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5
雅克·帕加内尔的西班牙语
罗贝尔逃脱出巨大的危险,没有被兀鹰吃掉,被同伴们吻了个遍。虽然他仍很衰弱,但这些好汉都忍不住把他紧紧地抱在胸前。应该说,这样的拥抱不会把病人勒死的,那孩子果然没有被抱死,正相反,他活着。
救活了孩子,大家才想到是谁救了他,自然是少校首先想起看一看周围。离河五十步远的地方,一个身材魁伟的人,一动不动地站在山脚的第一个平坝上,脚边戳着一支长枪。这个突然出现的人,肩膀很宽,长头发用皮条扎起,身高总在六英尺以上;古铜色的脸膛,在眼睛和嘴之间画成红色,下眼睑画一条黑线,额头画成白色。这是当地的土人,穿着巴塔戈尼亚边境地区的服装。一件漂亮的大衣,上面装饰着红色的阿拉伯花纹,是原驼的颈皮和腿皮用鸵鸟筋缝缀而成的,丝绒般的毛露在外面。大衣里面是一件狐皮的紧身小褂,前襟裁成尖形。腰里拴着个荷包,里面装着画脸用的各色颜料。一双靴子由牛皮做成,用皮带十字花地绑在小腿上。
这位巴塔戈尼亚人十分威武,面容又显露着真正的智慧。脸上虽然涂得花花绿绿,却保持着极为尊严的姿态在那里等着。看他一动不动,庄严肃穆地站在岩石底座上,还会以为那是一座并非血肉之躯的雕像哩。
少校一见这人,马上指给格莱纳旺看,格莱纳旺向他跑去。那人向前迎了两步,格莱纳旺抓住他的手,紧紧握住,爵士的眼光,满面的笑容和整个的表情都流露出感激之情。这样表示感恩戴德,那土人绝不会误解。他微微点了点头,又说了几句话,但少校和爵士都听不懂。
于是,那巴塔戈尼亚人把这群外国客人仔细端详了一番,又换了一种语言。但是,无论他说什么,这新的语言照样听不懂。然而,他说的几个短语引起格莱纳旺的注意,他觉得那仿佛是西班牙语,他只会几个西班牙的常用词。
“Espanol?(西班牙语吗?)”他问。
那个巴塔戈尼亚人点了点头,点头的动作在世界各民族的语言中,都是肯定的表示。
“好哇,”少校说,“这是我们的朋友帕加内尔的事了。幸亏他早就想到学西班牙文。”
他们一叫,帕加内尔立刻跑来了,他用完全法国式的优雅风度向那巴塔戈尼亚人打个招呼,而那人也许未必理解那种尊贵和细腻。博学的地理学家马上进入角色。他说:
“找我就对了!”
于是,他张开大嘴,为的是把每个音发清楚,他一字字地说:
“吴,斯瓦,安,奥芒,的,班!(你是一个大好人!)”
那土人侧耳静听,却不答话。
“他听不明白。”帕加内尔说。
“也许,你的发音不对吧?”少校接住话头。
“是的,这个鬼发音!”
他又重新开始说见面的客套话,但结果还是一样。
“我换句话吧。”他说。他又老学究似的,一字一顿地说:
“桑,度委达,安,巴塔高?(你无疑是个巴塔戈尼亚人?)”
那人仍旧一言不发。
“地及也姆!(说话呀!)”帕加内尔又补了一句。
巴塔戈尼亚人还是不应声。
“吴,工潘代?(你懂吗?)”帕加内尔大声喊,差一点把声带喊破。
那土人显然不懂,他用西班牙语说:
“诺工潘诺。(不懂。)”
现在轮到帕加内尔摸不着头脑了。他把额头上架着的眼镜戴到眼睛上,气急败坏地说:
“就是绞死我,我也听不懂他那鬼话!一定是阿劳科尼亚的土话吧!”
“不对,”格莱纳旺说,“这个人刚才说的正是西班牙语。”
他转身对那巴塔戈尼亚人说:
“爱思巴尼奥勒?(是西班牙语吗?)”
“系,系!(是,是!)”土人回答。
帕加内尔目瞪口呆,少校和格莱纳旺偷着交换个眼色。
“哎呀,我的博学朋友,”少校忍俊不禁地说,“你又粗心大意了,这成了你的专利了!”
“咳!”帕加内尔叹了一声,还支起耳朵来听。
“是的,这个巴塔戈尼亚人说的显然是西班牙语。”
“他?”
