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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追逐正义

第11章 追逐正义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美德。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648

关于美国政治,有件趣事要说一说:在选举总统时,大多数美国白人都会把票投给共和党,但有两类例外,一类是1981年后出生的美国白人,另一类则是出生在1950年至1954年之间的美国白人。为什么1981年后出生的孩子成年后在选举投票上会有不同,这不难理解。他们属于千禧一代或互联网世代,在大多数社会议题以及许多经济问题上,都会表现出左翼倾向(恰如伯尼-桑德斯所见)。较之于前几代,他们不那么笃信宗教,同时共和党也以各种方式成功失去了这些人的支持。但我们的问题是,那些出生于1950年至1954年间的美国人呢,他们的故事又要怎么讲?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这些人都强烈支持民主党,但自80年代后,他们的投票情况有所变化,两大党在这些人中间大致可维持“五五开”的支持率,总体上他们稍微倾向民主党。[你们可以自己去看看,在网上搜索“How Birth Year Influences Political Views"(出生年份如何影响政治观点),你就会发现这也许是史上最好的政治信息互动网站。649]

为什么出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美国白人,在人口统计意义上会构成民主党的一个小孤岛?为什么甚至到了21世纪,他们的出生年份还在某种程度上左右着他们在选举中的投票,且较之于上世纪中叶早出生或晚出生数年的同胞,这些人的投票模式就是有如此大的变化和不同?

答案可能在1968年。或更确切地说,是1968年以及以该年度为中心向前后做推延(大约是1965年至1972年)的历史阶段。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里发生了一连串震动美国的政治事件。650政治学家亚伊尔•吉特扎和安德鲁•格尔曼考察了美国人的投票模式,以此来研究“童年时的政治事件或政治氛围,成年后是否会给其政治倾向留下某种印迹”。651他们发现,在漫长的成长过程中,有一段更容易受到影响的窗口时期,大约就是从14岁到24岁这10年,其局峰又正好落在18岁左右。在这一人生阶段所遇到的政治事件,或者说所能感知的整体时代精神,较之于这一年龄段以外的经验,就更有可能“定型”(stick)。

对于出生在20世纪50年代初的美国人,要唤起内心深处对1968年的回忆,你只要提示一下:马丁•路德,金、罗伯特•肯尼迪、黑豹党人、新年攻势(Tet offensive)、美莱村屠杀(My Lai)、召开于芝加哥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理查德•尼克松。要是这些时代词汇还无法使你百感交集,那就上网搜一下“Chuck Braverman 1968”(恰克•布雷弗曼1968)。那段5分钟长的混剪视频,652会令你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想象一下,你就是那个时代的一名年轻人,正在找寻自己的政治认同,或许你刚刚进入大学校园,重大的道德斗争、悲剧和胜利都出现在你周围冲击着你,想想那会是个什么样子。

今天,我们再次身处于这样的时代。如果吉特扎和格尔曼是对的,那么近年来的事变和政治风气就会影响到今天的大学生,他们往后余生的投票模式也会因此发生变化。假设你出生在1995年,也就是美国社会进入互联网世代的第一年,2009年,你14岁,正好进入政治上可塑度最高的成长阶段。这一年,巴拉克•奥巴马宣誓就任美国总统。一两年后,你有了人生中的第一部苹果手机,这时,智能手机在青少年中间日渐普及。如果你有机会读大学,那么你走进大学校园的时间大概是在2013年,也就是你满18岁的那一年。那些年,究竟是什么政治事件,成为你和一众新朋友们关注的焦点,让你们发帖争辩,甚至以行动抗议?究竟又是哪些议题,让你们必须用推文、帖子或者“点赞”来亮明立场?是联邦政府在2013年10月的关门,还是股票市场的长期上涨?

不太可能是这些。十来岁孩子们的关注点和热血沸腾之处,往往不在于纯粹的经济或政治问题,而更多在于社会议题或不公正事件。而自2010年至今,这类议题或事件可说是层出不穷。我们整理出一份表格,时间起始于2009年,亦即互联网世代的“头生子”年满14岁的那一年,分年度选取一部分通常会被归类为“社会正义”的重大新闻报道。2009年和2010年,美国重大新闻报道主要围绕着金融危机、医疗改革以及茶党的兴起等话题展开。但你可以发现,自2011年起,大约就是互联网世代的“头生子”准备离家读大学时,事关社会正义的新闻事件常常能成为社会焦点。

年份

有关社会正义的重大新闻报道

2009

巴拉克-奥巴马就任总统

2010

泰勒•克莱门蒂自杀事件(唤醒社会对同性恋青年被欺凌的认识)

2011

占领华尔街运动(强化社会对收入不平等的意识)

2012

特雷沃恩•马丁被杀案;巴拉克•奥巴马连任;桑迪胡克小学枪击案(激起枪支管制的辩论)

2013

在特雷沃恩•马丁被枪杀一案中,乔治•齐默尔曼被判无罪;“黑命贵”组织成立

2014

在密苏里州弗格森市,警察枪杀迈克尔•布朗;在纽约市,警察扼死埃里克•加纳(有视频);“黑命贵”抗议活动席卷全美;密歇根州弗林特市的饮用水含铅,此事件提高了全社会的“环境正义”意识

