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 一切坚固的,都如尘埃消散了

《尘埃落定》
一切坚固的,都如尘埃消散了

 

尘埃象征着一种游离的状态,正如本书中的主人公傻子少爷的人生状态,总是懵懵懂懂、游离不定、似睡非醒。傻子走过的生命历程是一种“人的象征”,传达着最本真的社会人性状态。

 

20世纪80年代以来,茅盾文学奖一直被视为国内最重要的文学奖项之一。这个奖项由中国新文化运动先驱、中国革命文艺的奠基人茅盾先生在临终时所创立,获奖作家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创作者,比如路遥、刘心武、王安忆、莫言、苏童、毕飞宇、王蒙、金宇澄等。

《尘埃落定》于2000年获得茅盾文学奖,这本书的作者阿来也由此成为茅盾文学奖历史上最年轻的获奖者之一。

有人曾经观察过茅盾文学奖历年的获奖作品,发现大部分获得该项奖的小说都有两个共性:首先,大多数作品采用的都是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其次,这些作品篇幅都比较长,而且作品都具有史诗气质。

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恰好就符合这两个共性。这部小说同时又有两个非常有意思的特点。第一,以现实主义为主,同时还带有某种程度的魔幻色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魔幻现实主义,有人甚至认为,这部作品是中国版的《百年孤独》;第二点,这本小说以藏族生活为主题,主要讲述了20世纪20年代到1949年之间,四川阿坝地区一个名叫麦其的贵族土司及其家族的兴衰,呈现了藏民族家族历史、社会制度、文化风俗和权力斗争,同时有个人命运的起伏,和时代洪流的涌动,是一部出色的民族史诗。

在2000年获选茅盾文学奖时,评委会给《尘埃落定》有这样一段评语:“小说视角独特,有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层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灵动的诗意。”

小说描写了四个关键角色,由这四个角色串联起全书情节。

第一个关键角色是傻子,他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儿子,也是整本小说的核心人物,却也是一个边缘人物。在故事的很多关键情节里,他置身其中,却又超然物外。他是作者阿来自身童年经历的投射,也有很多创造性的元素。他不仅是麦其家族命运起落变化的亲历者,也是土司制度由中兴走向消逝的见证者。

第二个关键角色是土司。作者阿来早年曾经当过高中历史老师,在教授历史课的过程中,他接触到“藏族土司制度”,并查阅了大量文献文物和相关资料。他所在的马尔康县,俗称“四土”,意思就是四个藏族土司管辖的地方,有着丰富的历史遗留。正是在对本民族风俗文化研究的扎实基础上,作者才能在作品中,通过文学手段,把土司制度及藏族人民权力架构和生活细节,描绘得生动且丰富。

第三个关键角色是故乡。作者阿来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这样一句话:故乡是让我们抵达这个世界深处的一个途径,一个起点。

第四个关键角色是诗歌。作为20世纪80年代成长起来的作家,阿来的文学创作受诗歌这种文学体裁的影响相当大,他在80年代末也曾发表过诗歌作品。《尘埃落定》这部小说的语言,也被很多评论家和读者赞赏为“具有诗歌般的意象和美感”。

 

作者笔下的傻子这个角色,他的设定非常有意思。从傻子的家族身份角度看,他是土司的儿子,贵族的后代。他出生在阿坝地区最强大的土司——麦其土司的官寨里。土司家的官寨是一座巨大的石制建筑,七层楼高,有无数的房间、走廊和楼梯。麦其家族就是这座官寨的主人。官寨周围分布着大大小小三百多个小寨子,住着两千多户人家。土司就是这两千多户藏族人的统治者。

傻子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问:我是谁?我在哪?童年的傻子,就像住在大观园里的贾宝玉一样,不但享受着荣华富贵,而且性格也和贾宝玉有很多相似之处:生活上,他有自己的贴身奴婢和小厮,整天活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性格上,他处处犯傻,不谙世事,顺从着自己的天性而活。

作为土司的儿子,傻子在麦其土司的领地范围内享受着天然的权力。对老百姓和各地的头人来说,这个麦其家的二少爷虽然是个傻子,但依然是他们的主子,他们对他卑躬屈膝,尽忠尽责。父亲麦其土司觉得他继承不了土司之位,就希望他能快乐地活着;而对土司的大儿子,也就是傻子的哥哥来讲,自己的傻弟弟完全是个不谙世事的后生,对自己继承父权也构不成任何有效威胁,因此也和他非常亲密。