“就是他,莫非是你学了另一种语言,自己还以为学的是……”
马克·纳布斯还没有说完,学者就喊了一声“哦”打断了他的话,同时耸了耸肩膀,用干巴巴的声音说:
“少校,你说得太过分了!”
“反正,你没有听懂。”少校反驳。
“我听不懂是因为这个土人说得不好!”地理学家耐不住性子了,也顶了一句。
“也就是说,他说得不好,因为你听不懂。”少校不慌不忙地反驳他。
“马克·纳布斯,”这时,格莱纳旺说话了,“你的假定不对,我们的朋友无论多么粗心大意,都不会学了一国的语言,却以为是另一国的。”
“那么,亲爱的爱德华,或者不如问你,好朋友帕加内尔,你来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你听不懂人家的西班牙语。”
“我不解释,我来给你看证据。”帕加内尔说,“这就是我每天苦学苦练西班牙语的书本,你自己看看我说得对不对。”
说着这话,帕加内尔就翻他那无数的口袋,找了好几分钟,才拿出一本破兮兮的旧书,把握十足地递给了少校。少校接过书,看了看。
“好呀,这是什么作品?”他问。
“是《鲁西亚德》 [1] 。”帕加内尔回答道,“一部有名的史诗,它……”
“是《鲁西亚德》呀!”格莱纳旺喊了出来。
“是的,正是大作家卡孟斯 [2] 的《鲁西亚德》。”
“卡孟斯,”格莱纳旺又重复一遍,“倒霉的朋友呀!卡孟斯是个葡萄牙人,你六个星期以来学的是葡萄牙语!”
“卡孟斯!《鲁西亚德》!葡萄牙语!……”
帕加内尔说不出别的话,眼镜后面的眼睛混浊起来。耳旁忽听得一阵大笑,因为同伴们都在旁边围着他。
那个巴塔戈尼亚人连眉头都不皱一下,他耐心地等待着人家给他解释清楚这个他绝对弄不明白的小插曲。
“咳!我真傻了,疯了!”帕加内尔终于说,“怎么会有这样的事!这不是为了逗乐编出来的吧?我,我竟做出了这种事?就好像造巴比伦塔 [3] 时,把语言弄乱了。咳,朋友们,朋友们!想到印度去,却来到了智利;想学西班牙语,却说葡萄牙话。这太过分了。照这样下去,总有一天,我扔烟头的时候,会把自己从窗户里扔出去的!”
听到帕加内尔说他自己的倒霉事,看到他那滑稽样子,任何人都忍不住笑了出来,首先,他自己就带头哈哈大笑。
“笑吧,朋友们,开怀大笑!我自己比你们还要笑得厉害。”
接着,他就畅快地大笑起来,任何一个学者都从来没有这样痛快地笑过。
“不过,我们也的确没有翻译了。”少校说。
“嘿,不要担心,”帕加内尔回答,“葡萄牙语和西班牙语非常相似,所以我才弄错。不过,既然相似,我就能很快纠正错误。过一会儿,我就可以用西班牙语向这位尊贵的巴塔戈尼亚人表示谢意,他说的西班牙语的确好极了 [4] 。”
帕加内尔说得对,过了一会儿,他就能跟那土人交换几句话了,他甚至知道了这个巴塔戈尼亚人名叫塔尔卡夫。这个词在阿劳科尼亚语中意思是“雷神”。
他操纵火枪那么熟练,所以这个名号对他最合适不过。
格莱纳旺觉得最值得庆幸的是,他知道了这个巴塔戈尼亚人是职业向导,而且是潘帕斯草原的向导。这次的巧遇简直像是天意的安排,他们探寻事业的成功已经大有眉目,任何人都不再怀疑格兰特船长一定能得救了。这时,旅客和那巴塔戈尼亚人又回到罗贝尔的身边,罗贝尔向那土人伸出双臂,那人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把手放在孩子的头上。他检查了孩子的身体,按摩他疼痛的四肢。然后,露出了笑容,他到河边采了几把野芹菜,用来擦拭病人的全身。他按摩得这样细致,孩子觉得又有了气力,显然,只要再休息几个小时,体力就会完全恢复。
大家决定,当天和晚上都留在宿营地。有两个严重问题需要解决:粮食和交通工具。他们的干粮和骡子都没有了。幸亏有了塔尔卡夫,这位向导惯于沿着巴塔戈尼亚边境为旅客带路,是当地最精明强干的导游,负责向格莱纳旺提供小队所需要的所有东西。他建议领他们到一个印第安人的集市去,距这里最多不过四英里,在那儿,可以找到走远路必需的东西。他说这话一半用手势,一半用西班牙语,帕加内尔能够明白他的意思。大家接受了他的建议。格莱纳旺和他那有学问的朋友立刻告别了他们的伙伴,由巴塔戈尼亚人带领着,向河的上游走去。