2015

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凯特琳•詹纳公开其女性的性别认同;在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白人至上主义者迪伦•鲁夫屠杀了9名黑人礼拜者;南卡罗来纳州议会大厦的“邦联旗”被移除;警察枪杀沃尔特•斯科特(有视频);全美范围内的大学爆发了种族歧视抗议活动,始于密苏里大学和耶鲁大学,并很快扩散到数十所大学

2016

在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市,恐怖分子奥马尔•马丁袭击了一家同性恋夜店,屠杀49人;警察枪杀奥尔顿•斯特林(有视频);警察枪杀费尔南多•卡斯提尔(有视频);5名警察在达拉斯被杀;四分卫科林•凯珀尼克拒绝在奏国歌时起立;北卡罗来纳州通过立法,要求跨性别者按照出生证明上的所载性别来使用卫生间;达科他输油管道穿过立石印第安人保护区,引发抗议事件;唐纳德•特朗普获得共和党之提名,并当选总统

2017

特朗普就职总统;特朗普颁布各种“禁穆令”;华盛顿女性大游行;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和明德学院,校园演讲者遭到暴力抗议;特朗普禁止跨性别人士服兵役;特朗普赞许参加夏洛茨维尔游行的“善良的人”,但在游行期间,一名新纳粹分子开车冲向人群,撞死希瑟•海尔,撞伤多A;拉斯维加斯发生了美国史上伤亡最惨重的枪击事件,58人丧生;以揭露与制止性骚扰和性侵犯为宗旨,#MeToo运动开始

2018(截至3月)

在佛罗里达州帕克兰市的一所高中,一名曾有情绪和行为障碍病史的学生尼古拉斯•克鲁兹,被开除后杀死了17人;多地学生组织罢课和游行,要求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枪支控制

 

 

重大的、刺激的、扣人心弦或令人震惊的事件,年年都有,但就各种事变的剧烈程度而言,2012年至2018年看起来最接近1968年至1972年的那段岁月。如果你还是不相信,我们刚经历的这几年就客观指标而言是异乎寻常的,那么就加入社交媒体的放大作用吧。自20世纪60年代的越南战争和民权运动以来,美国历史直至近期就再未见过如此景象,那便是层出不穷的视频几乎从不间断地骚动着围观群众—这些视频的内容就是无辜的人,且大多数是有色人种,被国家暴力的代理人殴打、杀害或者驱逐。今天的大学生群体亲身经历了这个特殊的时代,也因此,许多当代大学生生发出异乎寻常的热情,要为社会正义而斗争。正是这种热情,驱动了我们所目睹的近年来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某些变化。在此意义上,追逐正义构成了我们的第六条解释线索。

本章的讨论围绕着社会正义。接下来我们要探讨社会正义的词义,在此过程中,我们将接纳社会正义的某种定义,同时批判另一种定义。在左右之间的文化内战中,社会正义这个词可以说是主战场之一,所以对于我们来说,现在也是时候亮出我们的底牌了:格雷格认为自己是一位自由派,但对某些放任自由的论调也有所同情。在加入个人教育权利基金会之前,他曾供职于某一环境正义团体;也曾亲赴中欧,为某一呼吁难民权利和保护的组织工作。他早先曾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北加利福尼亚分部担任实习生。乔认为自己是个中间派,在绝大多数议题上,他都站在民主党这一边;但从保守主义知识分子的著述中,从埃德蒙•伯克到托马斯•索厄尔的观点里,乔也受益良多。在国会和总统选举中,我们俩从未把选票投给共和党的候选人。对于社会正义积极分子孜孜以求的目标,我们俩大都心向往之,包括全面的种族平等、终止性骚扰和性侵犯、彻底的枪支管制,以及负责任的环境监管。我们也相信,在当前的大学校园里,我们用以定义并追逐社会正义的方式,却在制造各种各样的问题,并激起抵抗和怨恨,其原因恰恰是某些社会正义的鼓吹者未能认识到的。在本章中,我们将讨论社会正义概念的某些版本。我们还要提出一种思考社会正义的方法,它不仅可以使我们距离社会正义更近一些,而且也和大学的传统目标相和,这目标便是追求真理。

“社会正义”到底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尚且没有一个得到普遍认同的定义。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从“正义”出发,就概念论概念,探讨“社会正义”在哪些方面与之相异,在哪些方面又与之相同,并以此勾勒出社会正义的意义。

直觉正义

我们可以认为,正义是西方哲学史上最重要的道德概念。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哲学家们都致力于提出某些规则和原则,并以之为基础来建构一个公正或者“正义”的社会。在这里,我们不是准备回顾历史,追根溯源,从而得出一种正义的哲学定义,而是要抄一条捷径,向你们展示心理学研究的两个主要领域——只要将它们结合在一起,就能给我们提供一种有效的定义,据以理解人们日常的、平凡的或“出于直觉”的正义观。一个领域是分配正义(认为人们得到了其所应得的),另一个领域是程序正义(认为物品分配和规则执行的过程是公正的、可信的),而两者结合,就是直觉正义。我们将展示,在那些关于社会正义的诉求中,哪些与直觉正义相符合,又有哪些与之相悖。

