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本土,缩小视野,来看秦人的铜剑。
春秋时期秦人用剑和其他诸侯国基本一样,比较短,基本为25厘米左右,稍长一点的也不到40厘米,更像一把匕首,所以才能鱼腹藏剑。但是秦人的短剑有大亮点,那就是铸造技术超前,材质豪华,其中复合金属剑和三叉形护手剑最为可圈可点。
俑坑出土铜剑,有人说是“复合剑”,但从X光片上看不到铸造的接茬,可以断定只是传说。但秦人确实用两种原料铸剑。在宝鸡益门、甘肃礼县等地都出土有金柄铁剑或铜柄铁剑,可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材质分别铸造再铆合,和传说的不是一回事。
礼县隶属于甘肃省陇南市,位于甘肃省东南部陇南山区,地处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西汉水上游,是秦人的发家之地,号称“秦皇故里”。在这里,秦非子养马成为周王的跟班小弟,获封秦地。
益门隶属于陕西省宝鸡市。饱受戎人侵扰的周王室,实在无力再待在陕西,选择迁都洛阳。由于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秦襄公被允许带上全族人翻过陇山,进入宝鸡地区。在这里,秦人由西向东,从陇县开始直至凤翔,先后有四处主要根据地,经营近四百年。
两地出土的铜剑可谓豪华又超前。豪华突出表现在柄部,有镂孔的神兽纹饰、夔龙纹或蟠螭纹,有的还镶嵌绿松石之类的宝石。而金柄铁剑中最有价值的部分,不是柄部闪闪发光的金子,恰是锈蚀残断、黑漆漆的剑身——铁。金子和铜的冶炼熔点低,为1038℃;铁的熔点高,在1500℃以上。在以木材为燃料的时期,炼铁比炼金、炼铜要难得多。在这一点上秦人走在了时代的前沿。
宝鸡益门金柄铁剑(宝鸡青铜器博物院藏)
水平超前的还有不起眼的、由两种金属材质制成的小刀。宝鸡益门春秋墓出土有金柄铁刃小刀,其铁刃外再包锡,可谓是锋利加锋利[1]。如此尽心竭力,真不知道该如何点赞。
三叉护手剑传播途径[2](绘图:狄明)
不仅如此,早期秦人的剑还是“混血”。甘肃礼县的一把铜柄铁剑,剑格部分呈英文大写字母“M”形,这种造型最早于我国境内出现是在新疆天山北路地区,世界范围内更早的却是在俄罗斯东部的西伯利亚地区。此后这种秦剑竟然“挥军南下”,扩散到了四川、云南洱海和滇池一带[3]。
礼县的墓主是秦国的某位国公,宝鸡益门的墓主有人说是被秦收服的戎狄王[4],也有人说是景公的弟弟后子鍼[5]。总之这些豪华又超前的秦剑的主人非富即贵。
先看看戎狄王。周王授秦襄公岐山以西之地实属空头支票,各种戎人才是这个区域的实际主人。想要地可以,您得自己去夺。亮剑!打得过也得打,打不过也得打,直到秦穆公时期辟国千里,遂霸西戎。
再看看后子鍼。秦桓公之子,景公的同母兄弟,在宠溺中长大。他逃亡晋国时带车千乘,连晋平公都为此感到震惊不解。“后子富如此,何以自亡?”都这么有钱了,好好待在国内就得了,移民干吗?如果墓主是身为秦室贵族的后子鍼,说明豪华剑曾由名流佩带。
“遂霸西戎”,我们想象的画面应该是血腥、残酷、铲草除根吧?实际景象是,墓主被认真安葬了。尸身外有二层葬具,棺内铺撒朱砂;随葬器物分别放置,一部分以马具为主,一部分是兵器及装饰品,井然有序。出土200余件(组)随葬品,质地有金、铁、铜、玉、石及料器等类别,金器包括金铁、金铜等合成器共104件(组),总重量约3000克,造型精美,纹饰华丽,尤为罕见,十分富有[6]。
有序、富有,遂霸西戎,不仅有“亮剑”,也有对被征服者的善待。秦惠王并巴中,以巴氏土著人为蛮夷君长,世代娶秦女为妻,享受秦人二十级军阶制度中的不更[7]级别。又盟誓:
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钟。(《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
我打你,重罚;你伤我,喝杯酒了事。秦始皇时期维持旧制,怀柔远人,无取臣属,形式上淡化君臣隶属关系,近似“羁縻政策”。秦人为何能一统天下,不外乎天时、地利、人和。礼县出土铜剑告诉我们,他们掌握了先进的技术;益门出土铜剑告诉我们,他们能怀柔远人。
对于秦剑本土的内核,后者往往被淡忘。
秦国男子普及佩剑与社会大背景同步。公元前409年,秦简公下诏“初令吏带剑”,第二年再次推行“百姓初带剑”。一个“令”字表达了重视程度,国家干涉个人生活,同样还有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从吏到百姓,佩剑要求的推广范围越来越大,看来佩剑这事对秦国来讲的确意义深远。
[1] 宝鸡市考古研究所:《秦墓遗珍·宝鸡益门二号春秋墓》附录三,科学出版社,2016年。
[2] 据杨建华先生《三叉式护手剑与中国西部文化交流的过程》文章改绘。
[3] 杨建华:《三叉式护手剑与中国西部文化交流的过程》,《考古》2010年第4期。
[4] 陈平:《试论宝鸡益门二号墓短剑及有关问题》,《考古》1995年第4期。
[5] 刘云辉、何宏:《益门二号春秋墓文化属性再析及墓主新考》,《文博》2011年第4期。
[6] 宝鸡市考古工作队:《宝鸡市益门村二号春秋墓发掘简报》,《文物》1993年第10期。
[7] 秦国二十级军阶制度的第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