但是,从傻子记事开始,事情的发展就已经超出了通常的轨道。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个瘦瘦小小、其貌不扬的汉族官员,父亲称他为黄特派员。原来,这位特派员是父亲派人专门从外地邀请来的。麦其土司从他那里购买了大量步枪、机枪、弹药等军火,目的是要利用这些新式武器,来对付一个曾经叛变的头人。黄特派员还主动提出要帮助麦其土司练兵,培养一支现代化军队。这位特派员表面上说自己是为了帮助土司,为了五族共和与国家秩序,但实际上是为了拉拢实力最强大的土司,打败其他地方土司,侵占土地,并用这些土地来种植罂粟,生产鸦片并从中牟利。

麦其土司依靠新式武器和军队,轻易就打败了敌人,占下了土地。但因为并不了解罂粟花的实际用途,土司又轻易答应了特派员的条件。很快,在麦其土司辖地中心,围绕着官寨的土地上,全部都播下了鸦片的种子。到了来年秋天,特派员再次造访,用巨额的银子买下了所有罂粟果实并开始生产鸦片。

而麦其土司由于获得了新的土地和巨大经济利益,财力物力人力都得以倍增,却也招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果然,没过多久,各地的土司都带着各自的要求来到麦其土司的官寨,这些要求归结起来无非两种:一种很直接,要求得到使麦其家迅速致富的种子;一种是要求把自己的妹妹或者女儿嫁给麦其土司的儿子,目的当然还是获得罂粟种子以及罂粟带来的财富。

但麦其土司想垄断罂粟种植的权利,因此没有给任何土司哪怕一颗种子。这时候,傻子对父亲说,这样做是没用的,因为即使我们不给他们种子,风和鸟类等自然因素或者其他人为因素,也会把种子带到别处。但家人们并没有听傻子的话。

没想到第二年,又来了一位新的特派员,他主张让所有土司都拥有罂粟,让他们得到银子和机关枪,自相残杀。很快,罂粟花就像野火一样,在别的土司的领地上燃开了。当年鸦片的价格就下跌了一半,但土司们却用更多的土地来种植鸦片。这样恶性循环了几年,土司们都发现,来年的粮食要不够吃了,老百姓要饿死了,这是土司的领地上几十年来都没有过的事。这时候,傻子又在关键时刻给了麦其土司一个建议,来年要把土地全部用来种植粮食,不要种鸦片了。

这一次,麦其土司听从了傻儿子的建议。果然,第二年鸦片价格继续下降,其他土司的鸦片卖不出去,地里没有种粮食,也没有银子去买粮食了,阿坝地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饥荒。而麦其土司家的百姓则没有一个人饿死,甚至还用富余的粮食拯救了从其他土司那里逃来的灾民。

傻子做的另一件让他的家人倍感意外的事,就是他在麦其家的北方边境巡游时,建立了一个开放的官寨,这座官寨没有高大的围墙,人们可以在寨子周围任意往来,交换粮食和生活必需品。这实际上打破了过去土司官寨自给自足的经济状态,建立了一个新兴的市场;甚至联合了曾经敌对的土司和东边的汉人,建立了频繁的贸易往来。傻子依靠这个市场,在很短的时间里就积累了巨大的财富,甚至超过了麦其土司。

如此看来,这个傻子明显一点都不傻,甚至还显得比其他人聪明许多。实际上,作者阿来只是设定了傻子这样一个看起来置身事外的边缘角色,来展开故事的叙述。我们甚至可以把傻子看成是一个虚设的人物,他的主要作用是作者用未来的眼光来审视曾经的历史和人。傻子走过的生命历程是一种“人的象征”,传达着最本真的社会人性状态。其实,作者阿来用傻子这个人物的眼光作为小说叙述的角度,也是把他作为一个观照世界的标尺。

但是,傻子虽然能够以置身事外的态度,看清事物的基本事实,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故事的发展,但他却从来没有得到过真正影响历史走向的主导权。

