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当代文学 > 法度与人心

从高效到失效

从高效到失效

梁惠王是一个很善于“错过”的君主。他先是错过了孟子。孟子以“仁义”游说梁惠王,碰了一鼻子灰,回去著书立说,成就了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的丰碑之作《孟子》。梁惠王的错过“成就”了孟子。

在孟子之前,梁惠王还以同样的“错过”成就了一个人和一个国家。当时魏国的主政大臣是公叔座。公叔座临终,对梁惠王说,我手底下有个公孙鞅,年纪虽轻,却是一等一的人才,我死之后,大王可以用他来主政。梁惠王心想,给我推荐一个毛头小伙子,这老头怕是糊涂了。公叔座见梁惠王不说话,就屏退了所有人,说,大王如若不能用公孙鞅,就把他杀了吧。梁惠王还是不说话。梁惠王走了之后,公叔座叫来公孙鞅,掏心掏肺地对他说,你赶紧逃命去吧,我向大王推荐了你,他不肯用你,必然会杀了你的。公孙鞅不为所动,说,大王不肯听你的话用我,又怎么肯听你的话杀我?公叔座死后,公孙鞅闻听秦孝公招贤纳士,于是离魏入秦,最终主政秦国,辅助秦孝公成就了一番霸业。公孙鞅被秦封为商君,史称“商鞅”。

跟儒家的迂阔相比,法家完全是另一种风格,他们灵活善变,为达目的可以随时调整姿态,变换主张。《史记》所描述的商鞅见秦孝公,充分体现了法家的灵活。商鞅与秦孝公不是“一见钟情”的,他们一共谈了四次,才彼此接纳。司马迁是一个很善于营造戏剧性场面的作者,他通过寥寥数笔,以典型细节勾画人物形象的手艺,今天的历史学从来就没有学到过,并且非常傲慢地予以“扬弃”。以下是司马迁所描述的四次“鞅孝会”:第一次,商鞅“语事良久”,秦孝公“时时睡,弗听”;商鞅离开之后,秦孝公大骂推荐人:你给我找的这是什么人啊,满嘴跑火车;第二次,情况稍微好了一点,但秦孝公还是没听进去;第三次,秦孝公觉得这个人有点儿意思,“可与语矣”,还是可以聊一聊的;到了第四次,高潮来了,秦孝公跪坐在席子上听商鞅说话,听得入了迷,不知不觉地就往前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1]接下来,商鞅开始一对一地给秦孝公上小课。讲了好几天,秦孝公一点儿也不觉得厌烦。

在这四次“鞅孝会”中,商鞅所讲的内容、所主张的理论是在不断变换的。他先讲的是“帝道”,然后是“王道”。这个“帝道”跟帝制没有关系,是比“王道”还高级的社会理想。“王道”是儒家常常讲的。由此可见,商鞅也懂这些高远的东西;但从后来的表现看,对于“帝道”和“王道”,商鞅虽懂而不信,之所以讲,是因为要试探对面的君主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帝道”“王道”都没能进入秦孝公的心田,因为太迂远了。商鞅摸准了秦孝公的脉,便开始大讲“强国之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讲得秦孝公几乎忘掉了肉味。

商鞅由魏入秦,他需要一个国家作为舞台来实现自己建功立业的理想。取得君主的信任,获得授权,这就是商鞅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他可以随时调整自己的方案——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商鞅不是不知道更高明的东西是什么,但是他能够根据对方的需要来调整自己的策略。

对强权势力的投其所好,以及对被统治者的严刑峻法,是法家的一体两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的现代概念,从来都不是法家的主张。同儒家一样,法家要建设的也是一个贵贱有别、亲疏有分、尊卑有序、长幼有差的等级秩序。儒家和法家的区别在于,儒家在承认并维护现实的尊卑等级秩序的同时,还相信人在知识与精神层面上的平等,相信不同身份地位的人皆可以通过学习成为贤人,获得明辨是非、通达道义的能力。而法家则以现实之秩序为终极之秩序,以权力地位之不平等为人际关系之全部。在儒家这里,所有的关系都应当是相互的,比如父子之间,父须慈,子须孝;又比如君臣之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以礼遇换忠诚。在儒家的人间秩序中,地位相对较低的一方,比如儿子和臣下,拥有独立思考的权利,以及在一定规范之内进行表达的自由,儿子可以批评父亲,臣下可以匡正君主。而在法家这里,关系是单向的,法家强调君主至上,强调臣子单方面的效忠、单方面的服从、单方面的牺牲,坚决反对下对上的任何批评议论。

商鞅相秦,法令已经制定,但还没有推行,首先“徙木立信”。“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下令“徙置北门者予十金”,秦人怪讶,无人响应。赏金提高到五十,有人照办,果然得到五十金。法令推行一年,秦民跑到首都来告状投诉法令不便的人数以千计,太子也犯法。商鞅惩罚了太子的师和傅以儆效尤,法令继续推行。法令推行十年,“秦民大悦”,从前那些说法令不便的人又有一些跑到首都来赞美法令是如何方便。商鞅说“此皆乱化之民也”,这些人都是破坏分子,把他们全部强制迁移到边城。从此之后,老百姓再也不敢议论法令了。[2]说坏不行,说好也不行——老百姓放弃思考,“不敢议令”,唯知服从,这就是商鞅想要的结果。我要你把这块木头搬到北门去,你就搬到北门去,搬了就有赏,这是我的命令,你只要执行,不折不扣地执行!为什么要在都市南门竖一块木头?又为什么要搬到北门去,这不是浪费时间吗?为什么这么个活计竟然值五十金?敢于提出质疑的,都是“乱化之民”,必须惩罚!

