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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爱利希·弗罗姆

爱利希·弗罗姆

Fromm,Erich(1900~1980)

德国精神病学家,新精神分析学家,是精神分析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1922年获海德堡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次年入慕尼黑大学研究精神分析,并在柏林精神分析学院接受训练。1929年在法兰克福精神分析学院和法兰克福大学任教。1934年移居美国。先后任教于哥伦比亚大学、耶鲁大学、密歇根州立大学。弗罗姆十分重视人与社会的关系的研究。他承认人的生物性,但更强调人的社会性,认为人的本质是由文化的或社会的因素而不是生物的因素决定的。人在现代社会中普遍具有孤独感,这是人在社会中达到个性化的必然结果。为了医治病态社会,他提出通过改善人的心理,解决有关人们的劳动组织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的问题,建立一个友爱、互助、没有孤独感的理想社会。著有《逃避自由》、《精神分析与宗教》、《论健全的社会》、《人类破坏性的分析》等。


弗罗姆

爱利希·弗罗姆把心理学视为是人性之自我理解这一久远努力的延续。当运用人类学与社会学的洞见以拓展来自临床、心理分析和精神病学研究的知识之时,弗罗姆充分地汲取思想史的养料,并提醒他的读者:以往的伦理思索者乃是哲学家以及心理学家。弗罗姆在基本观点上是一个弗洛伊德主义者,且显示出弗洛伊德见解的广度与深度。他同时强调了弗洛伊德思想的开放性实质,因而避免了教条主义,并且能面对他最初的思想源泉仍然保持极有意义的游刃有余。 尽管弗罗姆著有许多著作,但《逃避自由》是他最著名的一本。在此书中他论证,正如不能离开对文化内容的解释去理解个人一样,要理解社会过程同样不能不懂得作用于个人的心理过程。“前个人主义社会”给个人以安全,但严重地限制了个人的自由发展。自中世纪的封建秩序解体之后,人已摆脱了传统的束缚,但他并没有在他个人自我实现的积极意义上获得自由。个人主义的历史发展已提供幸福的许多可能,但今天的个人必须有内在勇气去激发他全部的潜能,否则他就会寻求在限制自我的新的依赖形式中逃避他的自由。外界限制的根除不足以使人有积极的自由:“来”(from)自于什么的自由可能是个前提,但“去”(to)创造争取的自由对于人的成长是基本的。法西斯政权的兴起以援引在民主手段、经济秩序或政治欺诈中的经验不足来解释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它置根于普及于人民大众的许多内在观点之中。

弗洛姆 创立以关于人的处境的学说为基础的人本主义精神分析,注重分析一定的经济结构对人的影响,提出社会性格及社会潜意识论,认为这些是联系经济基础与意识形态的中介环节,并强调社会心理在社会进程中的作用。他试图据此解释现代西方人的困境及精神危机,就此提出社会改革论。

人物生平

1900年3月23日,弗洛姆生于德国法兰克福市一个犹太人家庭,为家中独子。

1918年 弗洛姆进入法兰克福歌德大学学习两学期法学。

1919年暑假后,弗洛姆进入海德堡大学学习,改学社会学,老师有Alfred 韦伯 (马克斯·韦伯的兄弟)、Karl Jaspers和Heinrich Rickert。

1922年从海德堡获哲学博士学位,次年至慕尼黑大学专攻精神分析学.

1925年-1930年,他在柏林精神分析学会接受精神分析训练完毕。

1930年,他开始临床实践,加入法兰克福社会观察学会。纳粹在德国执政后,弗洛姆搬到日内瓦.

1934年进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

1943年离开哥伦比亚后,他帮助组建华盛顿精神病学学校 纽约分校.

1945年 William Alanson White 精神病学,精神分析和心理学协会。

1950,弗洛姆搬到墨西哥城,成为UNAM (Universidad Nacional Autónoma de 墨西哥) 教授,直到1965年退休。这里的医学院建立精神分析部。

1957到1961年他担任密歇根州立大学心理学教授.

