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子可以跻身我曾花最多时间研究的前5名。
本案的2名被告是一对昔日的情侣,他们在7年间曾经历4次审判,2次被判有罪,2次无罪。第二次判决时,法院门外聚集了成千上万的人和从世界各地赶来的媒体。当法官宣告他俩无罪时,法院外的围观人群中哭声和抗议声一片。甚至有人高声演讲,安慰众人,还有最高法院呢,我们一定会把她定罪的!这个她,就是本案的女主人公阿曼达·诺克斯(Amanda Knox)。她来自美国,貌美、聪慧,案发时年仅20岁,是一个大二学生。案发经过被告和意大利警方对于究竟发生了什么的陈述有很大出入,所以我先说一个较为中立的版本。
阿曼达·诺克斯(Amanda Knox)
本案发生在2007年,意大利的一座位于山顶的小城佩鲁贾。虽然佩鲁贾只有15万人口,但一点都不冷清,因为大学多,超过四分之一的人口是学生,而且有不少是外国留学生。整个城市里酒吧等场所鳞次栉比,一到夜间就灯红酒绿,年轻人彻夜喝酒作乐。整个城市虽然纵情声色,但在本案发生以前,已经20年没有命案发生了。案发现场位于Via della Pergola路7号的一栋小楼内。它的一楼是一个四居室的公寓,住了22岁的来自伦敦的女留学生梅瑞迪思·克尔彻(MeredithKercher),20岁的来自美国的女交换生阿曼达,和2个20多岁的意大利女律师菲洛梅娜·罗马内利(Filomena Romaneli)和劳拉·梅泽蒂(Laura Mezzetti)。它的地下室里住了4个意大利男孩,他们和梅瑞迪思与阿曼达的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玩。
案发现场,Via della Pergola路7号的小楼
2007年11月1日是意大利的公众假期,所以住Via della Pergola路7号的意大利室友全都出城了,包括楼下的4个男生,留在城里的只有阿曼达和梅瑞迪思。那晚,梅瑞迪思与3位英国女性朋友在他人家共进晚餐。她在2045左右,与朋友在距离Via della Pergola路7号约400多米远的地方告别,独自回家。之后发生了什么,再无定论。23点左右,一个街对面的租客声称听到从Via della Pergola路7号里传出一声尖叫。此后,租客听到不止一个人的脚步声匆匆忙忙从那个房子里奔出来,沿街朝不同方向逃走。
11月2日中午,有人在离Via dela Pergola路7号不远的公园里捡到一部手机,交给了警方。警方查到,手机属于菲洛梅娜(上文提到的意大利女室友),于是派了2个通讯警,去她所住的Viadella Pergola路7号看看情况。当他们到达时(对于几点到达有争议),他们看见阿曼达和她的男友索莱克(Sollecito)站在房子门口,神色有点奇怪。这对小情侣声称自己刚打电话报警,没想到这么快来了2个通讯警(通讯警和警察不同)。他们为什么报警呢?他们说了第一个版本。
昨晚(11月1日),阿曼达在男友索莱克家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10点多,阿曼达回到Via delaPergola路7号洗澡、换衣服。她在事后接受采访时声称,因为嫌索莱克家的淋浴房太小,所以才回家洗澡。她在进家门时就发现有点不对劲,大门竟然敞开着,她喊了几声,无人应答。随后当她走进浴室时,发现与梅瑞迪思共用的浴室水槽和水龙头上有几滴血迹。她觉得可能是梅瑞迪思弄的,并未太在意。
