圣公会教徒。他内在地会娶一名中上层阶级的女孩,而女孩的父亲可能是一名将军、专业人士或商人。他属于大约3个俱乐部,如陆军-海军俱乐部、陆军-海军乡村俱乐部以及共济会俱乐部。他已经写了大约2本书,并且已经有人写关于他的事情。他还收到了两个荣誉学位,并且可能期望收到更多。

1950年选中的25名海军上将和五星上将是:哈罗德·R·斯特尔克(Harold R.Stark)、欧内斯特·J·金(Ernest J.King)、切斯特·W·尼米兹(Chester W.Nimitz)、洛尔·E·英格索尔(Royal E.Ingersoll)、威廉·F·哈尔西(William F.Halsey)、雷蒙德·A·斯普鲁恩斯(Raymond A.Spruance)、威廉·D·莱希(William D.Leahy)、乔纳斯·H·英格拉姆(Jonas H.Ingram)、弗雷德里克·J·霍恩(Frederick J.Horne)、理查德·S·爱德华兹(Richard S.Edwards)、亨利·K·休伊特(Henry K.Hewitt)、托马斯·C·金凯德(Thomas C.Kinkaid)、瑞亨·K·特纳(Richoon K.Turner)、约翰·H·托尔斯(John H.Towers)、德威特·C·拉姆西(Dewitt C.Ramsey)、路易斯·E·德菲尔德(Louis E.Denfield)、查尔斯·M·库克(Charles M.Coke)、理查德·L·科诺利(Richard L.Conolly)、威廉·H·P·布兰迪(William H.P.Blandy)、福里斯特·P·谢尔曼(Forrest P.Sherman)、亚瑟·W·拉德福德(Arthur W.Radford)、威廉·M·费克特勒(William M.Fechteler)、罗伯特·B·卡尼(Robert B.Carney)、林德·D·麦考密克(Lynde D.McCormick)、唐纳德·B·邓肯(Donald B.Duncan)。

1950年的海军上将出生的平均年份是1887年,并且父母都是美国人,拥有英国血统。从进入海军学院第一年开始算起,他要花40年才能达到顶级指挥位置,并且实现这个目标时他是58岁。他出生在美国东部-北部-中部的某个地区,并且成长在中大西洋地区。他出生在城市地区,并且当海军上将大约17岁时,他的父亲是一名军人。他父亲当时的阶级水平是中上层阶级,并且这个家族可能有一些关键的政治关系。他从海军学院毕业,并且以前曾接受过一些大学教育。在服役期间,他也从一些专业学校中毕业,如海军战争学院(这是指挥官和舰长们的顶级学院)。他信仰的宗教是圣公会,而他的岳父是来自中上层阶级,并且是专业人士或者商人。他可能已经写了一本书,并且现在正在写另一本。他可能已经获得了一个荣誉学位,如果没有的话,预计很快就会得到一个。

(11) 在1898年至1940年期间,在正规军中拥有过至少1年将军军衔的465人中,有68%是西点军校毕业,剩余的人中大部分是在20世纪的前10年中进行服役。有2%的是工人阶级出身,27%是专业人士的儿子,21%是商人的后代,22%是农民的儿子,14%是公职人员的儿子,14%是军人的儿子。他们中间,有63%是圣公会教徒或长老会教徒,28%是其他类型的新教徒,并且9%是天主教徒。请见R·C·布朗(R.C.Brown)在1951年威斯康辛大学的博士论文《美国将军们社交态度:1898-1940年》。

(12) 除另有引用外,这一章第1部分所展示的统计数据都来自一个关于下面引用的1789年至1953年6月之间的职位拥有者的出身和职业的原始研究。要了解关于这项研究的一份早期材料发布(其中不包括艾森豪威尔政府),请见C·赖特(C.Wright)和路得·米尔斯在1952年11月的《万象》杂志中的《政治中最有用的是什么》一文。还有H·杜威·安德森(H.Dewey Anderson)在《科学月刊》第×期第511页后面的《我们国家统治者的教育和职业成就》一文;以及理查德·B·费舍尔(Richard B.Fisher)的《美国高管》(胡佛战争、革命与和平研究所和图书馆;斯坦福大学出版社)。

如果我们想了解更高层的政客的话,我们必须收集的不是一个或两个甚至五十个政客的信息,而是已经占据最高政治位置的几百名政治家(也就是这个简单意义上所讲的政治精英)的信息。这个备注中展示的统计数据涉及的是在1789年至1953年6月之间占据以下职位的513名人士:总统、副总统、众议院议长、内阁成员以及最高法院法官。将所选的人称为是“政治家”或“政治精英”就会招致对他们当选的争议。在这一部分中,我已经尝试只囊括美国政府中的顶峰人物。主要的遗漏涉及立法者:即使只包含这么长一段时间中的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委员会主席们也已经超出了我的研究手段。但这类人是“政客”的原型。但在这一部分中,我感兴趣的并不是对全部的美国政客,而是那些担任正式政府领导的人。他们是否是政党政客是我试图要解答的一个问题。参议院的主要成员甚至关键州的州长们有时也的确是会在没有担任我们这里研究的一个顶级政府职位的情况下行使全国政治权力。但很多参议员和州长们都落入了我撒的网中:在这513个人中,有94个人担任过州长,143个是美国参议员。当然,我并不是要主张说占据这些职位的人以及我选择的513名政治家中后来占据其中一个职位的人就是最有权力和最重要的参议员和州长。这类“政党政客”会在第11章平衡理论中进行讨论。