1962年以后担任纽约大学 文理学院心理学客座教授。

1974年他搬到瑞士Muralto.

1980年,八十岁生日前五天死在家中。弗洛姆坚持临床实践,出版著作[1]。

弗洛姆《爱的艺术》

弗洛姆认为,爱是一门艺术,要求人们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努力。但是大多数人认为者爱仅仅是一种偶然产生的令人心荡神怡的感受,只有幸运儿才能"堕入"爱的情网.人们产生这种错误的想法有三种原因:(1)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2)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3)人们不了解"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要掌握爱的艺术,一是掌握理论,二是掌握实践,三是即要把成为大师看得高于一切.

爱的要素

对人来说最大的需要就是克服他的孤独感和摆脱孤独的监禁。而这只有通过真爱才有可能实现.真爱的基本要素,首先是"给"而不是"得"."给"是力量的最高表现,恰恰是通过"给",我才能体验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爱情的积极性除了有给的要素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是所有爱的形式共有的,那就是:关心、责任心、尊重和了解。

成熟的爱

天真的、孩童式的爱情遵循下列原则:"我爱,因为我被人爱。"成熟的爱的原则是:"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不成熟的、幼稚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母爱是一种祝福,是和平,不需要去赢得它,也不用为此付出努力。但无条件的母爱有其缺陷的一面。这种爱不仅不需要用努力去换取,而且也根本无法赢得。如果有母爱,就有祝福;没有母爱,生活就会变得空虚-而我却没有能力去唤起这种母爱。父爱的本质是:顺从是最大的道德,不顺从是最大的罪孽,不顺从者将会受到失去父爱的惩罚。父爱的积极一面也同样十分重要。因为父爱是有条件的,所以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赢得这种爱。与母爱不同,父爱可以受我的控制和努力的支配。一个成熟的人最终能达到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的高度。他发展了一个母亲的良知,又发展了一个父亲的良知。母亲的良知对他说:"你的任何罪孽,任何罪恶都不会使你失去我的爱和我对你的生命、你的幸福的祝福。"父亲的良知却说:"你做错了,你就不得不承担后果;最主要的是你必须改变自己,这样你才能得到我的爱。"成熟的人使自己同母亲和父亲的外部形象脱离,却在内心建立起这两个形象。

自爱

自爱不是"自私",自爱是爱他人的基础.对自己的生活、幸福、成长以及自由的肯定是以爱的能力为基础的,这就是说,看你有没有能力关怀人、尊重人,有无责任心和是否了解人。如果一个人有能力创造性地爱,那他必然也爱自己,但如果他只爱别人,那他就是没有能力爱。

性爱

性爱的一个重要因素:即意志的因素。爱一个人不仅是一种强烈的感情-而且也是一项决定,一种判断,一个诺言。如果爱情仅仅是一种感情,那爱一辈子的诺言就没有基矗一种感情容易产生,但也许很快就会消失。如果我的爱光是感情,而不同时又是一种判断和一项决定的话,我如何才能肯定我们会永远保持相爱呢?

弗洛姆的主要理论

一、论人的处境

弗洛姆关于人的处境的学说是其整个思想的逻辑起点。他是从以下三个方面论述人的处境的。

1、人在生物学意义上的软弱性

进化程度越高的动物,其生而具有的有本能自动调节的装备越不完善。这种反差在人这里达到了顶点。在所有动物中,刚出生时,人是最无能的;而且人类婴儿对父母的依赖性最长。人的本能适应性不足以使人生存下去,人必须寻找新的途径,这就形成了文明。