刷完牙,冲完澡后,阿曼达走出淋浴房,才发现地毯上有一大块血迹(后被证实是一个赤足血脚印)。但她认为可能是有人割伤自己了,还是未太在意。随后她来到菲洛梅娜和劳拉共用的浴室(面积比较大)吹头发,发现在马桶里竟然有没被冲掉的粪便。她这才有了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此后,阿曼达回到了索莱克的家,告诉他这些奇怪的事,又和他一起回到了Via della Pergola路7号。索莱克后来对警方说,他经过菲洛梅娜的卧室(房门敞开的)时一眼发现,里面一片狼藉,有一扇玻璃窗被人打破了。通讯警听到这些情况,进入公寓查看。不多久,菲洛梅娜的男友,以及菲洛梅娜本人接到阿曼达的电话后,也先后来到了房子里。菲洛梅娜一听说丢手机的事,就有了不祥的感觉。因为在公园找到的那个手机,虽然是注册在自己名下,但其实是梅瑞迪思在用。
而梅瑞迪思为了和她在英国的妈妈保持联系,手机从不离身。当她又听说梅瑞迪思的房门是锁着的时候,立刻表示担忧,希望警察能撞开。通讯警不愿撞门,而这时菲洛梅娜男友的友人出马,用力一脚把门踹开了。接着,大家看到了恐怖的一幕。
房间里到处是鲜血,墙上留有一个血手印,地上有多个血脚印和一条厚厚的被子,揭开来,梅瑞迪思半裸的尸体就躺在地板的血泊中。经法医检测,梅瑞迪思的尸体上有16处瘀青和7处刀伤。她的脖子一侧是瘀伤,另一侧是一个很深的刀伤切断了动脉。也就是说,她是在失血的痛苦中慢慢死去的。
位于她的鼻子、嘴巴和下颚的瘀伤,似乎证明曾有一只手牢牢地按在她的嘴鼻处。她的下巴处有一些细微的伤口,好像有人抓住她的两条胳膊控制住了她,然后故意用刀尖挑逗她、折磨她。佩鲁贾法医科学研究所的3名法医认为,梅瑞迪思身上所受的伤害,包括她生殖器区域的伤口,表明有人对她进行过性虐待。
最早有一名英国记者从法医那里得到此说法后,把本案和性游戏联系起来,写了条头版新闻,而后这个说法广为传播。成为嫌疑人警方很快对阿曼达和她23岁的男友索莱克产生怀疑,但当时也仅仅是怀疑而已。怀疑主要基于几点:
一、伪造的闯
入现场勘查现场的侦探表示,他一到现场,就觉得菲洛梅娜房间的碎玻璃窗,是有人故意伪造的。为什么呢?首先,房间被翻得很乱,菲洛梅娜的衣服被人从衣柜里拖出来,散落在地。而玻璃碎片却是在衣服上方发现的。这证明是先有人在室内弄乱房间,才砸碎了窗玻璃。其次,虽然房间翻得很乱,但房间里的笔记本电脑、钱包等等全都没有丢失。再者,这扇窗户离地很高,大约有两层楼高,又是朝向马路的,谁会选择这扇窗户入室偷窃呢?爬墙时岂不很容易被路人看见?
况且,墙上没有任何脚印或者痕迹能证明有人爬过墙。但是谁会花心思故意造假呢?本案的另一个重要人物检察官米格尼尼认为,凶手这么做只有一个目的:为了撇清和这个房子的关系。如果是内部人作案,很可能为了转移视线,故意制造外来盗贼闯入的假象。此外,他想不出还有其他什么目的。
二、不在场证明
根据阿曼达的说法,她11月1日一整个晚上都和男友索莱克在一起,从未出门。索莱克是意大利人,佩鲁贾大学计算机系学生,当年23岁,长相俊美,家境优渥,开了辆奥迪车。据后来纪录片中的记者回忆,索莱克比较腼腆,性经历较少,阿曼达可能是他的第二个女人。11月1日,他和阿曼达仅仅认识5天。10月25日,阿曼达和梅瑞迪思参加一次古典音乐会时,遇见了索莱克坐在前排。阿曼达后来接受CNN采访时说,她第一眼觉得索莱克很像哈利·波特。
而索莱克则表示,当他回头时,不敢想象这个美丽的女孩竟在对自己微笑。当晚两人打了个招呼,就出去玩耍了……此后5天,两人整天黏在一起。阿曼达在一家名为Le Chic的酒吧打工当女招待,本来案发当晚她要去上班的。但傍晚时,她接到酒吧老板(刚果人)帕特里克发来的消息,说当晚不需要她过去了。她很开心,继续留了下来。案发当晚,他们像过去几天一样,看电影、做饭、抽大麻、喝酒、做爱。但毕竟,两人的不在场证明,只有互相作证,而没有第三人可以证明。而且索莱克的公寓距离Viadella Pergola路7号很近,走路只需5分钟。
三、发现尸体时的表现
