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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故乡二十三年了
也就是说我已经二十三年不侍弄庄稼了
眼前这个被一帮孩子们簇拥着
叫作豪哥的十一岁男孩
和我对视三秒,说OK比赛开始
就把搭在肩膀的毛巾一抖
挥镰收割麦子
我真担心他会割破自己瘦小的脚踝
可是十分钟下来
他已经领先了我
二十分钟不到我就完全溃败于麦地
间隙,豪哥两次纠正了我左臂的姿势
豪哥是我的外甥,乳名贝贝
可他执意要我叫他豪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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