2、人的存在的矛盾性

人在生物学意义上的软弱性使人超越动物的本能状态,超越自然。这种超越又使人陷入了一系列困境,由于这些困境根植于人的存在本身,所以弗洛姆称其为人存在的矛盾性。

第一:个体化与孤独感的矛盾。 人超越自然、超越本能的过程也就是发展自我意识,理性和想象力的过程,它使人的独立性和力量感日益增加,这就是个体化。

第二:生与死的矛盾。 人能意识到死是生命的必然结局。对生的眷恋和对死的恐惧折磨着人。

第三:人的潜能的实现与生命之短暂的矛盾。人的短暂生命不可能完全实现他的全部潜能。

3、历史的矛盾性

存在的矛盾根植于人的存在本身。是不可解决的。历史的矛盾是人为的,即使在产生时不能解决,也可以在历史的稍后阶段解决。因此,人的存在的矛盾是人的更深层的处境。

二、论人的需要

除了生理需要,人的基本需要都起源于人的处境。让你面临矛盾不可能无动于衷。人的基本需要是人对存在的矛盾性的处境的反应。以下是几种需要以及不同的满足方式。

关联的需要——爱与自恋 人要摆脱孤独就要与他人建立联系。爱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步发展起来的与世界、与他人联系起来的健康情感。没有发展这种情感的人总是按自己的主观臆断而不是根据现实本身去对待外部的世界,像婴儿一样仅仅将他人视为满足自己需要的手段或工具。

超越的需要——创造或毁灭 人都是身不由己的被人抛入这个世界,又身不由己的被抛出这个世界,与一般生物一样。只是人能意识到这一点,不甘心安于生物的被动状态。这就是人作为一种生物又要超越生物的被动状态的需要。这种需驱使人去创造;当创造的愿望得不到实现时可能转而采取毁灭的方式。

寻根的需要——--母爱与乱伦。人的成长意味着脱离自然和母亲的襁褓。但失去根基是可怕的,必须找到新的“根”才会感到安全。个人往往通过依恋母亲及母亲的象征物(家庭、氏族、民族、国家、教会等)来建立自己的存在根基。有的人过于依恋母亲及其象征物,使个性和理性的发展受到束缚,就陷入了乱伦的精神病态。

同一感的需要——-独立性与顺从性。人在脱离自然和母亲的“原始束缚”的过程中,形成了自我意识。人需要回答“我是谁”这个问题。自我意识健全的人能够意识到自己的独特性,并保持自我的独立性。但有的人只向民族、宗教、阶级、同伴等认同,追求一致性或顺从性,从而失去了自我的独立性。

定向和献身的需要——理性与非理性。 人需要为自己确定一个目标并为之献身,从而赋予生存一种意义。有的人确定的目标符合实际,具有意义;有的人则相信某种神的启示或自己种族的优越性,从而追求某种“神圣的”非理性的目标。

三、社会性格轮

以上几种需要都是人在存在的困境下形成的与自然、他人、自我建立联系的需要,而人的性格和潜意识则是人在这些基本需要的基础上形成的。

(一)性格的概念

人与世界的关系有两种:就人与物的关系而言,人要获取物体,即同化;就人与人的关系而言,人要使自己与他人发生联系,即社会化。性格就是把人之能量引向同化和社会化过程的相对稳定的方式。这里说的“能量”不是力比多,而是基于人的处境而产生的需要。

(二)性格类型

性格是由一系列性格特征组成的。一些性格特征具有共同的倾向性,弗洛姆称之为性格取向。一个人的性格结构中可能有几种性格取向,通常根据占主导地位的性格取向来划分性格类型。

1、同化过程中的取向

弗洛姆根据同化过程中的取向是否具有创生性,将人的性格分为非创生性取向和创生性取向。

非创生性取向有四种:接受取向的人特别乐于被动地接受所需要的东西,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剥削取向的人则通过强力或狡诈来得到他需要的东西;囤积取向的人通过囤积和节俭来获得安全感;市场取向的人则善于随劳动力市场的变化而变化。

