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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盖曼 在美国图书馆协会年会上的演讲

尼尔·盖曼 在美国图书馆协会年会上的演讲

2009年7月12日

在芝加哥举办的美国图书馆协会年会上,尼尔·盖曼为其纽伯瑞金奖获奖作品《坟场之书》发表获奖感言。

1

此刻我站在这里,是因为我写了一本书,叫《坟场之书》,这本书有幸获得2009年的纽伯瑞金奖。

得到这个奖项让我的女儿对我肃然起敬。我的儿子在看到我尽管受到斯蒂芬·科尔伯特在《科尔伯特报告》中幽默的抨击,但依然捍卫地位获此殊荣后,更是对我刮目相看。所以说,纽伯瑞金奖让我在孩子们眼中变得很酷,这岂不是很棒?

让孩子觉得酷可不是件容易事。

2

当我还是个男孩时,从八岁到十四岁,每逢学校放假,我就常常出没于当地的图书馆。图书馆离我家一英里半,我就让父母开车上班时顺路把我送到那儿,图书馆关门后我会自己走回家。我是个不太好养的孩子,适应不良,性情不定,而当地图书馆是我无比热爱的一个地方。我喜欢卡片目录,尤其是儿童图书馆的卡片目录,因为它除了书名和作者外,还列了主题,这样我就可以挑选合我喜好的主题下的书,比如魔法、鬼魂、女巫、太空等。我会找到这些书,一本本阅读。

我读起书来杂学旁收,乐在其中,饥肠辘辘。我不是说读得如饥似渴,而是说字面意思上的饿着肚子读书。尽管我爸有时会记得给我备点三明治,我经常不甘不愿地接过(孩子们眼中的父母从来不酷,他再三坚持让我带走三明治的行为,被我视作存心想让我难堪的一个狡诈阴谋),等饿到实在受不了时,就躲到图书馆停车场狼吞虎咽三两口吞下,接着立刻冲回书和书架的世界。

我在图书馆读了许多才思泉涌、妙笔生花的作者的作品,其中许多人已被世人忘记,或已不再流行,比如J.P.马丁、玛格丽特·斯托里和尼古拉斯·斯图尔特·格雷。我也阅读过维多利亚女王时代(1837—1901)和爱德华七世时代(1901—1910)的作品。我发掘出了许多现在重新捧起也会读得津津有味的书,也来者不拒地读完了许多现在看来也许会觉得读不下去的书,比如《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和三个小侦探》之类的。我什么书都看,不以好坏论书,而是把书分成钟爱的书、触及灵魂的书和没啥原因纯粹喜欢的书。我不在乎故事写得如何。没有不好的故事,每个故事都新鲜有趣,光芒四射。在假期,我坐在儿童图书馆里,把书全看了个遍,然后走向广袤浩瀚而又暗藏险恶的成人图书区。

面对我的读书热情,图书管理员帮了不少忙,他们为我找书,告诉我馆际互借这项服务,帮我从整一片英国南部的图书馆借阅图书。每当学校开学,我借的书不出所料再次逾期后,他们会长叹一口气,不留情面地向我收取罚款。

我得提一句,图书管理员叮嘱我千万不要讲起这段往事,特别是别把自己刻画成一个被父母放养到图书馆,由耐心的图书管理员抚养长大的孩子。他们和我说,他们担心其他人会把这个故事错误解读,作为把图书馆当作免费日间托儿所的借口。

3

我从2005年12月开始创作《坟场之书》,创作过程贯穿2006、2007年,直到2008年2月完工。

2009年1月的一天,我在圣塔莫尼卡的一家宾馆入住,到访此地是为了宣传由我的小说改编的电影《鬼妈妈》。在与记者足足长谈两天后,总算结束了,我非常高兴。夜半时分,我爬进浴缸,一边洗泡泡浴,一边阅读《纽约客》杂志。我和一个身处不同时区的朋友通了电话,看完了《纽约客》,那时是凌晨3点。我定了个11点的闹钟,往门口挂上“请勿打扰”的挂牌。我迷迷糊糊地沉入梦乡,告诉自己接下来两天不作别的安排,只管好好补觉,好好写作。

两个小时后,我感觉到手机在响,好吧,它似乎已经响了好一会儿了。等脑子清醒后,我才意识到实际上它已经响响停停好几次了,也就是说有人有急事要找我。要不就是宾馆着火了,要不就是谁去世了。我接起电话,来电话的是我的助理洛兰,她借宿在我家,同一只正在养病的狗待在一起。

“你的出版代理人梅里丽来电话说有人想联系你。”她对我说。我和她说了现在几点(亦即,大清早5点30分你来电话是脑抽了吗?不知道有人还在睡觉吗?)。她说她知道洛杉矶现在几点,但我的出版代理人梅里丽,我认识的最有智慧的女人,语气听起来十分笃定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我起身下床,查看语音邮件。没有消息,没人联系我。我打电话回家,和洛兰说这就是一出闹剧。“好啦,”她说,“他们刚打来电话,我正接着呢,我把你的手机号码告诉他们。”