一些在场者提出阿曼达的可疑之处。当菲洛梅娜的友人准备强行撞开门时,其他人都站在旁边焦急地围观,而阿曼达和她的男友索莱克却待在客厅没过来。而后来警方发现,阿曼达曾在发现尸体前十几分钟,给她在美国的母亲打了个越洋电话。当时是美国的凌晨。她为什么要在此刻吵醒母亲?阿曼达一直未向警方交代这个电话的事情,当警方查到手机通讯记录问起时,她说自己忘记了。而警方后来发现,阿曼达在通讯警到达前,曾打过几次梅瑞迪思的手机,而索莱克也曾2次试图破门而入未果。
阿曼达表示这么做是因为担忧梅瑞迪思。可当通讯警过来后,问起这个锁住的房门时,旁人却听到阿曼达说:“不用担心,她整天都锁着门,就连在对面卫生间洗个澡都要锁房门。”菲洛梅娜回来后则说了相反的话:梅瑞迪思从来不锁门。这才有了后来撞门一事。那么,阿曼达为什么要这么说?是本能地害怕面对暴露,想拖延警方发现尸体吗?阿曼达后来解释,是自己的意大利语太差了,造成了误解。
阿曼达的律师则辩称,如果阿曼达知道梅瑞迪思死了,也不会打她电话,并且试图破门而入啊。但警方却说,打电话是因为要确认她的电话是不是真的丢了;破门是因为有罪证忘记在房间了,想要拿出来,却没法弄开门。反正这事也是争论不清了。
四、两人表现
一个记者碰巧拍到阿曼达和索莱克在等待警方办案时,站在公寓外连续亲吻3次,安慰对方,显得神色凝重。这个画面也在西方各大媒体上被反复播出。对于这个表现,自然可以有截然相反的解读。也有警察说,曾一度看到他俩躲在公寓外哈哈大笑和做鬼脸。案发后第二天,有个店主声称发现两人一起替阿曼达选购过内衣,两人在店里连连亲吻,还说晚上要热辣地做爱。案发后第三天,警方把阿曼达叫回来,让她到厨房看看抽屉里的刀具有没有少,因为里面的七八把刀中没一把符合凶器的特征。
而那时,阿曼达突然变得歇斯底里,不停用手掌拍击自己的耳朵。检察官米格尼尼认为,阿曼达如此反应,是因为她看到刀,联想到了案发时受害人的尖叫声,才捂住自己的耳朵。而阿曼达则说,她是从刀想象到闺蜜遇害,有些情绪失控。其他还有一些检察官个人主观的理由:比如他认为只有女性凶手才会想到用一条厚被子盖住女受害人,男凶手不会想到做这种事。
受害人梅瑞迪思,1985年12月28日出生于英国伦敦南部的小城市,案发时21岁。她有2个哥哥和1个姐姐。她的父亲是一名自由撰稿人,她的母亲是家庭主妇。梅瑞迪思本来在利兹大学学习欧洲政治和意大利语,同时她还打很多份工,譬如做酒吧女招待、导游和销售之类的。2004年,她在克里斯蒂安·莱昂迪奥(Kristian Leontiou)的歌曲Some Say的MTV中露了个脸。她立志于毕业后为欧盟工作或成为记者。2007年10月,她进入佩鲁贾大学,开始了现代史、政治理论和电影史的课程。
同学们称赞她充满爱心、聪明、机智、人缘好。而阿曼达则于1987年7月9日出生在美国的西雅图,她有3个妹妹。她的母亲埃达·梅拉斯(EddaMelas)是个数学老师,和她的父亲——当地梅西百货的财务副总裁柯特·诺克斯(Curt Knox),在阿曼达几岁时便离婚了。她的继父克里斯·梅拉斯(Chris Melas)是一个技术顾问。阿曼达15岁时首次和家人前往意大利度假,他们游览了罗马、比萨、阿马尔菲海岸和庞贝城遗址,她的母亲曾送给她一本《在托斯卡纳的太阳下》(大体讲了一个30多岁的女人离婚后去意大利寻找自由和自我的故事),这本书增加了她对意大利的兴趣。
阿曼达于2005年进入华盛顿大学学习语言学。那会儿她想要去意大利学习一年,可父母不能负担这笔费用。于是为了攒钱,她同时打好几份工,过得极为节俭,最终攒下7000多美元。在亲戚们眼中,19岁的阿曼达性格外向,没什么警惕心。她的继父曾不太希望她去意大利交换一年,觉得她年纪小,太天真了。2007年9月10日,伦敦女孩梅瑞迪思搬进了Via della Pergola路7号。10天后,阿曼达住了进来,这是两人第一次相遇。两人经常在一起玩,虽然到案发时仅过了一个多月,但两人已经成为好友。但梅瑞迪思的英国女性朋友很少见到阿曼达,因为阿曼达大部分时间还是喜欢和意大利人混在一起。梅瑞迪思的英国朋友说,如果有一个女孩和阿曼达截然相反,那一定是梅瑞迪思。暗指阿曼达会把男孩带回来过夜,但梅瑞迪思不会。