创生性取向的人关心的是人的潜能的实现。创生性的爱是在保持自我完整性和独立性的同时与他人结为一体,这种爱的基本要素是关心、责任、尊重和理解。弗洛姆还提出了健康的人所应体验到的一些情感,包括淡薄、温柔、同情、兴趣、责任心和整合性。

2、社会化过程中的取向及其与同化过程中的取向的联系

人在社会化过程中也会形成不同的性格取向,包括受虐狂、施虐狂和机械地自动适应四种不健康的性格取向,他们与同化过程中的四种非创生性取向是一一对应的,如接受取向与受虐狂取向所指的是同一类人,以此类推。

健康的性格就是能够自发性的爱和工作。受虐狂通过屈从于他人或某种强大的外在势力(上帝、权威、组织、国家等)并成为这个势力的一部分来逃避孤立无助的处境,同时也可以从中得到(接受)所需要的东西。施虐狂者通过使他人屈服和痛苦来显示自己的强大,同时也从被统治的他人那里获取(剥削)所需要的东西。破坏性是由于害怕自己营造的世界囤积被侵犯而主动地非理性地区消灭、摧毁对象。以上三种倾向都常常以爱、责任、良心、爱国主义等合理化的形式出现。机械的自动适应就是放弃个性,根据市场效应自动与他人保持一致。

现实人的性格往往是各种取向的混合,只是有一种取向占主导地位。非创伤性取向的混合最常见的是接受取向与剥削取向(受虐狂与施虐狂)的混合,集这两种取向于一身的人在权利大的人面前就情不自禁的谄媚,在权利小的让你面前就不由自主的逞强。这种欺软怕硬的性格叫做权威主义性格或独裁性格。当然,在一个人的性格结构中可能既有创生性取向又有非创生性取向,其中某种取向占优势。

3、堕落综合症与成长综合症

弗洛姆在《人之心》一书中从病理学角度对人的性格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提出了堕落综合症和成长综合症两种性格类型。前者是死之爱或恋尸爱、自恋、共生—乱伦的固着三种倾向的结合体。后者是生之爱或恋生癖、人之爱、独立性三种倾向的结合体,分别于前者的三种倾向相对立。具有恋尸癖的人被所有无生命的事物所吸引,迷恋腐朽的东西,热衷于暴力或破坏,喜爱机械僵硬的事物,沉溺于过去而害怕未来。具有恋生癖倾向的人为生命和生命的成长过程所吸引,富于创造性,喜欢新生事物。

恋尸癖、自恋、乱伦三种倾向的极端形式混合在一起就是堕落综合症,其群体的大规模发作急速战争。大多数人的性格处在两种综合症之间,只是某一种占优势。

4、重占有的生存方式与重存在的生存方式

弗洛姆在1976年 重占有和重存在的两种生存方式的理论。重占有关注但是占有对象(包括物、人、精神);重存在是关注的是生命存在本身,以人的潜能(爱和理性)的实现为生存的目的。占有和存在这一对概念是从价值观上对人的性格类型所作的进一步规定[2]。

弗洛姆的主要著作

1. 《逃避自由》Escape from Freedom (AKA The Fear of Freedom), (1941)

2. 《为自己的人》或《自我的追寻》Man for Himself (1947)

3. 《心理分析和宗教》Psychoanalysis and Religion (1950)

4. 《人心--他的善恶天性》The Heart of Man: Its Genius for Good and Evil (1964)

5. 《以往的语言》Forgotten language; an introduction to the understanding of dreams, fairy tales, and myths (1951)

6. 《健全的社会》或《理性的挣扎》The Sane Society (1955)

7. 《健全社会》The Sane Society (1955)

8. 《爱之艺术》The Art of Loving(1956)

9. 《弗洛伊德的任务--他的人格和影响分析》Sigmund Freud's mission; an analysis of his personality and influence (1959)

10. 《心理分析和禅宗》Psychoanalysis and Zen Buddhism (1960)