现在是什么情况?谁要干什么?我完全摸不着头脑。现在是早上5点45分。不过,没人去世,这点我已经确定。这时,我的手机响了。

“您好,我是罗斯·特雷维诺,纽伯瑞奖委员会主席……”我睡意蒙眬地想:哦,纽伯瑞,不错嘛,也许我能得个银奖啊什么的,那真是美滋滋啊。“纽伯瑞奖评委会的成员现在就在我身旁,我们想告诉您,您的作品……”

“《坟场之书》……”十四个声音一同响起。我心想:也许我还半梦半醒,但他们一般不会对银奖获奖者那么激动万分地报喜吧。

“赢得了……”

“纽伯瑞金奖!”他们齐声大喊,欣喜若狂。鉴于我很有可能还在做梦,我确认了一下宾馆房间,房间里的每样东西看起来都非常真实。

我正开着免提通话,电话另一头有至少十五位高级教师、图书馆长之类的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厉害人物。我对自己说,你可别像得知获评雨果奖时那样爆粗口啊。此刻这么想非常明智,不然的话,短促有力、劲道十足的粗口就会在我心底蠢蠢欲动。我是说,还有什么词能比这些词更贴切地表达我此刻的心情?我记得我说了一句:“你说星期一?”接着我叽里咕噜、含混不清地说了一连串“谢谢谢谢谢谢睡梦中被这消息叫早非常值得”之类的话。

接下去世界就疯了。离我闹铃响起还有好长一段时间,我就坐上了前往机场的车,接二连三地接受记者的采访。“赢得纽伯瑞金奖您有何感想?”他们问我。

挺好的,我对他们说,感觉很好。

小时候我喜欢读《梅格时空大冒险:时间的皱纹》这本书,虽然海雀图书的版本第一句话编辑有误,但无伤大雅。这本书赢得了纽伯瑞金奖。尽管我是个英国人,这个奖项对我来说也分量颇重。

他们问我是不是经常听到有关畅销书赢得纽伯瑞奖的争议,还问我怎么看待自己作为畅销书作家获得此奖一事。我承认我对这一争论非常熟悉。

如果你对这一话题不太熟悉,那么网上有与之相关的讨论,关于最近赢得纽伯瑞奖的作品有何特点,未来赢得纽伯瑞奖的又会是怎样的作品,像纽伯瑞之类的奖项究竟是为儿童还是为成人开设的。我对一位采访者说:《坟场之书》获奖出乎我的意料,我本以为纽伯瑞奖会倾向于为需要帮助的书照亮一束光,而《坟场之书》并不需要帮助。

我无意间把自己摆到了民粹主义的立场上,随后我才意识到,这完全不是我想表达的意思。

有些人似乎持有这么一个想法:可以让你享受的书和对你有好处的书彼此对立,而你必须选择一边,每个人都应当选择一边。但从过去到现在,我一直不认同这个观点。

我依旧认为,你要选择你喜爱的书。

4

我从两个月前开始写这篇演讲稿。一个月前,我的父亲去世,这给了我当头一棒。他身体健康,笑口常开,比我还健壮,可他的心脏毫无预兆地破裂了。我怀着麻木而悲痛的心情,横跨大西洋,致上我的悼词,听到十年来没见过面的亲戚对我说我跟父亲长得多么像,还说我尽了应尽的职责。前前后后,我一滴眼泪也没有流。

这并不是说我不想流泪,而是因为在那纷乱嘈杂的现场,几乎没有时间让你停下来,直面心中的悲痛,让心中压抑的情绪得以释放。这份压抑一直埋在我的心底。

昨天早上,一位朋友发给我一篇剧本让我过目,讲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一个虚构的人。读到剧本的四分之三时,这位虚构的主角的妻子去世了。我坐在沙发上,像个大人一样哭了,泣不成声,泪流满面,所有为了父亲未曾流下的泪水宣泄而出,抽空了我全身的力气。哭完之后,我的心如同暴风雨过境后的世界,洗去阴霾,宛若新生。

我将这个故事讲给你听,因为这是一件已趋淡忘又该常驻心头的事……回想起它虽会带来钻心的痛,却又非常值得。

作为作家,我的创作之旅已跨越四分之一个世纪。

有人对我说,我的故事帮助他们度过了失去至爱——或是孩子,或是父母一方——的痛苦时光,或者陪伴他们战胜了病魔,熬过了个人的不幸境遇;还有些人对我说,我的故事促使他们开始看书,或激励他们开启了一番事业;甚至有些人把我书中的插图或词句文到了皮肤上,作为意义非凡的纪念,伴随他们走到生活中的每个地方……当面对这些事时,我大多会致以诚挚的感激,但终归没有太过看重。

我写故事并不是为了帮助大家渡过难关,也不是为了让从不看书的人捧起书本。我写故事是出于对故事的兴趣,是出于脑海里的突发奇想。我需要将那个蹦跶的小小灵感钉到纸上,仔细琢磨,彻底弄清我的所想所感。我写故事是为了寻找我所创造的人物接下去会遇到什么。我写故事是为了养活我的家人。