体的关注让警方背负压力,希望尽快破案。11月5日,他们以询问证人的理由再次找到索莱克,阿曼达自愿陪同他去了,等在走廊里。有警察看到她在走廊里做作业,还做了空手翻和劈腿动作。意大利警察看在眼里,觉得她就是个神经病,而她表示只想拉伸下筋骨而已。
索莱克后来在纪录片中回忆,警方当时对他非常粗暴,说阿曼达是个荡妇、婊子,欺骗了他,现在已经把他供出来了。而后索莱克对警方说:“至今为止,我说了很多的谎,是她让我这么说的。其实那晚我确实在家,但阿曼达没有和我在一起,她一直到凌晨1点才回来。
”后来他又改了3次证词,一会儿说他抽了太多印度大麻不记得阿曼达到底是不是和他在一起了,一会儿说阿曼达当晚出去打工了。4年后他被释放,也出了一本回忆录,说他当晚是和阿曼达一起在家里,但是不确定她是否出去过。听到这个说法,警方立刻找到了等在走廊上的阿曼达,对她也进行审讯。审讯一直持续到11月6日早上。
他们拿到了阿曼达的手机,发现她当晚曾和酒吧老板帕特里克发过消息。帕特里克说,阿曼达当晚不用去上班了,阿曼达回复“晚些见”,但这条短信被删了。从意大利语看,“晚些见”是她在约帕特里克当晚晚一点时间见面。可阿曼达却解释,自己回的意思相当于英语里的“改天见”,只不过自己的意大利语不过关,没体会出其中的细微差别,造成了警方的误解。不管如何,在那次审讯中,阿曼达首次承认,梅瑞迪思死时,其实自己正在公寓里。而杀死梅瑞迪思的是她打工的酒吧老板帕特里克。
她说,当晚她叫帕特里克来公寓,给他开了门。后来,她看见帕特里克走进了梅瑞迪思的房间,随后她听到了一声尖叫。她“想象”门背后帕特里克正在杀死梅瑞迪思。警方当时的意见分为两派,一派建议立刻批捕阿曼达、索莱克和帕特里克这3个人,另一派建议暗中监视他们,搜集更多证据。最后,第一派获胜,他们迫不及待地于11月6日中午正式逮捕阿曼达并以谋杀罪起诉这3人,随后还开了个新闻发布会,宣告案子已破。
根据警方的新闻发布会,这3人当晚磕了药、喝了酒,想要梅瑞迪思一起参加他们疯狂的4P性爱游戏,但梅瑞迪思不愿意,极力反抗,最后被3人杀害。如此劲爆的内容一发布,美国、英国、意大利及欧洲他国的媒体全都铺天盖地地在报道本案。他们用了“受害人认识凶手”“一个女人已经承认自己的罪行”“性游戏玩过火了”之类的标题。由于阿曼达是美国人,是美女,又被认为是主谋,自然吸引了媒体的全部关注。意大利媒体跑到她老家西雅图挖掘她的个人历史,还把她的网络空间都翻了个底朝天。
他们发现她曾经坐在一把大型机关枪旁疯狂大笑,还配文:“内心是个纳粹。”他们发现索莱克这个斯斯文文的男孩在一张照片里,居然曾裹得像个木乃伊,手上还拿了个劈骨刀。于是媒体大做文章:瞧瞧这一对疯狂的情侣。他们发现阿曼达还在网上给自己取了绰号:Foxy Knox(狐狸精/狡猾的/性感的阿曼达)。但阿曼达的母亲后来接受CNN采访时说,这只是阿曼达小时候在女足队踢足球时,小孩子为了好玩互相取的绰号,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这是一场媒体的集体狂欢。他们共同塑造了阿曼达的形象:一个放荡、疯狂、沉迷于性、对友情冷漠、喜欢暴力、无政府主义的蛇蝎女人。
意大利警方的愚蠢在于听到阿曼达的证词后甚至都没去好好核实一下,就开了新闻发布会。于是,他们很快被打脸了。3周后,他们就不得不释放帕特里克,因为他有11月1日当晚毫无缝隙的不在场证明。原来,11月1日当晚至凌晨,他的酒吧都是开张的,由于他没用女招待,所以都是他自己在酒吧招待客人,当晚进进出出的客人都可以作证。那么阿曼达知道帕特里克当晚在酒吧上班吗?她为什么要诬陷他?