分配正义

在孩童的道德生活中,分享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要受到大量的训练,学会平等地分配物品。假设有4个孩子,12粒软心糖豆,那么每个孩子应该分到3粒。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假设糖豆是打扫教室的奖励,其中有个孩子做了大部分的工作,而另一个则什么也没干,那这些孩子又要如何分糖豆呢?即使是在蹒跚学步中的幼童,似乎也会意识到相称(proportionality)的重要性。在某一实验中,我们假设有两个人,其中只有一人做了些工作,但两人却得到了同样的奖励,即便是只有2岁的幼儿,对此也会有惊讶的反应。653长到6岁时,孩子们就表现出一种明确的偏好,要优先奖励团队中最努力的那个同伴,即使平等均分仍是可能的选项。654在年幼的时候,如果孩子们发现遵从直觉有时就意味着他们自己分得更少,他们往往会心不甘情不愿;等到了青春期,孩子们就学会将相称原则施于自身了。655发展心理学家克里斯蒂娜・斯塔曼斯、马克•谢斯金和保罗-布鲁姆都对儿童公平意识研究做过文献综述,她们的结论是,“人类就其天性而言倾向于公正的分配,而非平等的分配”,“当公正和平等发生冲突时,人们更愿意选择公正的不平等,而不是不公正的平等”。656

我们应当指出,有些时候分配正义要求平等。比如说,美国人看起来共同享有一种普遍的直觉,从已故父母那里继承的金钱,应当在兄弟姐妹间平等均分,而不是去评估哪一位为父母做得更多,或者谁更需要这笔钱。还有些时候分配正义就要求不平等。比如说要关注需求,特别是在家庭或者有某种集体感的团队中,将资源分配给最需要它们的人,人们会认为这才是公正且适当的方式。但如斯塔曼斯、谢斯金和布鲁姆的研究所示,当孩子和成人在家庭范围之外分配奖励时,相称或功绩(merit)应是最常见且最优选的依据。

相称是“公平理论”(equity theory)的核心,而“公平理论”又是社会心理学中关于思考分配正义的主要理论。657所谓“相称”,其核心主张是,当获得与投入的比率在全体参与者中间是相等的,人们就会认为这种分配是公平的或公正的。658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方程式来阐释这个理论,如图1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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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1:公平理论。人们会密切关注每个人获得与投入的比率。比率相等时,人们就会认为是公正的

纵观“公平理论”研究,有一个发现可以说是一以贯之的:在大多数关系中,人们都会密切关注较之于他们所做出的贡献(亦即他们的投入,比如工作时间和他们带来的技术或资质),每个人能获得多少回报(亦即他们的结果,比如薪水和津贴)。不同关系的区别是,在工作关系中,人们会更关注比例是否做到了均衡;而在亲密关系中,人们就会有所放松。但即便是在夫妻之间,人们也不会全然无视获得与投入的比率。不仅如此,在自我偏见的影响下,人们还经常会有这样的感觉,在某些甚至所有工作上,他们认为他们所做的超出了其“公正份额”。659当每个人都感到各方面的比例是平等的,那么他们就会认为社会是公平的,和谐社会就不再遥远了。反过来说,当人们坚信某些人的获得/投入比率过高时,他们就会心生怨恨,因为这些人得到的奖赏同付出不成正比。他们也可能对老板、公司或允许这种不平等持续存在的制度感到怨恨。这不是说人们都贪婪。在验证“公平理论”时,一项早期的研究发现,如果人们受引导而相信他们在某份工作上得到了过高报酬,他们就会更努力地工作,为的是对得起这份收入一一使他们自己的获得与投入的比率重返正常水平。660

程序正义

直觉正义不只关乎每个人得到了多少。它还关乎过程,亦即分配(以及其他事务)的决策是经由何种过程而做出的。社会心理学家汤姆•泰勒是“程序正义”研究的一位开拓者。661他最重要的发现就是,哪怕结果对自己不利,只要人们认为做出决策的过程是公正的,那么他们就更愿意接受这一决定或行为。

在就程序正义做判断时,人们通常会带入两个基本的关注点。第一个是决策是如何做出的。其中包括决策者是否尽力做到了客观和中立,从而值得信赖,或者他们之间是否有利益之冲突、偏见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他们偏袒某个具体的人或特定的结果。公开透明也是题中之意——决策之过程是如何运转的,是否所有人都能看见。第二个关注点在于,观察整个决策之过程,个人是如何被对待的。这主要是指,人们是否得到了有尊严的对待,以及他们是否发出了自己的声音—亦即他们是否有机会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且在表达时得到了认真地对待。

泰勒的研究成果很有意义,它尤其帮助我们理解了人们在面对警察时的诸多反应。若是人们相信,警察在执法时遵循公平的程序,尊重他们及所在族类的众人,他们就会更愿意给警察以支持,帮助他们打击犯罪,甚至偶尔被警察拦下、搜身,他们也愿意配合,因为在他们眼中,警察这样做是在保护所在社区之安全。但反过来,若是人们认为,警察是有种族偏见的,他们挑人搜身,凡是像他们这样的人,都会受到无礼且充斥着敌意的对待,且稍有不慎就会被暴力伺候,那可以想见他们就会因此而愤怒,将警察视为敌人。2002年,泰勒和心理学家霍元合作发表了一项研究成果,以加利福尼亚州的两个城市为样本,他们发现,在思考什么是程序正义时,白人居民和非白人居民有着大致相同的观念,但在认知警察是如何对待民众的问题上,他们却经验各异,这也使他们对此产生了全然不同的看法。若要解释为什么不同种族在对待警察时有不同态度,归根结底便在于这一差异。662

