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生活的故事 第二十一节

第二十一节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把我生活中重要的事情罗列了个大概了,但是我还没有谈到自己是如何的依赖书籍。我喜欢书籍不仅仅是因为它们能给所有阅读者带来快乐和智慧,还因为它们能教给我一些特别的知识,这些知识对于正常的人是通过他们的眼睛和耳朵获得的。的确,书籍在我的教育中所起的作用比任何其他因素都更为重要,因此,我就从开始读书识字的那个时候讲起吧。

我在1887年3月读了第一个完整的故事,那时我七岁。从那天起到现在,只要是我饥饿的手指能够触及到的印刷品,我都会狼吞虎咽下去。我前面也说过,在我受教育的早期,我并没有有规律地学习过,也没有按什么规则来阅读。

最初我只有几本盲文书—一本给刚开始学习阅读的孩子读的故事集《读本》,还有一本关于地球的书,叫做《我们的世界》。我记得大概就是这些了。但是这些书我一遍又一遍地读,直到书上印的字都被我磨得有些难以辨认了。有时候是莎莉文小姐给我读,把那些她认为我能够理解的小故事和诗歌拼写在我手里。但是我还是喜欢自己阅读,因为我喜欢把我感兴趣的东西一读再读。

在访问波士顿期间我才开始认真地读书。在波士顿,我可以每天花一部分时间呆在学校图书馆,在书架之间来回逛。不管我把手指停留在什么书上都可以立即取下来读,不管我认识书中的多少字,十个认识一个也好,或者一页认识两个。单词本身就让我觉得很有意思,我也就不太在意自己读的是什么内容。在那段时期,我的大脑肯定特别敏感,因为它记住了很多单词和完整的句子,而我根本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意思。后来,在我学习说话和写作的时候,这些词汇和句子会自然而然地冒出来,这使我的朋友很惊讶,我的词汇量居然这么丰富。我肯定以不求甚解的方式读了很多书中的片段(在早期的那些日子,我想我从来没有完完整整地读完一本书)和大量诗歌,直到我发现《冯特勒瑞小男爵》。这是我第一本读得懂的、对我有重大影响的书。

一天,老师发现我在图书馆的角落里翻着《红字》的章节,我那个时候大概有八岁的样子。还记得她问我是否喜欢小珍珠,又给我解释了几个我感到困惑的词语,然后她才告诉我说她有一个很有趣的故事,是关于一个小男孩的,比起《红字》我肯定会更喜欢那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就是《冯特勒瑞小男爵》,她还许诺说接下来的那个夏天给我读。但是我们一直到八月份才开始读这个故事。我呆在海滨的最初几个星期,各种新奇的发现让我很激动,使我忘记了还有书籍的存在。之后我的老师到波士顿去拜访几个朋友,暂时离开了我一段时间。

她返回以后我们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读故事《冯特勒瑞小男爵》。我清楚记得我们在哪儿、什么时候读了这个故事的第一章。那是八月一个温暖的下午,我们一起坐在吊床边上,吊床是拴在离房子不远的两颗松树上的。为了下午有尽可能长的时间来读这个故事,吃过午餐以后我们匆匆把餐具收拾好。当我们穿过草地到吊床那边,地上的蝗虫在我们身边跳来跳去,有的还蹦到了我们的衣服里来。还记得老师说要把它们全赶走了再坐下来,而我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吊床上铺满了松叶,因为老师离开以后就没人用过了。温暖的阳光照在松树上,使它们的芳香全挥发了出来。空气温暖惬意,夹杂着一股海风的味道。在故事开始之前,莎莉文小姐给我解释了一些她认为我不明白的事情,然后她一边读一边解释生词。一开始,有很多单词我都不懂,阅读经常要被打断,但是当我知道了故事情节以后,我急于知道故事的发展而不只是去考虑那些单词了,而且我对莎莉文小姐觉得有必要的解释都没有耐心听了。当她的手指累得不能再拼写另一个单词时,我才第一次对自己不能视听的缺陷感到揪心。我把书拿在手里,试着去感觉上面的字母,那种强烈的渴望真是刻骨铭心。