他们快速走了一个半钟头,迈着大步才能跟上巨人似的塔尔卡夫。安第斯山的这个地区风景秀丽,土地肥沃。肥美的牧场一片接着一片,养活十万头牲畜毫无问题。条条河流联系着宽阔的池塘,给这一片平原提供了湿润的绿色植被。黑头的天鹅在尽情游戏,藤蔓之间有无数的鸵鸟在跳跃,争着享受这泽国的风光。鸟类五光十色,种类繁多,十分喧闹。有一种羽毛灰色带白条纹的斑鸠,娇小玲珑;还有一群黄莺站在枝头,好像活动的花朵在盛开;成群的野鸽从空中飞过;无数的雀类,展翅追逐,满天都是叽叽喳喳的叫声。
雅克·帕加内尔走在路上,目不暇接,嘴里不断发出赞叹声。那巴塔戈尼亚人很是惊奇,他觉得鸟儿在空中飞,天鹅在湖中游,牧场上长青草,是极自然的事。而学者绝不后悔走这一遭,也不抱怨浪费了时间,当印第安人的帐篷出现在眼前时,他还以为刚出发不久哩。
这集市,位于安第斯山两道山梁中间的狭长山谷里,那里有三十来个印第安人住在树枝搭的篷子里,牧养着大群马、牛、羊和奶牛。他们从一个牧场迁移到另一个牧场,到处都能为他们那群四条腿的食客找到已经摆好的餐桌。
这些安第斯秘鲁人是阿劳科尼亚人、秘鲁安实人和奥卡斯人的混血种。皮肤呈橄榄色,中等身材,敦敦实实,前额低平,圆脸,薄嘴唇,高颧骨,线条有些女性化,表情冷漠。人种学者看得出是混血的种族。总而言之,这是一群不会让人感兴趣的土著。不过,格莱纳旺感兴趣的是他们的牲口,而不是这个人种。只要买了牛和马,他不管别的。
塔尔卡夫负责讨价还价,谈判的时间不长,买了七匹阿根廷种小马,带着鞍辔,一百斤肉干、几斗大米和装水用的皮囊。印第安人愿意要白酒或红酒,但是旅客没有,就接收了二十盎司 [5] 的黄金,他们很清楚这些黄金的价值。格莱纳旺想再买一匹马给那个巴塔戈尼亚人骑,那人却表示用不着。
买卖成交后,按照帕加内尔的说法,格莱纳旺辞别了他们的“新供应商”,不到半小时就回到了宿营地。他一来到,大家就热烈欢呼,他很清楚大家欢迎的是什么,是那些食品和马匹。每个人都吃饱喝足,罗贝尔也吃了些东西,他的体力几乎完全恢复了。
下半天只是休息。大家谈天说地,谈到不在身边的亲人,谈到“邓肯”号、若恩·芒格莱船长和他英勇的船员们,谈到哈利·格兰特也许已经在不远处了。
至于帕加内尔,他像个影子似的跟着那印第安人塔尔卡夫,看到了一个真正的巴塔戈尼亚人,他得意极了。跟那人比起来,他简直成了侏儒,这位巴塔戈尼亚人,真可以跟罗马皇帝马克西姆,以及学者冯布罗克在刚果看到的那个黑人媲美。那两人都有六英尺高,他还用西班牙语跟那严肃的印第安人说个不停,那人就听他饶舌。地理学家这一次抛开书本学习了,只听他用喉咙、用舌头、用上下腭发出各种响亮的声音。
“我的音调不准不能怨我,”他对少校说,“有谁想到有朝一日,是个巴塔戈尼亚人教我西班牙文呢?”
[1]葡萄牙作家卡孟斯于1572年发表的史诗,共十章,叙述葡萄牙航海家的地理发现。
[2]卡孟斯(1524?—1580),葡萄牙航海家及诗人。曾到非洲、印度及远东其他地区探险,其代表作即《鲁西亚德》,叙述航海发现及葡萄牙的历史。
[3]人类打算在巴比伦造一个高塔,一直通到天上。上帝不愿意这个事业成功,派天使下来,搅乱了人类的语言,于是,塔没有造成,人类彼此也有了隔阂。事见《旧约·创世记》第十一章。
[4]法语、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同属拉丁语系,相似的地方极多,彼此学起来确实很容易。
[5]1盎司合28.35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