综合上述两种正义形式,我们可以说:直觉正义包含对分配正义(参见公平理论)和程序正义的感知。若想以正义之名,动员人们支持一项新政策,或者加入一场运动,你就必须唤起他们心中的一个清晰的认知或直觉,让他们确信有人并未得到他所应得的(分配不公),或者有人成为不公正过程的受害者(程序不公)。如果你无法激发出这些情绪中的任何一种,那么人们在面对现状时往往会随遇而安,哪怕是在这个现状中某些人或某些群体最终攫取到了更多的资源,爬到了更高的位置。663

相称—程序的社会正义

总有些保守派和放任自由论者坚持认为,“社会正义”这个词百无一用——这世上只有正义,加上“社会”这个前置词不过是画蛇添足。664对于这种看法,我们不敢苟同。在我们看来,放眼西方世界的现代政治辩论,我们可以分辨出两种不同的社会正义观,一种属于直觉正义的范畴,另一种则非直觉正义所能包容的。

美国社工协会曾给“社会正义”下定义,“社会正义作为一种观念,认为每个人都应获得平等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利以及机会。作为社会工作者,我们的目标就是要为每个人,特别是那些最需要它的人,打开通往机会的通道和大门”,665可以说,以上这一定义是嵌入在直觉正义观之内的。大多数美国人都会同意,人人都应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对每个人,大门都应敞开。666左右两翼虽在社会政策上存在严重分歧,但究其差异之所在,大部分仍涉及政府到底应当“走多远”才能为出生在不同环境中的孩子提供平等的机会(以及实现机会平等究竟是哪家政府的责任——联邦政府、各州政府,还是地方政府)。

参照上述的定义,我们可对相称—程序的社会正义(proportional-procedural social justice)做出如下结论,由于出身贫寒或者属于社会低端群体,而被剥夺了分配正义或程序正义,这种情形应发现一起,解决一起。有些时候,情况可谓彰明较著。直至1965年,美国南方关于种族隔离的法律还在光天化日之下违反程序正义:警察、法官和立法者都是种族主义者,他们粗暴地罔顾美国黑人的尊严,残忍地侵犯黑人的权利。这些种族主义的恶行,不仅违反了程序正义,还直接导致了对分配正义的严重侵犯,且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随处可见,包括种族隔离但极不平等的学校,以及从预算上就极不平等的公共投入。

民权运动,作为一场旷日持久的斗争,其初心就是为了争取相称一程序的社会正义。并非所有人从一开始就能看到不公正之处,很多白人都有理由对其视而不见。667基于此才能解释为什么共性的认同政治最终如此有效——它以一种包容的共同人性为主旨,同时也在呼吁关注那些有人被剥夺尊严和权利的情形。这次运动并没有强制美国白人去接受一种新的正义观念;而是努力帮助白人去看见,他们的国度正在践踏他们据以立国的正义观。这些观念,在建国之父的口中曾有过崇高的表达,但落实的过程却步履维艰。

在我们的叙述中,相称一程序的社会正义,完全属于直觉正义这个大范畴。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当放弃“社会正义”这个概念。有些不公正是显而易见的,如基于种族、性别或其他因素(以及它们的交叉点)的不公正。但很多不公正则更隐蔽,人们没有身受便难以感同。(金伯利•克伦肖就曾指出这一点。)668这么说来,在正义研究的这个领域内,有学者专攻这一类不公正问题是大有裨益的。即便此类不公正被放到台面上,多数群体的成员往往也会选择视而不见或矢口否认。669而作为一个民主社会,为民众和各类群体提出有关正义之新诉求而广开言路,是民主最重要的一项要求。开放的民主社会认真对待这些诉求,讨论之,辩论之;对于那些在辩论过程中脱颖而出的诉求,若有令人信服的论证,又结合了有效的政治压力,则以它们为新的行动纲领。如果新的社会规范得以推而广之,新的法律也会在此基础上得到确立。民权运动在20世纪60年代所力图实现的民主体制内的道德和社会进步,不外乎就是这样的过程吧。

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什么是隐蔽的不公正。假设有一所高中,其中80%是白人学生,余下20%是黑人学生。为了筹备毕业舞会,学校成立了学生委员会。现在要由这个委员会来决定舞会现场播放什么歌,而且这所学校音乐品味是因种族而异的。到底怎么办?委员会对各种方案进行了表决,获胜的方案如下:由学生自己来提名一份尽可能长的歌单,接下来再由全体学生对全部备选歌曲进行投票。所谓民主,不就是关于投票吗?难道舍此之外还有他法?而且这个程序本身也是经由民主决定的。所以我们刚刚见证了程序正义,不是吗?