后来在我热切的请求下,安格纳斯先生把这个故事印成凸印版,我一次又一次地读,几乎都能倒背如流了。我的整个童年,《冯特勒瑞小男爵》是我亲密温和的小伙伴。我讲了这么多细节,或许会让读者觉得冗长乏味,但是这些记忆清晰生动,与我对早期读物含糊不清、时隐时现的记忆相比,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从《冯特勒瑞小男爵》开始,我对书籍真正感兴趣了。接下来的两年中我在家里和在波士顿拜访期间读了许多书。我不记得都读过哪些书了,阅读的顺序也不记得了,但是我还记得的有《希腊英雄》、拉封丹的《寓言》、霍桑的《神奇之书》、《圣经故事》、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狄更斯的《儿童本英国历史》、《一千零一夜》、《瑞士的鲁滨逊》、《鲁滨逊漂流记》、《天路历程》、《小妇人》,还有《海蒂》。《海蒂》是个美丽的小故事,后来我还读过德文版的。这些书我都是在学习和游戏之余读的,读书给我一种快乐到无以复加的感觉。我既不研究也不分析它们,不知道它们写得好不好,也从不考虑作品风格和作者。这些作家把珍贵的宝藏呈现在我面前,我很乐意地接受了,就像我们接受阳光和朋友的爱一样。我喜欢《小妇人》,因为它让我觉得我和那些能够视听的女孩男孩有一种亲密的关系。因为我的生活受了很大的限制,我不得不从书籍里面去了解外面世界的新闻。

我对《天路历程》不是很有兴趣,记得好像是没看完,对《寓言》也是这样。我第一次读拉封丹的《寓言》是读翻译过来的英文版,对它们稍微有点兴趣。后来又读了它的法文版,我发现,尽管它里面描写得惟妙惟肖,遣词造句也是相当优秀,但我还是不怎么喜欢。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是动物像人类一样说话、行动的故事从来没有使我很感兴趣。那些关于动物的荒唐的夸张描写占据了我的头脑,挤掉了故事的道德意义。

而且,拉封丹的寓言很少—如果有的话,激发我们高度的道德感,他宣扬得最多的是理性和自爱。所有寓言都贯穿这样一种思想:

人类的道德观念完全来自自爱,而且假如自爱受到理性的指导和限制的话,幸福就会随之而来。而根据我现在的判断,我认为自爱是所有罪恶的根源。当然,有可能我是错的,因为拉封丹观察人类行为的机会比我多得多,且有的是我永远没机会观察到的。比起那些挖苦讽刺的寓言,我更不喜欢那些通过猴子和狐狸来教导人重要真理的寓言。

不过我喜欢《丛林》和《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这两本书。我对动物自身是非常有兴趣的,因为它们是真实的动物,而不是用来模仿人类的小丑。我对这些动物很有感情,爱其所好,恨其所恶,为它们的滑稽逗趣忍俊不禁,为它们的不幸遭遇伤心泪流。如果它们也包含了道德劝诫的话,那也是很微妙的,以至于我们意识不到。

我对古代有种特殊的偏好。希腊,古希腊,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我的想象中,希腊的男女天神仍然在地上行走,与人们面对面地谈话。在心里我悄悄地为我最爱的神建造了神殿。我很喜欢那群居住在山林水泽的美丽仙女、英雄和半神—不,也不尽然的,美狄亚和伊阿宋的残忍和贪婪就是不可原谅的,我经常想不明白为什么诸神会允许他们作恶,然后又来惩罚他们的邪恶。这个谜团悬而未决,我经常感到奇怪,为什么:

上帝沉默无语,任凭邪恶带着狞笑。

蹑手蹑脚穿过他的时间剧场,是《伊利亚特》把希腊变成了我心中的天堂。我在拜读原着之前就对特洛伊的故事很熟悉了。在扫清了语法障碍之后,我就轻而易举地让希腊单词交出了它们的宝藏。那些伟大的诗作,不管是用希腊文还是英文写的,其实不是靠解释说明来领悟的,而是靠心灵来感受。有的人给这些伟大的诗作了繁冗分析,又给出无数注解,使得好好的一首诗变得面目可憎,倒人胃口,这些人应该好好学学这个简单不过的道理埃想要理解和欣赏一首好诗,根本没必要知道其中每一个词的定义,也没有必要给出它的变化形式以及在句子中的语法位置等等。我知道我那学识渊博的教授在《伊利亚特》里面发掘出更丰富的珍宝,这些珍宝是我一辈子也发掘不出的,但是我并不贪婪,拥有我所得到的就满足了。我不在乎别人会比我更有智慧,即使他们拥有广泛全面的知识,他们也无法衡量这首辉煌的史诗带给他们的快乐,我也是一样无法衡量。当我读到《伊利亚特》最精彩的那些段落,我觉得灵魂正在升华,超越了我所生活的这个狭小局促的环境,我忘记了生理上的局限—我的世界正在向天堂靠近,它像天堂一样的广袤无垠。

我对《伊索德》的青睐不及《伊利亚特》,但是除了《伊利亚特》我就最喜欢它了。我一有机会就拜读,不要注解,不要字典,还很喜欢把特别感兴趣的情节翻译出来。维杰尔的刻画有时真是精彩,但是他笔下的天神和人物就像蒙着一层伊丽莎白的面纱,优雅地在充满了激情、斗争、怜悯和爱的戏剧中活动,而在《伊利亚特》中,他们会连续蹦上三次,并豪放歌唱。维杰尔平静可爱,就像像沐浴在月光之下的阿波罗的大理石塑像,而荷马就是个活波俊俏的青年,他在阳光中伫立,风吹着他的头发。

乘着书卷的翅膀飞翔是多么容易啊!

从《希腊英雄》到《伊利亚特》还不到一天的行程,旅途中也不完全是愉快。当我在语法和词典的迷宫里面疲惫不堪地跋涉,或者掉进恐怖的考试陷阱—这些陷阱是学校为了使那些追求知识的人陷入混乱而设置的—有的人可能已经周游世界好几次了。我猜想这种“天路历程”会被结局证明是必要的;

但是对我来说,它看起来是没有尽头的,尽管我会在“天路”的弯道处偶尔遇到一点惊喜。

我很早就开始读《圣经》了,但那会儿什么都读不明白。现在想想还真有点奇怪,居然会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的精神世界对《圣经》毫无感触。但是我还记得,一个星期日的早晨,当时正在下雨,我无事可做,就央求表姐给我读《圣经》里面的故事解解闷。尽管她也认为我理解不了,但还是给我读了。她开始把约瑟夫和他的兄弟们的故事拼写到我手里,不知何故,这个故事一点也激发不起我的兴趣。特别的语言和不断的重复,让人觉得这个故事很不真实,是在遥不可及的迦南地区的事情。还没讲到约瑟兄弟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进入雅各布的帐篷去撒他们邪恶的谎,我就觉得昏昏欲睡,神游到瞌睡乡里去了。我自己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希腊故事对我有那么大的吸引力,而《圣经》故事却索然无味。原因可能是我在波士顿的时候结识了几个希腊人,他们对本国故事的热情感染了我,而我却从来没有遇上一个希伯莱人或者是埃及人,因此认为他们不过是些粗鲁的家伙,他们的故事大概都是胡编乱造的。这样也可以解释故事里的重复和稀奇古怪的名字。很奇怪,我就从来没有说希腊人的名字古怪。

但是我怎样描述后来在《圣经》中发现的光辉呢?