这种所谓的权力,以及那些我们在今天看来不该做出的决策,全都掌握在除傻子之外的人手里。所以,尽管傻子做了很多事情,还是依然无法挽救即将土崩瓦解的土司制度。

 

在接下来的这个部分,我们就来重点说说土司这个关键角色。

土司是一个外来语,在藏族的语言中,和这个词大致对应的词叫作“嘉尔波”,是古代对国王的称呼。虽然土司们自己称王,但到了北京和拉萨,都还是要对大人物下跪的。

在康藏地区的社会中,存在着多个土司,他们不仅垄断着一个地区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力量,还制定出了一整套严格的社会阶级体系。这套权力金字塔体系的最上层就是土司。土司往下,是管辖着每个小寨子的头人,他们管辖制约着领地范围内的所有百姓,此外包括僧人、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等特殊职业和身份的群体。比百姓还要低一等的是家奴,他们相当于土司和头人的奴隶,完全没有人身自由,甚至可以任意买卖。

土司不需要法律,虽然他们不把自己的权力和规则写在纸上,但他们的存在是一种所有人都铭记在心的规矩,不用书写也是刻骨铭心的。麦其土司作为这片土地上的最高统治者,反映了人类天性中一种难以磨灭的欲望,那就是对权力的索求和贪恋。麦其土司虽然已经是所在地区最强大的土司了,但依然无法容忍自己的权力有一丁点的削弱。即使是自己的儿子们,他也不能完全信任。当大儿子因为讨伐其他土司而取得胜利,二儿子因为建立新兴市场而获得财富时,麦其土司反而产生了一种落寞感,因为他害怕自己被建立了战功和积累了财富的儿子们所取代。他虽然知道自己年岁已高,却并不愿意就这样将权力拱手相让。

作为父亲,麦其土司对两个儿子怀着深沉的情感,希望他们各有所成。作为掌权者,由于对权力难以舍弃的病态执着,又让他变得反复无常。这种对权力的贪恋而产生的猜疑、嫉妒、敏感和不安,让父子之情变质,也让土司制度变质了。

阿来曾强调,自己想写的就是一部关于“权力”的小说。有文学评论家也认为:“作者力图围绕川西北藏区的社会变迁……揭示出权力的秘密,看其怎样产生,有何作用,并且怎样影响人的命运。就《尘埃落定》而言,即通过麦其土司的个别家世,透视出权力的普适性。”

在这个已经延续了好几百年的、稳固的权力社会中,之所以会有傻子这样的人出现,正是因为这套社会范式本身已经由于各种原因而出现松动,产生缝隙。这些原因里,不仅有刚才我们所提到的,土司制度本身所附带的内在弊端,另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现代文明的侵入。

从汉人那里带来的枪炮和罂粟,使麦其土司的实力变得空前强大,但也让原有的自然生态和政治生态都失去了平衡。它们带来了巨量的财富,但随即便引发了饥荒,引发了战争,引发了一系列难以预料的后果。

即使大儿子依靠不断发动战争和讨伐,来扩大土地,震慑他人;即使二儿子能够依靠建立市场和贸易来顺应时代潮流,这些方式能够达到的最大成效,也仅仅是缓解阵痛,治标却不能治本。因为当新时代到来,土司制度这种皇权时代的产物开始变得岌岌可危。

作者阿来用傻子和土司这两个主要人物角色,表现了康藏地区土司制度在时代大变迁下的衰落和消逝,通过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和家族历史,为我们呈现了一个关于藏民族在现代文明大潮到来之前的兴衰和消逝的故事。

 

前面我们提到,故乡是作者书写的起点。而故乡,往往和人的过去紧密相关。在接受央视《朗读者》节目的采访时,阿来曾说:“我们家出身不是很好,人民公社时期,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就被告知说,这个世界上的好事情都跟你没有关系。用今天我们的话讲,你不想成为一个旁观者。但其实你已经成为了一个旁观者。”

正是这种旁观者的心态,让作者在书写关于自己故乡的历史和故事的时候,能以一种更冷静、更宏观、也客观的角度,去面对曾经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和事。傻子这个主角的设定,也恰到好处地依从了这种边缘和旁观的心态。