1994年,哈佛大学法学家拉尼-吉尼尔曾著有《多数的暴政》一书,她在书中探讨了类似的案例。670吉尼尔指出,有些过程虽然看起来公正,但运转之后,时常会导致处于少数的群体被完全排除在过程之外。在上述例子中,最终选出来的毕业舞曲,很可能全部来自白人学生的投票。如果这个例子在你看来实在无关紧要,那不妨设想一下,你投票的对象并不是毕业舞会的那些歌,而是本州的议员们。吉尼尔提出了某些改革方案,若能替换现有的选举制度,就能使社群在分配选举权力时不会排斥少数群体,或者置他们于不利境地。

吉尼尔的观点激怒了某些右翼政客,特别是她提出的改革方案会改变“每个席位,一人一票”的基本制度,一时间成为争议焦点。在《华尔街日报》上,她被称为“配额女王”(quota queen)。671随后克林顿总统提名她担任联邦司法部长助理负责民权事务,但其观点形成的巨大争议搅黄了总统的这次任命。672然而我们必须承认,即便吉尼尔的方案有待商榷,她所阐释的原则却是合理的。民主体制必须保护少数群体的权利这一原则,正是美国宪法前十条修正案(亦即《权利法案》)第一时间被增补的原因之一。(在民主政治中,要保护多数人的权利,一部“权利法案”并不是必需的,因为选票就可以完成这一任务。)

所以,当社会正义指向发现并终结对人权或公民权的侵犯,尤其是这些行为发端于受害者某种群体性的社会身份时,社会正义就能够消除障碍,创造机会平等。这也正是社会工作者所呼吁的,如前所述,他们将社会正义定义为一种追求,“为每个人,特别是那些最需要它的人,打开通往机会的通道和大门”。相称一程序的社会正义,就是正义,而正义从来都不是真理的敌人。要实现正义,我们就必须以真理和诚实为前提,也因此,正义与大学的宗旨、价值和日常生活是完全兼容的。但问题是,当社会正义的行动派一叶障目,只盯着他们所欲求的某种结果状态,且以违反分配正义或程序正义的方式去追求目标之实现时,大学校园会成为什么样子?

结果平等的社会正义

当本书作者之一乔在弗吉尼亚大学任教时,他时常会雇用本校男子赛艇队的队员,让他们帮他打扫庭院。每年春秋两季,年轻的男子运动员会在所有教员的信箱里逐一投放传单,推销他们的“出租划桨手”的服务。乔曾一度认为,他所雇用的正是本校男子赛艇队的队员。但在和桨手们交流后乔才得知,校园里压根就没有“男子赛艇队”这个组织,而只有“弗吉尼亚赛艇协会”。在这个协会旗下划船的人全部是弗吉尼亚大学的学生,但学校官方却不为他们这项运动提供资助,一分钱都没有。要想加入赛艇协会,每位会员每年必须支出超过1000美元的费用,在此基础上,他们还必须参加“出租划桨手”的计划,为他们的赛艇、教练组、比赛差旅和其他开支筹集资金。在距离校园不远的里瓦纳水库,这些男队员同本校女子赛艇队共享一个训练基地——而女子赛艇队的各项支出,包括差旅、教练薪资甚至训练场地的零食费用,都由学校全额资助。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同是弗吉尼亚大学的学生,都想要赛艇,却因性别不同而受到如此赤裸裸的区别对待?答案在于《教育法修正案》的第九章,具体而言就是它的执行在近年来发生了变化。追溯这部立法,其初衷在于为女性和男性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但它却在实施过程中走样了,成了一个项目,驱使大学实现平等的结果。至于付出有多少,却一概不论。

从文本表面上看,《教育法修正案》的相关条款非常公平,也非常合理。根据立法之规定,大学只要接受了联邦政府的资金,就不得在“教育机会”方面歧视女性。1979年,卡特政府在将《教育法修正案》第九章适用于高校体育领域时,就采用了一种“机会平等”的解释:奖学金之发放,应“根据该校运动项目的男女参与者的人数,按大致相称的比例来分配”。在此基础上,“在本领域内,指导原则应是,男女学生的体育兴趣和能力,应当得到有效的平等照顾”。673也就是说,结果(如奖学金和校队名额)必须要与投入(如参与的兴趣)成正比。根据这种机会平等的解释,在申请一份体育方面的奖学金,或者争取一个校队名额时,男女生之间应维持大致相同的竞争难度。

但到了1996年,克林顿政府开始向学校施压,要求它们实现结果的平等。674这一年,联邦政府教育部民权办公室,以所有接受联邦资金的学校为收件人,签发了一封名为“致我亲爱的同事”的函件(相当于实施《教育法修正案》第九章的指导意见),675重在阐释学校应如何做才能符合《教育法修正案》中的义务规范。676对于高校来说,如要合规,一种选择就是做出证明,本校的体育项目(全部加在一起)对应着全部学生的性别比例。根据教育部这封文函,如要合规还有两种选择,677但实践中,如果学校选择了后两种选项,它们就会陷入守法所致的灰色地带,招惹民权办公室进行监控,甚至可能是调查,所以几乎没有学校会按照后两种选项来行事。再者,在媒体及各种组织的密切注视下,无论如何,学校都会因其运动项目的总量而被品头论足。678所以,学校开始谋求平等的结果。为了提升男女性别比例的平衡,有些学校干脆裁掉男子项目的运动队,并将《教育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作为关停的理由。679更常见的是,学校会增加女子项目的队伍,因为这样做和《教育法修正案》的原初精神更相符,但有时这也会导致不平等的待遇。这就是曾在弗吉尼亚大学发生过的事:1994年之前,无论性别,男子和女子赛艇队都属于俱乐部性质的运动,并不存在校方的赛艇队项目。但仅仅为了符合《教育法修正案》第九章,弗吉尼亚大学便把女子赛艇队升格为校方代表队,对男子队却未能一视同仁。