1.帕特里克说阿曼达指控自己,只因自己是个黑人。他还指责阿曼达说谎。因为阿曼达此前曾告诉其他室友,帕特里克不付她工钱,而帕特里克说没有这样的事,他一直正常付她工资。
2.阿曼达在后来一次开庭时,曾突然当着法官和媒体控诉警方逼供和诱供。她说一个女警从背后扇她的脑袋,不给她吃喝,不让她去厕所,不让她睡觉。英语翻译不断诱导她,譬如:“你一定是看到了什么,但是创伤太深不记得了。你可以想起来的。”警察呵斥她:“你究竟在保护谁?!”她表示自己被逼无奈,必须要给个故事才能脱身。但她坚持自己的证词3周没变,让帕特里克被拘留3周,蒙受不白之冤,名誉损坏,酒吧也不得不停业。后来帕特里克告阿曼达侵犯自己名誉权,罪名成立,阿曼达曾被判3年。
3.意大利警方则表示,他们完全没有打阿曼达,厕所可以去,甚至还为她提供热的饮料。不给她吃的,那是因为当时是半夜,这两人是在朋友家吃过晚饭来的,还要提供什么吃的?如果真有人打她了,她为什么第二天见美国大使馆工作人员时不说呢?为什么给自己的律师写email时只字不提呢?
他们表示,阿曼达在最后一次审讯的2个小时后就主动交代了帕特里克,而不是40个小时后。米格尼尼认为,阿曼达抬出帕特里克,纯粹是为了转移警方对她的注意。究竟是警察流氓,还是嫌犯狡猾?总有一方在说谎。但不得不承认阿曼达在说谎上可能有一点天赋,至少她让警方坚信不疑她说的版本是一个20岁女孩在崩溃后终于吐露的实话。阿曼达演得太过逼真,以至于他们沾沾自喜,没有一丝怀疑,就开了新闻发布会。事实如何呢?接下来却发现了更多的证据……
一个月后,案件有了新线索。
1.一个叫安东尼奥(Antonio)的流浪汉突然出来作证:他曾在案发当晚,在案发公寓旁的小广场上见过阿曼达和索莱克这对情侣。他说一次是2130到2200之间,一次是2300到2330之间。他还看到索莱克站在栏杆上向下望去。等索莱克走后,他也望了下,下面什么都没有,除了那栋房子(案发公寓)。如果流浪汉的证词属实,阿曼达最早说两人整晚都待在房间里就是在说谎。
2.几周后,警方在索莱克的公寓厨房里搜到了一把刀,刀型刚好符合杀死梅瑞迪思的凶器。更关键的是,刀柄上验出了阿曼达的DNA,刀刃上有受害人梅瑞迪思的DNA.这是极为关键的证据了。
3.浴室里有5处梅瑞迪思的血迹中混合了阿曼达的DNA,分别在棉签盒上,在门上,在水槽中……根据DNA数据分析,应当是两人的血液混在了一起,而不是阿曼达碰了梅瑞迪思的血迹留下的DNA.但在水龙头上的那滴血液,则完全是阿曼达自己的。
4.在那个锁着的房间里(案发现场),也找到了不同人的DNA,只不过没有阿曼达的。警方在梅瑞迪思的胸罩钩子上,发现了索莱克的DNA.这也是很致命的证据。当时梅瑞迪思的胸罩被人剪碎了,带子断了,其中带钩子的那一片织物掉在了被封锁的现场的地毯上,过了几十天才被警方发现。
索莱克的律师提出质疑,这个胸罩带子都被扯烂了,怎么可能索莱克的DNA只出现在金属钩子上,而胸罩布料上却完全没有?他如果没碰到那个胸罩带子,又怎么解钩子?警方确实在胸罩布料上发现了男性DNA,只不过它属于另一个有案底的罪犯:鲁迪·盖德(RudyGuede)。鲁迪的DNA被发现到处都是,在梅瑞迪思的包上,在她的内衣上,在墙上的血手印上,在她的阴道里,甚至在擦过的马桶手纸上……鲁迪在11月3日逃到了德国,最后被德国警方在乡间抓到,并遣送回意大利。
那么,鲁迪究竟是谁?新的嫌疑人鲁迪是个本地的渣滓无疑。他在1986年出生,案发时20岁。他自从5岁开始就住在佩鲁贾。他爸妈从小不管他,都是牧师一类的人把他养大的。2004至2005年间他曾在当地的青少年篮球队打篮球。2003年,他17岁时被当地一个有钱的家庭收养,但在2007年,那户人家把他扫地出门。鲁迪因为入室偷窃被抓到过好几次,留有案底,这也是警方能通过DNA锁定他的原因。
尽管抓到了鲁迪,但米格尼尼还是没有修改他的版本,只不过这次他把酒吧老板的角色换成了鲁迪。他认为是这3个人在吸毒喝醉后,陷入疯狂状态,想要玩性游戏,最后失控把梅瑞迪思杀了。他这次所说的版本更为细致:当晚阿曼达和鲁迪、索莱克3人在家中作乐。梅瑞迪思不喜欢这样,上前责备了几句,激起了阿曼达的恨意,后来就场面失控了……此后鲁迪逃跑,阿曼达和索莱克则回到案发现场,进行了清理和打扫工作。他们故意没有清理掉鲁迪的痕迹。之后又伪造了入室偷盗的现场。