跟儒家相比,战国时期的法家实在是太成功了,几乎无往而不利。因为他们以君主之目标为目标,富国强兵,谋求霸业;同时又拥四种知识,能使国富兵强而霸业得成。这四种知识就是法度、农学、兵学和纵横术。今人通常以法家为一家,以农、兵、纵横各为一家。这种分类方式来自《汉书·艺文志》。殊不知,农、兵、纵横三家,“皆法家之工具也”。“农以致富,兵以致强,而纵横则为外交术,皆法家之所宜有事者。”[3]比如商鞅相秦,就是兼四种知识而用之:“内立法度”,进行法令制度建设;“务耕织”,大搞农业经济建设,提振国家经济实力;“修守战”,建设坚固的国防、强大的军队;“外连衡而斗诸侯”,通过外交改善国际环境,谋求大国地位。

相比儒家,法家的功夫更扎实,跟现实结合得更紧密,因而也获得了更多接触、解决现实问题的历练,这是个良性循环。战国以后的华夏国家制度主要是法家打下的基础。然而,“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4]。法令制度是中性的,可以为善,也可以作恶,关键是看隐藏在法令制度背后的指导思想——那些制定法令的人,他们相信什么,畏惧什么。在法家这里,是君主至上、国家第一的,无所谓“人民的福祉”,人民只是实现富国强兵的工具。所以,法家主张通过严刑峻法把人民变成驯服的工具。

法家三宝——法、术、势,“夫法刚而术柔,法显而术隐,法以齐百姓而术以驭群臣”,百姓、群臣皆工具。势为施行法、术的基础,“法、术、势三者备而法家之义尽于是也”[5]。李斯上《行督责书》,为秦二世胡亥讲“督责之术”,也就是让臣下听话的办法。李斯说:“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深督轻罪”就是轻罪重罚。“明主圣王”凭什么能“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非有异道也”,实在没什么稀奇的办法,关键就是“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用严苛的法律施行恐怖统治,“故天下不敢犯也”。[6]人人畏惧而“不敢犯”,统治者就能安安稳稳地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这就是李斯的“督责之术”。这样丧心病狂的异端邪说,李斯敢当真理宣扬,自有其不得已之处——他被赵高排挤,“乃阿二世意,欲求容”[7];二世竟觉受用,可见是被赵高洗脑到了了无人性的地步——极端法家的精神世界,实在疯狂。二世的法律老师赵高玩过一场“指鹿为马”的游戏,看起来荒唐,对极端的法家来说,也算正常。

这样的统治能否长久呢?很难,因为人不是机器,百姓不是,官员也不是。人需要法律的约束,也需要道德、荣誉的滋养。法家的治理往往高效,比如汉代的酷吏,常能出奇招,下狠手,打击豪强兼并,毫不手软。但是,这种治理方式的长期有效性却并不乐观。对此,司马迁有着敏锐的观察:

随着王温舒等酷吏的出现,“以恶为治”变成了普遍的政治风气;法网严密,轻罪重罚,官员百姓动辄得咎,索性豁出去了,“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大群至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为檄告县趣具食;小群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胜数也”。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失去信任,转而依靠中央派出的特使,“于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长史督之”,“之”指地方政府。事情仍然由地方来办,中央大员的责任只是坐镇监督,这是治理成本的第一次提升。

可惜,此举并不奏效。于是,汉武帝派出了第二批特使。“乃使光禄大夫范昆、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持节,虎符发兵以兴击,斩首大部或至万余级,及以法诛通饮食,坐连诸郡,甚者数千人。”“绣衣直指御史”是由皇帝亲自抽调得力官员、调发正规军临时组成的一支武装力量。它绕开地方政府,以重兵兴击志在灭贼,又以连坐之法孤立盗贼,来势汹汹,杀气腾腾,果然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数岁,乃颇得其渠率”。这是治理成本的第二次提升。

结果怎么样呢?可以迅速起效,然而不能持久。散兵游勇往往再度聚集,形成反政府武装,“散卒失亡,复聚党阻山川者,往往而群居,无可奈何”。按照法家的思路,当然要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于是作‘沈命法’,曰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沈命法”规定,凡境内爆发盗贼未能察觉者,发觉而不能如数抓获者,郡太守以下至相关小吏,全部处死。督责之严,达于极致。这是治理成本的第三次提升。

“沈命法”果然奏效,只是效果适得其反。“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盗贼浸多,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8]小吏担心被杀头,即使发现了盗贼也不敢举报,担心万一抓不着,自己倒霉不算,还要连累上级;上级也默许这种做法。盗贼越来越多,上上下下都不说,互相包庇,一起瞒着皇帝,在文书里营造了一个太平世界。在捕盗这件事情上,大汉王朝的治理体系彻底失效了。

汉武帝的酷吏政治,从高效到失效,经历了短短的几十年,司马迁耳闻目睹,亲身经历。法家的灵活高效,可以兴于一时,不能行之长久。远不如迂阔的儒家,把关系理顺,然后自然运行出善的结果。当然,在汉代以前,纯粹的儒家其实很少得到主政的机会,那么,一旦得到机会,理想可以落地生根,儒家又将怎样迂远地建设他们美好的世界呢?

[1][汉]司马迁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中华书局982年版,第2228页。

[2]参见[汉]司马迁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中华书局982年版,第223页。

[3]蒙文通:《法家流变考》,见《蒙文通文集》第一卷《古学甄微》,巴蜀书社1987年版,第8页。

[4][汉]司马迁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中华书局982年版,第33页。

[5]蒙文通:《法家流变考》,见《蒙文通文集》第一卷《古学甄微》,巴蜀书社1987年版,第89页。

[6]参见[汉]司马迁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556页。

[7][汉]司马迁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55页。

[8][汉]司马迁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中华书局982年版,第35页。

上一章 封面 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