这些年来,我对《圣经》爱不释手,从中获得许多快乐和灵感,它现在成了我的最爱。但是《圣经》里面还是有很多东西会让我本能地反抗,我对要强迫自己才能从头到尾读通感到遗憾。后来我知道了《圣经》悠远的历史及其产生背景,然而这并不能为那些要人硬着头皮去看的不愉快的细节做补偿。我和豪厄尔斯先生都认为应该把过去的文学作品中那些丑恶和野蛮的东西删除掉,虽然我和其他人一样反对削弱和篡改这些伟大的着作。

在《以斯帖记》的朴素和极度的直率中,有某种感人的、令人敬畏的东西。还有什么比以斯帖站在她邪恶的丈夫面前的那个场景更辉煌?

她知道自己的命运掌握在他手里,一旦把他惹怒了,没有人能够保护她。但是,在高贵的爱国精神的鼓舞下,她克服了女人的恐惧,走向她的丈夫,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假如我死亡了,只不过是我一个人死了而已;但是,只要我存活下来,我的人民就能免遭灭亡之灾。”

路德的故事,太具有东方色彩了!乡下人简单的生活与波斯首都的差异是何其显着啊!

路德是如此忠诚和热心,当她与收割者一起站在随风波动的玉米地里的时候,我们禁不住要喜欢上她。她的美丽、无私的灵魂,像黑暗、残酷的年代中一颗闪耀在夜空里的明星。路德的爱超越了各种信仰的冲突,超越了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到哪里去找寻这样的爱?

《圣经》给我一种深刻的认识“可见的东西都是暂时的,不可见的东西才是永恒的”,这样一种认识也给了我极大的安慰。

从我喜欢书籍开始我就喜欢莎士比亚了,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读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但是还记得第一次读的时候理解得很粗浅,还带有小孩子的惊奇。《麦克白》给我的印象最深,仅仅读了一遍,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就永远印在我的脑海里了。好长一段时间,那些幽灵和巫婆还会在我的恶梦里面追赶我。我确实能够看见那把短剑和麦克白夫人白皙小巧的手—那可怕的血迹对我来说就像对那个伤心欲绝的女主人公一样真实。

读完《麦克白》之后我就接着读《李尔王》。我永远忘不了,当我读到格罗斯特的眼睛被挖出来的那个场景时,我所感到的那种恐惧。愤怒抓住了我,我的手指不听使唤了,我僵硬地呆坐了半天,血液在太阳穴中涌动,心里面被一个孩子所能感受到的所有仇恨充满了。

我肯定是在同一个时候认识夏洛克和撒旦的,因为这两个形象在我脑海里面总是联系到一块儿去。还记得我为他们感到难过。我模糊地感到他们即使想做好人也不可能做得成,因为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们,也没有人会给他们一个公平的机会。即便是现在,我也没有认为他们无可救药。很多时候我觉得,夏洛克、犹大甚至魔王他们都是善良车轮上的一根根折断的轮辐,这只善良之轮应该在适当的时候修复完整。

很奇怪的是,我第一次拜读莎士比亚的大作却留下了很多不愉快的记忆。那些辉煌、文雅、富于想象的戏剧—现在我最爱看了—起初并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也许是因为这些作品反映了我习以为常的孩提生活中的欢乐精神。然而“孩子的记忆是最反复无常的:

他们将会记住什么,忘记什么,谁也说不清楚。”

后来我把莎士比亚的戏剧看了好几遍,其中一些已经烂熟于心,但是我找不出最喜欢的是哪些。我对它们的喜好像我的心情一样会改变。一首短歌和一首十四行诗对我来说也能像戏剧一样,让我觉得新鲜,感到精彩。莎士比亚的作品几乎每一句都有人注解和评论,出于对莎翁的倾心,我硬着头皮去读这些东西,但是读这些东西会把人累个半死!