当然,假设男生和女生对参与运动保持同等程度的兴趣,那么上述两种形式的社会正义就会殊途同归,最终都落脚在结果平等的状态上。也就是说,让每个人都有同等的运动机会,那么大学中各个运动队的人员组成就会折射出整体的学生构成。但请注意,就大学体育运动而言,“结果平等”并不必定意味着男女各占一半;所谓“平等的结果”要求整个学生群体应按人数比例获得代表,而众所周知,大学生群体就男女比例而言通常是“阴盛阳衰”的。但“结果平等”意味着,统计所有参加体育运动的学生,其男女比例应当严格对接全体学生的男女比例。推而广之,在推进这种结果平等的社会正义时,激进派似乎坚信各行各业以及各种机构都应当成为美国人口总体构成的缩影:5。%是女性,约15%是非裔美国人,还有15%是拉丁美洲人凡有偏离这些数字的,就意味着某一群体“未得应当之代表”,而代表性不足也常常被当作直接证据,证明其存在着制度性的偏见或不公正。

但问题是,男性和女性对不同的事物有着完全不同的兴趣,体育就是一例。大河谷州立大学(密歇根州)的心理学家罗伯特•迪纳尔,曾广泛研读文献并研究发现:男性,无论是孩童阶段的还是成年的男性,较之于女性,对参与体育运动和观看体育比赛都会表现出更高的兴趣,而且无论其具备何种文化背景、身处什么时代抑或年龄段,这一性别差异的结论都是适用的,也无论研究者是通过做访谈,还是观察运动行为的方式。680当然,这些差异也可能只是反映出一种普遍的跨文化现象,劝诱女孩远离体育活动,甚至剥夺她们的运动机会。若这一论断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女孩子天性也爱运动,但现在却被劝阻住了,那么可以期待,在非正式的场景中,比如孩子们在公园玩耍时,较之于在学校环境内,性别差异就应该会小一些。但事实恰恰相反。在校园里,性别差异相对更小。统计全美中学在册的体育运动队,女生占据了大约42%的名额,但若是观察公园里玩耍的青少年,或者对他们“如何利用闲暇时间”进行调查,我们发现性别差异反而要大出许多。681现有的研究表明,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异并不在于是否热爱锻炼身体,而主要是女性经常对参加团队运动没什么兴趣而已。682

若实情如此,即一般而言男性更热爱团队运动,那么只是通过提供平等的机会,大学还是无法实现结果平等这一目标。于是大学所能做的,就是加倍努力去招募女队员,或许同时还要设法去劝阻男孩子。事实上,为了满足结果平等所设定的目标,多家大学不得不动用某些在伦理意义上很可疑的手段。这些被统称为“名单管理”的潜规则,有时候已近乎欺诈了。2011年,《纽约时报》曾刊发了一篇揭秘文章,683据其报道,在女子项目的花名册上,掺杂着从不参加训练的女生名字,有时候甚至是连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报名”的女生。这种伎俩在大学里已屡见不鲜。有些学校会邀请男生和女生一起训练,然后把男生算在女队的名单上。这次曝光令人印象深刻,好像美国的大学都躲在阴暗处企图瞒天过海,正如我们上一章所述,这是可以预见的官僚体制反应。起因是联邦政府强行施压,要求大学在投入即不平等的领域内实现结果平等,于是大学管理者便会千方百计地保护学校。即便这么做会使他们背离程序正义和分配正义,甚至有背信弃义之嫌也在所不惜。

如图11.2所示,只要完成公平理论的公式,问题出在哪里就一目了然了。在投入这一侧,弗吉尼亚大学的男生想要划艇,所付出的要远远超出女生(每年交1000美元甚至更多的费用,再加上出卖劳动来支付运动花销)。然而在结果这一侧,男生所获得的支持却明显低于女生(女队坐享多得多的预算)。男女之间结果和投入之比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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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2:男队员必须自行筹集资金,而女队员的开支由校方资助,所以男生的结果和投入比要远远低于女生

当然,如果我们观察整所大学全部的体育运动,那情况不同了。在弗吉尼亚大学,男子足球项目体量巨大,开销惊人,同时该校并没有校方的女子足球队。整体而论,弗吉尼亚大学在男子运动上所投入的资金量,仍远远超出女子运动。如果你支持结果平等的社会正义观,你大可以认为,由于校方在许多男子运动项目上的资金投入更多,因此作为一种补偿,赛艇队员的不平等待遇反而是必要的。

但是,在离开校园这个语境后,上述论调就谈不上有公信力了;非要将它与公平理论或程序公正联系在一起,在道德直觉上难以令人信服。多数人都追求在个体意义上能得到善待,与此同时,他们也畏惧为了实现某种集体意义上的平等而对个人施以不公正的对待的这种状况。这就是“配额”通常会导致强烈的反弹之原因所在:设定配额,是为了追求某种具体的结果平等状态,但这么做势必会侵犯程序正义(人们因种族、性别或其他因素而受到区别对待),也会背离分配正义(结果和投入不成正比)。

应予指出:偏离平等,有时确能表明,某种不公正或偏见正在发生。在某些机构或公司内,某些群体的成员往往更难获得成功,根源就在于大环境之使然。近期已有书和文章讨论过这个问题,如批评蔓延在硅谷的“兄弟文化”(bro culture),684这种男权文化侵犯了女性的尊严和权利(程序不公正),同时又剥夺了女性基于其工作原本应得的地位、晋升和薪酬(分配不公正)。当你发现身处某一境地,某些群体无法得到应有之代表时,那就要加倍留心,不妨去调查这一处境是否存在着障碍、敌视的氛围或者系统性的因素,将这些群体成员笼罩起来并影响着他们。但问题是,你如何能确知,只要有不平等的结果,就可以倒推出存在违反正义的行为呢?