在美国历史中已经达到政府顶峰的这500个人中,有60%是来自相当富裕的家庭环境,他们是生活优越的孩子,他们的父亲通常是本地社会中的成功人士,并且经常是富裕人士。他们的家族属于美国最上层的5%或6%的人口,能够为他们提供在选择和追求自己职业时的明显优势:其中28%的人来自于由土地富豪、大商人、实业家、全国知名的金融家或拥有巨大财富和全国地位的专业家族组成的显赫上层阶级;30%来自于由商人、农场主和专业人士等虽然没有全国地位但却在自己的本地社会中相当成功和杰出的人士组成的中上层阶级。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24%)的人来自于不穷也不富的中产阶级。他们的父辈通常是受人尊敬的商人或农场主,或者是从事法律和医学等职业,或者是在未来的政治家们离开校园时去世,让他们不太富裕的家庭处于一个不是很舒适但却能够控制的环境中。

最后十分之二(18%)的人出身于底层阶级家庭,其中13%来自于小企业或小农场家庭,这些家庭做得并不成功,但却能轻松地让他们超越悲惨的贫困。而另外的5%则来自于由工资劳动者或贫穷的小商人和农民组成的阶级。

从职业方面来讲,在每一代人中,来自于商业和专业人士家庭的政客的比例要大于这类家庭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工作人口中专业人士的比例从来没有超过7%,并且多年以来的平均值是2%。但这些政治精英中,有44%是来自这样的父辈家庭。商人在美国总劳动人口中的比例从来没有超过10%,但有25%的政治精英是商人的子女。农民在劳动力中的比例从来没有低于18%,并且平均值超过50%,但只有27%的政治精英是来自农场。此外,子女成为政治精英的“农民”中,富裕的人数要比不富裕的人多很多。

对一个下决心进入政界的人来说,有一个做州长或在华盛顿做参议员的父亲很少会是一个劣势。甚至有一个身处这类职位的叔叔或岳父都是非常有帮助的。这些高级政客中,至少25%的人的父亲在儿子离开学校时担任着某种政治职位。并且当考虑政治关系和所有亲属时,我们发现,至少30%的政治家被知道是在开启自己职业生涯时拥有此类的政治关系。在这方面,也有某种减少:在美国内战结束前,有十分之四的政治家有亲属之间的政治关系,但在南北战争过后,这个比例下降为大约十分之三。

当然,在美国政治中也有政治王朝。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在整个美国历史中,超过一半多的高层政客是来自于以前与政治事务没有联系的家族。他们更经常是来自拥有很高社会和经济地位的家族,而不是有政治影响力的家族。

由于有如此多的高层政客是来自于能提供显著优势的家庭,因此也就不奇怪其中不低于67%的人是从大学毕业。即使在当今这个美国教育的历史巅峰时刻,在美国年龄足够上大学的所有人中,实际上过大学的人也只有6%或7%。但在19世纪的前25年,当时的确只有很少人是大学毕业,但那时拥有高级政治职位的人中有54%是从大学毕业。一般来说,每一代高层政客都包括更大比例的大学毕业生,因此从一个更高层面上来讲,也就与美国整个教育历史并行发展。

此外,与普通的大学毕业生相比,政客们上的大学也更经常是常春藤联盟高校。哈佛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每一家都有8%的校友成为高层政客。耶鲁大学处于第三位,有大约6%。上常春藤联盟高校的人略超过四分之一,并且在上过大学的人中有超过三分之一上的是常春藤联盟高校。如果将达特茅斯学院和艾姆赫斯特学院这类名校包含在内的话,那么所有高层政客中有三分之一上的是一流东部高校,而上过大学的人中有44%上的是这类院校。

这些人中有超过一半的人是在大西洋海岸长大,并且在东部接受教育。虽然有西进运动,但这个比例是如此之大,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人口稠密的纽约、州、宾夕法尼亚州和新泽西州等中大西洋地区各州是顶级政客的发源地。虽然在1820年至1953年期间有4000万国外出生的移民来到美国,但只有4%的美国政治家是国外出生的。其中只有2%是在美国之外的地方长大,并且这其中大部分都是美国开国元勋们那一代的人。

美国的高层政客并不仅仅是政客。实际上,这513人中,只有5人在达到顶级职位前只从事政治这一种职业。在美国的整个历史中,大约四分之三的政客是律师,四分之一是商人,有一小部分(大约4%)是其他职业。美国经济的工业化直接反映在这样的一个事实中:南北战争刚结束后时政客中商人的比例是战争开始前的三倍。从那时起,这个事实仍然多少保持不变: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接近三分之一的高层政客是商人,而在最近的政客中(也就是艾森豪威尔政府的政客),有超过40%是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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