那么鲁迪和阿曼达、梅瑞迪思,以及索莱克之前有交集吗?鲁迪和阿曼达、梅瑞迪思3人确实是相识的。阿曼达和梅瑞迪思的楼下住了4个男生,其中之一是贾科莫。由于贾科莫和这2个女孩一样爱好音乐,经常会上一楼的女生公寓玩。10月中旬的一个晚上,阿曼达、梅瑞迪思、贾科莫和另一个地下室租客,玩到凌晨2点,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鲁迪。鲁迪在篮球场上打篮球时,认识了住在案发公寓地下室的那几个男孩,于是当晚被邀请一起玩。鲁迪很快和他们混在一起,并向人打听阿曼达(可能是对她有兴趣)。
这2个意大利男生邀请鲁迪一起回地下室玩,后来阿曼达和梅瑞迪思也下来加入他们。玩到凌晨430,梅瑞迪思表示要睡觉了,便离开了,而阿曼达也跟她出去了。鲁迪一直在地下室待到第二天早上。同样在10月中旬,梅瑞迪思和阿曼达参加了Eurochocolate音乐节。10月20日,一小群人去酒吧时,梅瑞迪思和贾科莫之间擦出火花,有了浪漫关系。那一次,鲁迪当天晚些时候也曾去地下室玩过。但阿曼达表示,女生们从未邀请鲁迪进入一楼的女生公寓。她说,她和鲁迪此外还见过几次,一次是他出现在她打工的酒吧,一次是看见他和地下室里的男生一起打篮球……但她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10月25日,梅瑞迪思和阿曼达参加了一场古典音乐会,阿曼达遇到了23岁的意大利学生索莱克。两人相识仅5天后,就发生了凶杀案。但鲁迪却又说了另一番故事。
案发前3天,10月27日,鲁迪还因为闯入米兰的一个幼儿园而被捕,当时警方在他身上搜到了一把从学校厨房里偷来的28厘米长的刀。这把刀肯定是被警方拿走了,不是作案凶器。可能因为他那次没偷什么值钱的东西,所以警方没有逮捕他。11月1日,他已经回到了佩鲁贾。当天他的行踪不明,但2330,他先出现在一个朋友家。随后他去了一个酒吧,一直待到430.第二天上午,他又和3个刚在酒吧认识的女学生去了昨晚那家酒吧。接着,他就逃去了德国。毫无疑问,他和案子有直接关系。住在地下室的男孩作证,有一次鲁迪在他们家玩时,竟然在厕所马桶上睡着了,而马桶里的粪便还没被冲走,满是臭味。而留在犯罪现场的,也有未被冲走的粪便……案发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警方在抓到鲁迪前,曾让他的朋友在Skype上套他的话,偷偷录音……鲁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说了这么一个故事:
10月31日,他在某个酒吧里遇见了此前就相识的梅瑞迪思。他们约好了第二天在家里约会,所以11月1日晚上他就去公寓赴约了(10月31日晚上,鲁迪其实是一直和2个外国女子一起在酒吧玩的,她们告诉警方,她们看到那晚唯一和鲁迪说过话的女孩,留着一头金色长发,不是梅瑞迪思)。鲁迪说他在11月1日21点左右到达公寓,梅瑞迪思给他开门,让他进了公寓。鲁迪说他和梅瑞迪思亲吻并互相抚摸对方,但没有做爱,因为他们当时没有避孕套。
他随后肚子疼,便穿过公寓走廊,走到另一侧的(属于另2位室友的)洗手间去上厕所。他说,他在蹲马桶的时候听到了梅瑞迪思的尖叫。当他穿上裤子赶过去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影子离开了,由于天太黑,没看清楚脸。而梅瑞迪思躺在他的怀中流血,他惊慌失措,逃离了现场。他还刻意补充了一句:“噢对了,阿曼达和这个案子没有关系。她不在那里。”显然他没对这个朋友说实话,他完全不承认自己杀了人,而是将凶手归结为某个陌生人。被抓后,在审问中,他又在这个版本上多加了点细节,譬如他说听到这名杀人的男子用地道的意大利语说了一句:“发现了个黑人当替罪羊。我们走吧!”