相关,性,并不意味着存在因果关联

社会科学研究者都知道,相关性并不意味着存在因果关联。如果A和B看起来有关联,也就是说,A和B会随着时间之变迁而发生变化,或者在某一群体中,A和B共同出现的频率要高于随机所能预测的限度,那么可以肯定,有可能是A导致了B。但也有可能是B导致了A(反向的因果关系),或者是存在着第三变量C,这个C分别导致了A和B,而A和B之间则没有直接联系。[还有一种可能,如我们在第7章中所述,这只是一种“伪相关”(spurious correlation),亦即A和B之间并无关联,相关性纯属巧合。]

例如,一项覆盖了7500个德国家庭的研究发现,每周有四次以上性行为的人,较之于每周只进行一次性行为的,其收入要多出3.2%。也就是说,性生活的频率同工资收入存在着(轻微的)相关性,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因果关系的路径又是怎样展开的?“吃瓜群众”网站(Gawker.com)曾在头条推荐过一篇讨论这项研究的文章,标题党用的就是:为钱而“啪”:性生活越多,赚钱越多。685这个标题,很清楚就是表明A(性)导致了B(金钱),如果你的目标就是要吸引眼球,制造点击量,那么这个标题无疑选择了一条最好的因果路径。但只要将上述的相关性摆在社会学家面前,他们立刻就会想到反向的因果解释(是否越有钱就越有性?),接着还会转入根据第三变量的解释,而在性和金钱的关系上,似乎只有这种解释才能揭示出真相。686网站所讲述的故事已经指出,那些更外向的人,既获得了更多的性,也赚到了更多的钱。由是观之,第三变量C(外向性格,或者社交能力强)才是原因所在,是这个c导致了A(更多的性)和B(更多的钱)。

社会学家就是这样,他们会条件反射地去分析相关性(因此也让家人和朋友不胜其烦)。他们乐于扮演对话裁判者的角色,只要有人想把某种相关性解释为因果关系的证据,他们就会掏出黄牌,以示警告。但近年来,大学校园内却发生了一桩趣事。现如今,如果有人指出结果意义上的差距,并委婉或明确地主张这种结果差距本身就构成了证明系统不公正的证据,社会学家经常只是点头附和,同在场的其他人士一样明哲保身。

结果差距是一种相关性。但如果有人引经据典,或以其他方式做出论断,某一群体在某个职业内占比过多,或者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距,其言下之意往往就是,身为该群体的成员为因,在录用时占得先机或者拿到更高的薪水则是果。若是除了群体成员身份这一因素,再找不出其他原因来解释结果上的差距,那么结果之差距确实就可以构成不当或非法歧视的证据。比如说,如果有人把话挑明,顶尖科技公司的程序员大多是男性,那么这一论断的言下之意就是,身为男性本身就使得他们作为求职者更有可能被聘用,作为员工则更可能受提拔。若是在程序员这个工种中,再也找不到男女之间的其他任何差异,那么这种状况就明显有失公正。

但问题在于,是否存在着其他的差异?或者说,是否还有支撑不同解释的因果路径?若是你不同意讲者的论断,提出解释这种差距的别样因果路径,那么旁人可能会猜测你内心的潜台词,你一定是在说问题并非如此严重,讲者只是一厢情愿地想象而已。如果在场有人因你的说法感到不快,那你甚至可能因言获罪,被认为有“微侵犯”的举动[具体地说是“微反驳"(micro-invalidation)687〕若是你提出的假设包含一种推测,即在某一根本因素上存在诸多差异,也就是某项同结果相关的投入确有明显不同(比如在参与运动之兴趣或计算机编程方面,男女之间确实存在着基于性别的差异),688那么你就摊上事了,你触碰到了某个严重的禁忌。

在《“不可思议”的心理学》这篇文章中,社会心理学

家菲利普•泰特洛克给上述机制起了个名字,他称之为“作为禁区的根本因素”(forbidden base rates)。689但如果这种方式的思考变为不可涉足的禁区,那么,面对着那些在政治上受欢迎的理论,社会学家难免会畏手畏脚,不敢站出来挑战,最终“体制化的反证”即挑战并验证观点的过程就会失效。如果教授和学生都如履薄冰,不愿对结果差距提出不同的解释,那么有关结果差距的诸多理论,就有可能被固化,成为正统的教条。某些观念之所以可以被广为接受,并非因为它们是真实的,而是因为政治上起主导作用的那个群体想要它们是真实的,目的在于宣扬本集团所构建的叙事并推销其所选择的解决方案。690事情若到此地步,某些学术理论即便存在缺陷,但以行动派热情而笃定的支持为后盾,也终将越出学院的象牙塔,在中学、公司和其他组织中大行其道。但不幸的是,归根结底,构成这些理论之基础的,仍是那些对现实因果机制的错误或不完整的理解。故此,当改革者试图以这些理论为指导干预复杂机构时,他们的改革努力不太可能让世界变得更美好,相反只会让社会变得更糟糕。