因此,当收到广大读者的感谢时,我受之有愧。我忘了对小时候的我来说小说意味着什么,忘了那时的图书馆是什么样子。阅读小说是避开难以容忍之事的一次逃离,是通向生活温暖舒适、规矩清晰易懂的非现实世界的一条通道。故事能让我们了解未曾或无法亲身体验的人生,比如十八世纪与毒药为伍的毒师,他们小剂量服毒,进而能够摄入对于不具备毒药耐药性的人来说致死的剂量。有时,小说就是一种应付世上精神之毒的方法,让我们得以生存。

我始终记得:没有塑造我的无数作家——特立独行的、才华卓绝的或纯粹最先遇见的——没有他们,就没有现在的我。

那些联结的时刻,与那些小说拯救生活的一幕幕,怎么会无关呢?最重要的莫过于此。

5

因此我写了一本关于坟场居民的书。我是那种喜欢同时又惧怕坟场的男孩。在我幼时居住的萨塞克斯乡镇有个坟场,关于这个坟场的故事中,最奇异最玄妙的是这么一件:坟场里埋着一个女巫,就在高街附近。

等到了上中学的年纪,我再次阅读碑文,意识到这个“女巫”(这座墓属于三个被绑在火刑柱上烧死的新教殉道者,火刑由一位信奉天主教的女王下令)和我想象的分明是两回事,这让我失望至极。这段往事,加上吉卜林所写的一个关于宝石赶象棒的故事,共同启发了《女巫的墓碑》这一故事。尽管这个故事是《坟场之书》的第四章,但它却是我最先写下的章节。二十年来,它一直不断激起我把它付诸笔端的冲动。

这个想法是如此简单,讲述一个在坟场长大的男孩的故事,灵感来自于一个场景:我的小儿子,迈克尔(那时他两岁,而现在他已经到了他两岁时我的年纪——二十五岁,长得比我还要高了)骑在儿童脚踏三轮车上,在灿烂的阳光下骑过坟场,经过那座我曾以为属于一位女巫的坟墓。

当时,二十五岁的我冒出了写一本书的念头,我确信这是个实实在在的想法。

我尝试写下这个故事,但意识到自己的笔力不足以将这个故事塑造好。所以我不断写作,学习创作技巧,不过写的是别的内容。我写了二十多年,直到认为自己有能力创作《坟场之书》,或者意识到自己没什么长进,早写晚写都一个样。

在我的设想中,这本书会是个短篇故事集,因为吉卜林的《丛林之书》就由一个个短篇故事组成。可我又想将这本书写成小说,因为在我脑海中它就是一部小说。两种想法争锋相对,对于作者来说既妙趣横生,又无比头疼。

我尽己所能将这个故事写好,这是我唯一悟得的写作之道。这并不是说我能写得有多好,这只能说明我努力尝试了。最重要的是,我创作了我自己有兴趣阅读的故事。

我等了太长时间动笔创作,又花了太长时间停笔收工。我写啊写,到了二月的一个夜晚,最后两页从我的笔端缓缓流出。

在第一章我编了一首小诗,留下末尾没有完成,将其补全的时候到了。我写下这首小诗的最后三行:

面对生活,

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

走遍万水千山。

有那么一瞬,我的眼睛酸了,在那一刻,也唯有那一刻,我第一次看清自己在写什么。这是一本关于童年的书——关于伯蒂的童年,地点是坟场,可即便如此,他的童年也与别的孩子毫无二致。这还是一本关于为人父母的书,写出了身为父母最为哭笑不得的根本性悲剧:如果你尽了父母之责,将孩子健健康康地抚养长大,他们将不再需要你,他们会离开,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家庭与未来。

我坐在花园里,写下了《坟场之书》的最后一页。我心里明白:我写下的这本书超越了我的预想,甚至超越了我自己。

这种事无法靠计划有意为之。有时你为一件事竭尽全力,蛋糕依然无法发酵;有时你又会得到一个比你幻想的还要完美的蛋糕。

接下去,无论作品是好是坏,无论是如你所愿还是惨淡收场,作为作者,你只能耸耸肩,去面对下一件事,无论下一件事是什么。

每个人不都是如此吗?

6

在演讲中,你需要组织好自己的所思所想,面对大众表达出来。最后,你需要为自己所说的话作个总结。

我记不清我今晚到底说了什么,但我对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非常明确:

阅读很重要。

书本很重要。

图书管理员很重要。(同时,图书馆不是托儿所,不过一些野孩子能在书海里自主地汲取养分。)

在孩子眼中变得很酷是件光辉荣耀而不可思议的事。在所有小说中,儿童小说最为重要。

此外。我们写故事的人知道,我们通过虚构或者说“撒谎”而谋生,但世上存在道出真相的善良“谎言”,我们则需尽己所能为读者编造出那样的“谎言”。因为在世界上的某个地方,有某个人需要这样的故事。故事能让他们看到不同的风景,令他们成为一个不同的人。有这样的故事相伴,他们就会获得希望、智慧、善意或慰藉。

这就是我们写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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