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陈述可以作为一个论证的结论,又可以作为另一个论证的前提。如:
前提: 刹车不灵,发动机烧机油,变速器不灵,这辆车很难发动。
结论1: 这辆车该报废了。
结论2: 我们该买新车了。
这个例子中的陈述“这辆车该报废了”是一个论证的结论,也是“我们该买新车了”的前提。
如果一个论证的前提不被确信或引起争议或遭遇挑战,论证者就要为之辩护,论证该前提是真实的。当为辩护一个论证的前提而提出新论证的时候,原论证的前提就是新论证的结论。在这个意义上,一个论证的结论就是另一个论证的前提,论证的过程往往由多个推理环环相扣而形成推理链。但每一推理链都有其起点。如果我们不停地要求断言者论证他的每个前提,就像年幼的孩子不停地询问“为什么”,这不仅是惹人恼怒的,也是不理性的。如果你问“为什么这车该报废”,也许会得到:“这车难以启动”的回答,如果你接着问“为什么认为这车难以启动”,或许让人难于回答。
拓展结论指示词
论证中运用下列语词,通常表示就已经给出的前提将要得出结论(“……”表示结论)
例如:斯塔西开保时捷,这显示她或者她父母很富有。结论是:她或者她父母很富有。前提是:她开保时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