他的叙述版本明显与法医提供的证据不符。譬如,他说他走时梅瑞迪思的尸体穿着完整,那又是谁脱了梅瑞迪思的衣服?譬如,尸检发现死者生殖器附近有他的DNA,可他却说当晚没发生关系。他也无法解释为什么在梅瑞迪思尸体下面的一个枕头上,发现了一个属于他的沾有梅瑞迪思血迹的掌印。
鲁迪最初说阿曼达并没有在公寓里。但他后来修改了自己的故事,说梅瑞迪思死时阿曼达也在公寓里。他声称,他曾听到阿曼达和梅瑞迪思争吵,而当他从窗户望出去,看到了阿曼达的背影,暗示阿曼达一人杀死了梅瑞迪思。这个版本当然完全不可信。由于他坚持自己没杀人,所以再怎么加入阿曼达的角色,也不可能是真实的版本。2008年10月,鲁迪的谋杀和性侵犯罪名成立,被判30年监禁。但当时的米歇尔法官宣判“偷窃”罪名不成立。这其实代表了法官的态度,他们依然相信强行入室偷窃的碎玻璃窗是伪造的,也代表相信还有其他同伙。
而后有法医接受纪录片采访时表示,他认为凶手不止一人。为什么呢?因为尸体上几乎没有防御伤。大家都知道,如果是拿刀杀人,对方本能地会用胳膊和手去挡,从而留下伤口。该法医表示自己不能想象梅瑞迪思一个大活人会任人用刀刺着玩,而不反抗。所以只可能是一到两个人控制住了她,另一个人实施了伤害。
第一次审判中,DNA证据确实有很多漏洞。但是检方也找到了很多证人。除了此前说过的流浪汉外,还有一个小卖部的店主声称,11月2日早上7点多,一个长相和阿曼达一样的女孩站在店门口等他开门。而后女孩去了洗厕所的消毒液的货架(但此人第一次告诉别人此事是在案发一年后的2008年,是对一个记者说的,所以可信度未知)。替索莱克打扫卫生的某个女佣表示,索莱克那里突然多了几瓶消毒液和洗洁精,是她以前没见过的。
阿曼达出席第一次审判的现场照片
虽然索莱克声称,两人当晚一直在家里,而他一直在用电脑,但他的电脑显示,自从18点多开始播放《天使爱美丽》后,电脑上就再也没有人为活动。电影在2110结束,不清楚当时他们在不在观看。他们一直表示睡到第二天的1030,但电脑显示530时,有人试图在电脑上播放音乐,最后在i Tunes放了大概半小时的音乐。
11月2日早上6点多,索莱克打开他的手机(当然睡不着醒来过一会儿再睡也很正常,不代表就起床了)。反正都是一些不能直接证明他们杀人,但似乎能证明他们说谎的证据……2009年的第一次审判中,米格尼尼作为控方,重建了案发现场:阿曼达在梅瑞迪思的卧室里袭击了梅瑞迪思,多次将她的头撞在墙上,强行抓住她的脸,并试图掐死她。
鲁迪、阿曼达和索莱克合力脱掉了梅瑞迪思的牛仔裤,阿曼达和索莱克将梅瑞迪思的手和膝盖抱住,让鲁迪对她进行性侵和性虐。
阿曼达用刀子在梅瑞迪思身上割了好几处,然后在脖子上造成致命的刺伤。之后他们假装入室盗窃。由于梅瑞迪思当时在钱包里的2张信用卡、300欧元现金和2只手机都不见了,因此控方把这个也算在阿曼达和索莱克的头上(而不是鲁迪),多加一个盗窃罪。尽管阿曼达和索莱克的律师坚持本案只是鲁迪一人所为,并提出了一系列质疑,但最终法庭宣判2个被告多项罪名成立:伪造现场、性暴力、谋杀。阿曼达被判入狱26年,索莱克则被判25年。阿曼达当庭震惊痛哭。
2010年,意大利警方还起诉阿曼达损害警方声誉,污蔑警方对她有扇脑袋等行为……庭外,阿曼达的家人极为愤怒,表示一定会上诉。意大利人普遍认为,证据摆在那里,司法伸张了正义,而不少美国人则认为这体现了意大利司法究竟有多黑……
2010年11月,阿曼达和索莱克上诉案开庭。这一次的法官认为,证据不能充分表明他们犯了罪,也缺乏充足的证据证明这3人之间有联系,从而宣判阿曼达和索莱克无罪释放。阿曼达哭着瘫倒在律师的怀中,她随后就跟家人回了西雅图。话说,她的家人真的足够支持她。
由于她的继父是做IT工作的,工作地点比较自由,因此他当年尊重家人意愿,只身搬到了意大利,就是为了不让阿曼达一个人在意大利坐牢。那次审判的庭外,意大利人纷纷痛哭和愤怒,表示司法不公。他们互相安慰,不是还有最高法院吗?2013年3月,最高法院要求重审此案,认为此前的判决缺乏系统性的证据支持。阿曼达既然没有遭到警方殴打,为何要诬陷帕特里克?为什么阿曼达自己在警局写的纸条上,承认她和索莱克案发时身处公寓?是谁伪造了入室盗窃(鲁迪肯定是没动机的)?
