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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经验教训、原则、特征、路径和风险防范:答学生问

答/学/生/问 提问1:

黄教授您好,非常感谢您的精彩讲座,我有两个问题请教一下。第一个问题,这几年来,P2P出了这么多的问题,从E租宝到现在,这个问题一个比一个厉害。但我感觉政府在这么一个非牌照的金融行业,从来没有进行过主动管理。您刚刚讲了负面清单,但是政府层面到现在为止没有出台过任何的比如说审定、规范等相关的文件,好像有点任由这个问题爆发,这是什么原因?我不太理解。第二个问题,这么一个非牌照的金融行业,我国政府一直允许它们到美国去上市,而且美国也接受它们上市,这是什么道理?

黄奇帆教授:

这个问题问得很深入,应该这么说,P2P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6年到2012年。那个阶段,大家不熟悉,中间又遇上了全球金融危机,所以大家也没想过和特别注意这个事。大概这五六年里面,全国也就是从第一家发展到100来家。这个量不大,因为以中国之大,一百多家,感觉都没有。第二个阶段是从2012年、2013年开始,狂风骤雨、排浪式地展开,经过三年一下子跳到1万多家,各种各样的后果也在这一阶段冒出来。第三个阶段是2016年以后,大规模整顿治理到现在,应该说大部分的P2P公司,现在是没有活动的,基本上就瘫在那里。

这三个阶段中,政府的认识是有一个过程的。开始把它当作是新生事物,那个时候不管哪张报,包括金融类报纸,或者是一般的社会上的报纸,或者是网上,比较多的消息都是这个贷款公司成立那个贷款公司成立,地方官员,甚至金融部门的人都去站台,讲话都是正面的鼓励。这就是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后来到了2015年以后,就是你刚刚说的E租宝出事了,一出事就是700亿元,影响非常大。这个事发生以后,连着几个出事,这下子大家警惕起来,政府就在那以后,应该说开始有了全面整顿、清理的措施。你可能不知道,实际上政府从2015年以后,全国性的电视电话会议开过三次,同时发布红头文件。我印象中2015年第一季度的时候,关于P2P整顿清理、治理、善后的文件,专门连续发了三个。其中有一个文件,有关部门起草完以后,国务院领导还专门给了我,让我对这个文件中严格监管和善后的内容,写几个建议、提几个措施放进去。

总的意思是,这一段时间政府进行了严格整顿。整顿以后,现在P2P的上万个单子,有几千个处在停业坏账中,有几千个处在停业不运转、他们自己想办法找钱还账当中,等等。现在是处在这个阶段。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部门及公安部门,是全面负责的。总的意思,现在是处在大整顿当中,非常严格的暴风骤雨式的整顿,很负责任地在善后,这个善后是对老百姓负责。

第二个问题,某些P2P公司还到美国上市,这个倒不用我们担心。美国是不来管你这个东西好坏的。你骗它也好,不骗它也好,它注册制,你就上吧。上市以后,三个月半个月后它发现你骗它,你就得倾家荡产,而且比我们国内把你抓起来的损失还大,所以我断定这几个P2P公司在美国上市,要不了多久就会铩羽而归。不信的话,你看看他们现在的股价,已经比上市那一天价格跌了90%,你说它再跌下去是什么结果?就是滚蛋。滚蛋之后还有可能跟着起诉它是骗子,美国监管措施一旦追上来的时候,这些上市公司绝无可能侥幸逃生的。

提问2:

黄教授您最后讲到了互联网金融、“大智移云”的监管问题,您讲到一个观点,就是说政府对业界,实际上有一个治理的边界的问题。就是说企业里面懂的,政府基本上也要懂。那么也就是说这里面涉及公共监管和平台监管的问题。但我们对照一下市场来看的话,如果说这个人,他能力特别高的话,政府所付的工资没有业界高,那你怎么能够从业界里面把这个最好的人吸引过来?历史上美国倒有,比如说黑客黑了之后被抓进来了,从良了。但我们一般不大可能。另外一个问题,如果说政府只是监管一个滴滴、一个美团、一个阿里,那是OK的。但是在大数据时代,每个公司最后都会成为一个数据公司,如果让政府时刻去监管它,那么政府的大数据平台,会非常庞大而且成本也非常高。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黄奇帆教授:

我讲课报告中的政府对平台公司的技术跟踪的概念,不是去监管各种大数据平台里的内容、数据,如果是各个公司的隐私,政府不该知道的,也不用知道。我是在说,各种大数据公司,得以运行支撑的那种技术,这种技术不论是挖掘技术还是深度学习技术,或者是人工智能的计算能力的技术,或者是云计算、区块链的分布式储存技术,或者是各种各样的互联网当中的4G、5G之类的能力,这种能力的结构、能力的指标、能力的状况,政府应该知道,否则这个政府就变糊涂政府了,如果到底是什么生产力结构都不知道,政府就丧失了管控治理的能力。我的意思就是政府要掌握这个,把握社会和重要企业这方面的技术发展趋势和结构特征。

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互联网的公共平台,各种企业自己家里面搞的技术革新,某一种尖端技术,政府知道不知道,都没关系,但你是互联网平台,你的平台是几千万人、几亿人在使用、活动的一种体系,具有公共性,而这种公共性它是基于怎么一种技能状态呢?政府应该知道。发明这种技能的人,在公司里面,拿几十万、几百万元年薪,很正常。但是我并不是要获得你的专利,我只是了解你的发明的运行特点、运行趋势,有什么缺陷,或者这种运行会产生什么样巨大的威力,或者有什么样的穿透式的后果。这种概念,政府的专家,政府部门里的专业部门应该懂。如果这个不懂,时间长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并不是说每个大公司里的数据政府都要去监管,那就变成监听者了,这个用不着,但是它的技术性能应该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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