我曾经尝试去回忆那些阐释,但是这样做只会让我感到失望和恼怒,所以我与自个儿订了个秘密契约:

决不允许自己再这样干了。这个契约直到我跟随基特里奇教授学习莎士比亚才被废除掉。我心里清楚,在莎士比亚的作品里,在这个世界上我还有很多东西尚未理解,但是我喜欢看着面纱一层一层慢慢揭开,一片片新思想的疆土、一件件美好的事物展现在眼前。

我喜欢历史仅次于诗歌,我阅读每一本拿到手的历史书籍,从枯燥的世纪年表,朴素的史实记载到格林写的公正、生动的《英国民族史》;

从弗里曼的《欧洲历史》到默顿的《中世纪》。第一本让我感到历史的价值的书是温顿的《世界史》,这本书是我十三岁的生日礼物。虽然我现在已经知道它并非很令人信服,我还是把它作为一件宝贝保存着。从这本书上我了解到人类是怎样从一片大陆迁徙到另一片大陆,然后在那片土地上安营扎寨,建造规模恢弘的城池;

占人类数量极少的统治者—人间的提坦—是怎样把一切踏在足下,一句话就左右数百万生灵的幸福;各个不同的民族又是怎样开创艺术和知识的先河,为后继者奠定基础;

文明又是怎样被践踏,在大屠杀的野蛮中毁灭,然后又像涅磐的凤凰从烈火中重生;伟人和智者又是怎样通过自由、宽容和教育开辟拯救世界的道路。

在我的大学阅读中,我对法国文学和德国文学有些熟悉了。德国人看重力量胜于美感,看重真理胜于习俗,在生活中和文学中都是这样。德国人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必有热烈的情感,磅礴的气势。当他演讲时,并不是故意要给人以印象,而是因为有思想在他的灵魂里燃烧,他不得不找某种方式将其倾泄。

同时我也喜欢德国文学的含蓄,但是我觉得德国文学最宝贵的是对妇女自我牺牲的爱所具有的救赎力量的承认。这种思想在所有德国文学中均有表现,在歌德的《浮士德》中就以神秘主义的手法来反映的:

那昙花一现的,

不过是象征而已;

人间的缺憾,

也会成为圆满;

那无法形容的,

这里已经完成;

女性的灵魂引导我们上升!

在我所接触的法国作家当中,我最喜欢莫里哀和拉辛。巴尔扎克的作品里有些好的东西,梅里美的有些段落像海风一样给人清新之感,而阿尔弗雷德·缪赛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我很崇敬维克多·雨果,欣赏他的天赋、才华和浪漫主义情怀,尽管他并不是我文学上的最爱。雨果,歌德和席勒还有其他民族的伟大诗人都是永恒的事物的解释者。我的灵魂虔诚地追随他们,到达那种真、善、美合一的境界。

我想关于我的书籍朋友我已经写得太多了,但是我提的还只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从这点看来,你也许会不假思索地认为我的朋友圈子很狭窄、很单一,这绝对是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喜欢许许多多的作家—喜欢卡莱尔是因为他的粗放和对虚伪的蔑视;

喜欢沃兹沃斯是因为他教导人与自然的统一;胡德呢,是因为我在他身上发现的怪癖和出人意表的性格;

赫里克则是他的离奇有趣,还有他的诗歌里面那些我可以嗅到清香的百合与玫瑰;

喜欢惠蒂尔是因为他的火热的激情和正直的人品。我认识惠蒂尔,回想起来,似乎从我们的友谊获得的快乐比拜读他的诗作还要多些。我还喜欢马克·吐温—谁会不喜欢呢?

连上天的诸神也爱他,把各种各样的聪明智慧塞到他心里去,后来怕他沦为悲观主义者,又在他的精神世界里挂上一道爱和信念的彩虹。我喜欢司各特,因为他清新自然的风格,还有充沛的精力和诚实的品德。我喜欢所有具有像洛威尔那样的精神的作家,他们的精神在乐观主义—快乐和美好愿望的源泉—的阳光下洋溢,偶尔会飞溅出愤怒的火焰,有时在这儿或那儿泛起疗人心伤的同情和怜悯的浪花。

总之,文学世界就是我的乌托邦,在这个世界里我拥有一切权利,没有任何障碍能够阻止我的书籍朋友与我倾心相谈、娓娓相诉。他们是我最为博学、诚挚的朋友,与我说话从来不会觉得困窘或是尴尬。比起他们“博大的爱和神性的仁慈”,我所学习到的以及别人教给我的实在是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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