如今的大学生们身处一个不平凡的时代,其中很多年轻人都已经展示出不一样的热情为社会正义而奋斗。他们所做的就是确认继而挑战社会中的种种不公。长期以来,这些现象虽不乏详尽的记录,却未能得到成功的处理。回忆20世纪60年代,青年学生为了许多事业挥洒血汗,以今人的视角来看,这些事业无疑是很崇高的,比如结束越南战争,为黑人及其他弱势群体争取充分的公民权,以及保护自然环境。而今天的大学生也积极投身于许多事业,我们相信,他们为之奋斗的事业,同样是高尚的,包括终结法律体系中和警察执法时的种族暴力;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教育及其他机会,使其出身及原生家庭不会成为成功路上的绊脚石;将那些主张或容纳性骚扰和性别不平等的文化惯习连根拔起。在这些以及其他许多议题上,我们相信学生抗议者站在“历史的正确走向‘‘上,而我们也支持他们的目标。但问题在于,在学生行动起来之后,如果他们不加保留地接纳了“结果平等”的社会正义论,如果任何偏离群体基准的结果在他们眼中都成为坐实体制性偏见的证据,他们就会因此纠缠于无休止的学生运动,且劳心劳力但往往适得其反,甚至会把同道中人当作敌人来反对。在整个过程中,他们也会不断强化本书反复描述的那些不良心理习惯。

在此,我们奉劝年轻的学生们,一旦发现这些偏离群体基准的结果,务必记住只有进一步调查才能有发言权。你们不妨追问,这种结果意义上的偏差,究竟是发生于某份工作的求职过程中,还是根源于申请人这个群体自身的差异?如果过程存在问题,那么就更多关注整个过程的起点,而非终点,并且自觉思考这种可能性——人们性别不同,或成长于不同的文化传统中,可能就有不同的选择偏好。不能只关注分配正义,对程序正义也要抱以同等重视:人们分属于各种身份群体之中,但他们是否得到了同等尊严的对待?这一问题的复杂之处在于,在一个组织中,即便已经实现了统计学意义上的平等,答案也可能是否定的;另一方面,还是这一组织,即便某些群体在结果意义上并未得到相应的代表,但答案也许是肯定的。到底什么样的最终状态才是有意义的,以及为什么会这样,这些问题不能含糊,要能够讲清楚。只要青年学生在行动时能做到以分配正义和程序正义为指引,如前所述,它们共同组成了我们所有人发自内心的直觉正义,他们就能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改变世界,赢得更广泛的社会支持。

小结

❖从2012年至2018年,政治事件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情绪,其程度之深和范围之广,可谓自20世纪60年代末之后所未见。面对这一连串的事件,现如今的大学生及学生抗议者也做出了自己的回应,那就是积极投身于为社会正义而斗争的运动。这就是我们的第六条也是最后一条解释线索。

❖关于什么是正义,人们都有日常的、平凡的和“出于直觉”的理解。这种“出于直觉”的正义观包括了两种主要类型:分配正义(即认为人们得到了其所应得的)与程序正义(即认为物品分配和规则执行的过程是公正的、可信的)。

❖在思考分配正义时,“公平理认”是关于它的主要理论,该理论认为,当获得与投入的比率在全体参与者之间保持平等时,人们就认为该状态是公正的。

❖程序正义,首先是指决策是如何做出的,当然也包括人们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在逐步展开的程序中受到了怎样的对待。

❖在当今的校园生活中,社会正义是一个核心概念,其呈现形式非常多样。当社会正义的斗争契合分配正义与程序正义时,我们称之为相称一程序的社会正义。这时候,努力的目标通常在于消除机会平等的障碍,确保每个人都能得到有尊严的对待。但是,当社会正义的斗士将目标指向群体间的结果平等,甚至为此甘愿侵犯某些个体的分配或程序公正时,他们的做法就会侵犯许多人的直觉正义感。对此我们称之为结果平等的社会正义。

❖相关性并不意味着存在因果关联。然而,观察近年来发生于大学校园内的许多讨论,我们发现,只要某一人口统计特征或身份群体成员同某种结果差距之间存在相关性,那么就能构成证据,证明是歧视(结构性的或个体意义上的)导致了结果差距。有时候确实真有歧视,但很多时候只能说是欲加之罪。然而问题在于,人们害怕引火烧身,因此不愿意提出其他可能的因果解释,这样一来,整个共同体就不太可能形成对问题的准确理解。当然,没有对问题本质的把握,也就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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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本书的第三部分告一段落。在第一部分,我们绘制了安全主义的新文化图景,第二部分则记录下近年来充满戏剧张力的事件,而在本部分,我们从现象倒追原因,展示了许多缠绕在一起的社会趋势和解释线索。近年来它们逐一登场,在校园内形成了安全主义的新文化,并激起一连串的冲突。这些线索,往前可以追溯到历史中,具体来说植根于童年里;向外延伸则涉及国家政治层面。在解释了我们何以至此之后,现在我们就转向新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又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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