又是谁在案发后进行了打扫工作(基本不认为鲁迪会干这事)?基于这些,2014年1月,意大利最高法院宣判阿曼达和索莱克的谋杀罪名成立。此时,阿曼达人在美国,她当然是不会回意大利了,她说如果他们来抓她,她会尖叫撒泼,坚决不回。2015年3月,阿曼达和索莱克继续上诉至最高法院,而这次法院认为判两人有罪的证据基础不存在,于是再次宣判无罪。
最高法院表示这是最终审判。
当时阿曼达和家人在西雅图的家中看新闻直播,看到判决后他们十分激动。她当时就给远在意大利的索莱克打了个电话,她在电话里兴奋地大叫:“我们自由了!”以及“我爱你……”近况经历了4年的牢狱之灾,正常的生活轨迹完全被打断后,两人重获自由。
阿曼达在2014年终于把自己的本科学位修完,她当时已经27岁了。随后她成了西雅图当地一个报社的记者,现在也投身于为冤假错案发声的工作。但她认为生活不可能回到过去,她变得有些内向和孤僻。意大利警方在牢里骗她感染了HIV.她在牢里写日记时,在绝望的心情中,一一回忆和自己发生过关系的男性,哪个做了保护措施,哪个没有。可这份日记却被流传出去,被媒体刊登。于是全世界都知道她在20岁时和7个男人做过爱,也知道这7个人的名字。
阿曼达近照
走在路上经常有人能认出她,并说“我认识你”,可她说,他们并不了解她。她的家人为了支持她打官司,负债累累。阿曼达后来出版了一本畅销书,讲述自己的经历。书的版税终于让她偿还了欠下的惊人律师费。索莱克后来则自己创业,现在成了一家IT公司的老板。他在狱中时曾给阿曼达写信,说他对她还有感觉,但阿曼达却回信拒绝,说她的感觉已经不在了……所以两人也是没有可能了。至于鲁迪,在阿曼达和索莱克最终被宣判无罪后,他的刑期也减到16年。梅瑞迪思远在英国的家人曾抗议过这么大的减刑,但无济于事。
虽然法律上已盖棺定论,但对本案的争议却从未结束。至今人们都对她持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把她看作遭受磨难的天使,一种则把她看作爱说谎的恶魔。网上更是建立了两个针锋相对的独立网站,一个列出证据为阿曼达辩护,一个则列出她有罪的证据。
在You Tube上的采访视频下面,评论意见也分成两派。有的人认为她是女版辛普森,全天下都知道她做了,只是法律没有。有的人分析她接受采访时的微表情,说她显而易见在说谎。有的人说她的灰色眼睛,看起来像是个疯子。但也有很多人同情她的遭遇,相信她是无辜的,受到了意大利司法的迫害。本案中的一个关键人物是经手此案的检察官米格尼尼。他也曾接受CNN、ABC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他始终坚信阿曼达有罪。当CNN记者问他,阿曼达说谎了吗。
他肯定地回答:绝对的!他说一部分怀疑是来自于他多年来办案的“直觉”,这也为人诟病。米格尼尼是个非常影视化的角色,喜欢福尔摩斯,喜欢看侦探小说,疾恶如仇,对破案带有天然的热情。
他就像一条猎犬,对自己坚信的罪犯紧咬不放,紧追不舍,不达目的不罢休。在电影里,这样的角色总是正确的,却又很悲情。但这毕竟是现实……而本案中最引人深思的是狗仔队。他们把一起悲剧变成了狂欢,嗅着气味,追着美女、性暴力、3P等等赚流量的关键词不放……在法庭尚未审判时,媒体似乎就已经盖棺定论,把阿曼达当成了罪犯,他们抓住毫无意义的小细节,塑造了大众眼中阿曼达的疯狂、荡妇形象……我用了很多时间研究那两个列出关键证据的网站,会在下一篇中分析案情,告诉你们我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