在宗教这个比较难以拿捏的主题上,作者依然表现出了非常恰当的描绘。位于康藏地区的阿坝,自古以来都是多种宗教文化和习俗相互碰撞的中间地带。作为一位藏族作家,阿来没有在故事中一味突出藏传佛教对该地区的主导性影响,而是为我们呈现了一个在佛教、原始宗教,以及封建部落世俗文化这三者之间相互拉扯的状态下,人们处理生活观念、人际关系、身份认同等多个维度的信仰状态。这一方面建立在作者扎实的民族研究基础之上,另一方面也建立在作者对故乡深入的情感和理解之上。

从历史研究的角度来看,作者是对家乡的古代和近现代史做了仔细的背景调查之后,才把它安排到故事中来的。比如关于土司大范围种植鸦片这个故事,就有真实的历史背景作为支撑。辛亥革命之后,民国政府设立了川边特别区,1928年改称西康省,管辖金沙江以东的康区。而与西康接壤的四川一直以来都处于军阀林立、内战不断的状态。1932年,刘文辉在军阀斗争中战败,进驻西康。由于西康经济落后,因此刘文辉便拉拢土司开始大范围种植鸦片,用于充实军费。直到1939年政府下令强化禁烟,鸦片种植才慢慢衰落。

此外,在小说中,阿来不仅安排了最后一代土司制度的没落史这层宏观叙事,在这层叙事之下,还充满了各种各样丰富的情节肌理。比如关于阿坝地区自然风貌的描写,关于各种人物服饰和生活细节的描写,关于婚丧嫁娶等社会风俗的描写,关于奴隶制度的描写,关于统治者实施的残忍刑法的描写……这些故乡的历史记忆和基本事实,所有美好和残忍的细节,阿来既没有故意夸大,也没有刻意遗漏,全都原原本本地呈现给了我们。这也是一部表现藏族这个民族,表现作者所生所长的故乡的史诗,所应该呈现的完整书写。

 

说到最后一个关键角色诗歌,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成长起来的青年作家们,在开始小说创作前或者写小说的同时,都或多或少地进行过诗歌写作,诗歌仿佛成了作家们写作的一个起点。阿来也不例外,他的创作,曾受到80年代诗歌相当大的影响,他自己也曾出版过诗歌作品。

《尘埃落定》这部小说精彩的语言和文字,一方面来源于作者的真实体验和感受,那种和自然,和土地,和雨水,和季节变换深刻的接触。另一方面则来源于作者的练习和心态,一种敢于将诗歌写作的积累,转化和运用到小说写作中来的勇气。

在小说中,我们可以在很多地方感受到作者的语言中所包含的诗歌韵律感。比如以下这几段:

 

这天,雨水从很深的天空落下来。冬天快到了,冰凉的雨水从很高的灰色云团中淅沥而下。下了一个上午,到了下午就变成了雪花。雪落到地上又变成了水。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此外,小说中还有一个最富有诗意的意象在反复出现,这个意象同时也是本书的书名——“尘埃”。

尘埃象征着一种游离的状态,正如本书中的主人公傻子少爷的人生状态,总是懵懵懂懂、游离不定、似睡非醒,总是在每天早上起来的时候问身边的人,“我是谁,我在哪”。

尘埃象征着事物的终结。傻子在脑海中预见了土司制度的终结时,他看到“土司官寨分崩离析,冒起了蘑菇状的烟尘。腾空而起的尘埃散尽后,大地上便什么也没有了”。

尘埃也象征着生命的结束。当麦其土司和太太,连同他们的官寨在炮火中被掩埋时,“一小股旋风从石碓里拔身而起,带起了许多的尘埃,在废墟上旋转。”傻子认为,那是麦其土司和太太的灵魂要上天去了。“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里面,看不见的东西上到了天界,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

 

《尘埃落定》这部小说之所以得到人们的认可和读者的共鸣,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这本书所反映出的人类困境,是世界上所有民族所共有的。

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人们之所以需要文学,是要在人性层面上寻找共性。所有人,不论身处哪种文明,哪个国度,都有爱与恨,都有生和死,都有对金钱、对权力的接近与背离。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也是不同特质的人类文化可以互相沟通的一个基础。”

而这,正是《尘埃落定》里,那些像尘埃一样升上天空,又慢慢落下的,撼动每一个读者心灵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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