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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人们决定住在美国

很久以前,人们决定住在美国

我在四处游荡,心里真想换个不认识的人做爱。这是一个寒冷的冬日下午,我也只是随便想想,这个念头几乎就要被我抛在脑后……

一个高挑(天哪我真的好喜欢高个女孩)的女孩走在街上,随意得像只小动物,穿着李维斯牛仔裤。她一定有五英尺九英寸,穿着蓝色毛衣。她的乳房在毛衣下不受束缚,青春而紧致地摆动着。

她没有穿鞋子。

她是个嬉皮女孩。

她的头发很长。

她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多漂亮。我喜欢这一点。这总是让我兴奋,现在尤其如此,因为我刚好正一门心思想着女孩。

我们擦肩而过时,她转过身朝向我,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她说:“我好像认识你吧? ”

哇!她现在站在我身边。她真的很高!我仔细看着她。我试图确认自己是否认识她。也许她曾经是我的爱人,或者是我曾经见过的人,或者是我喝醉的时候调过情的人。我仔细看着她,她年轻水灵,美极了。她有一双绝美的蓝眼睛,但我认不出她。

“我知道我以前见过你,”她抬头看着我的脸说,“你叫什么名字?”

“克拉伦斯。”

“克拉伦斯?”

“是啊,克拉伦斯。”

“哦,那我就不认识你了。”她说。

这有点快。

她的脚在人行道上很冷,她像是感冒了一样弓身对着我。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也许我应该搭讪她一下。这就是我现在应该做的。事实上,我做这件事晚了大约三十秒。

“薇洛•韦门 1 ”她说,“我要去海特-阿什伯里 2 。我刚从斯波坎进城。”

“是我的话就不会去那里,”我说,“那里很不好。”

“我在海特-阿什伯里有朋友。”她说。

“那是个糟糕的地方。"我说。

她耸耸肩,无助地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脚。然后她抬起头,眼神里写着友好但有些受伤的表情。

“我只有这些了。”她说。

(指的是她穿的衣服。)

“再加上我口袋里的。”她说。

(她的眼睛朝牛仔裤的左后口袋瞥了一眼。)

“我到之后,我的朋友会帮我的。”她说。

(朝三英里外的海特-阿什伯里方向看了一眼。)

突然她变得尴尬起来。她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她向后退了两步,作势要向街上走去。

“我……”她说。

“我……”她又一次低头看着自己冰冷的脚。

她又后退了半步。

“我。”

“我不想抱怨什么。”她说。

她真的很厌恶自己刚才的这些举动。她准备离开了。事情没有按她希望的那样发展。

“我来帮你吧。”我说。

我把手伸进口袋。

她朝我走来,立刻松了口气,仿佛一个奇迹发生了。

我给了她1美元,在刚刚的某个时间点,我完全打乱了自己搭讪的节奏,而这正是我计划要做的。

她不敢相信这是1美元,她展开双臂搂着我,亲吻我的脸颊。她的身体温暖,友好,富有奉献精神。

我们可以有一份美好的生活。我可以说些会让这成为现实的话,但是我什么也没说,因为我搭讪的节奏已经乱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她优雅地告别,迎接她未来会遇见的所有人,以及未来一切可能的生活,充其量我只会变成一段虚幻的记忆。

我们一起活过了这一个片段。

她走了。

原文为“Willow Woman”,意即“柳树女人”。

旧金山两条街的交叉口,原为工人住宅区,后为嬉皮士集中出没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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