11. 《人性会占优势吗》May Man Prevail? An inquiry into the facts and fictions of foreign policy (1961)

12. 《马克思论人》Marx's Concept of Man (1961)

13. 《在幻想锁链的彼岸--我所理解的马克思和弗洛伊德》Beyond the Chains of Illusion: my encounter with Marx and Freud (1962)

14. 《基督教义分析》The Dogma of Christ and Other Essays on Religion, Psychology and Culture (1963)

15. 《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Socialist Humanism (1965)

16. 《像上帝一样生存》You Shall Be as Gods (1966)

17. 《希望的革命--通向人性化的技术》The Revolution of Hope, toward a humanized technology (1968)

18. 《人的本性》The Nature of Man (1968)

19. 《心理分析的危机》The Crisis of Psychoanalysis (1970)

20. 《一个墨西哥村庄的社会性格--一项社会心理分析研究》Social character in a Mexican village; a sociopsychoanalytic study (Fromm & Maccoby) (1970)

21. 《人的破坏性剖析》The Anatomy of Human Destructiveness (1973)

22. 《占有还是生存》To Have or to Be (1976)

23. 《弗洛伊德思想的伟大和局限》Greatness and Limitation of Freud's Thought (1979)

24. 《关于不服从》On Disobedience and other essays (1984)

25. 《生存的艺术》The Art of Being (1993)(死后由Rainer Funk整理发表)

26. 《听的艺术》The Art of Listening (1994)

27. 《存活的人》On Being Human (1997)

以上部分著作有一种或更多的中文译本

相关书评:谈弗罗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

作者:涂秀虹

艾·弗罗姆是“新弗洛伊德主义”精神分析心理学派最重要的理论家、法兰克福学派重要成员,一生写下了大量著作,《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选自他1956年所著《爱的艺术》一书,是其中第二章《爱的理论》的第二节。

《爱的艺术》中所谓的“爱”与人们普遍认为的那种“一个人偶然幸运地体验并陶醉的一种纯粹的快感”不同。弗罗姆认为,爱与其说是一种情感,毋宁说是一种能力,一种态度。爱是一种积极的活动,并不是一种被动的情感。如果用最通常的方式来描述爱的主动特征,那么,它主要是给予,而并不是接受。

弗罗姆所谓的“爱”与他的“健全人格论”密切相关。弗罗姆认为,真正健全的人的性格应当是创造倾向型的:这种人能发挥自己的潜能、才智和力量,为社会创造财富;在爱的问题上,善于关心、了解、尊敬别人。弗罗姆讨论父母与孩子的爱也正是以引导人格健全发展为目的的。事实上,父母与孩子的爱是《爱的艺术》一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不仅在第二章专列一节进行讨论,而且在其他各章节也一再论及这个问题。

关于父母与孩子的爱,弗罗姆的观点主要是:

一、母亲的爱是无条件的

世界上最崇高的爱就是母亲的爱,因为它是无条件的给予。不因为你能给她爱的回报,不因为你漂亮让她自豪,不因为你聪明让她骄傲,不因为你弱小让她同情,不需要任何理由,仅仅因为你是她的孩子。对孩子的悉心照顾令母亲非常疲惫,但母亲却在给予中得到无限的幸福,这就是母爱。母亲在给予的行为中表现自己生命的活力,从这个角度说,每一个爱孩子的母亲都具备创造型性格。

给予最重要的意义不仅在于物质方面,还在于人性方面。母亲对于孩子,尤其如此。她把自己的生命活力注入孩子的生命之中。母亲不仅在生理上喂养与关心孩子,还肩负着培养孩子健康心理、健全人格的重任,这样,虽然母亲对孩子的爱是无条件的,但孩子的成长对母亲的爱的要求就是有条件的了。母亲,她必须是幸福的。她给孩子灌输爱的思想,使孩子产生这样一种感情:活着是有意义的,做一个小男孩或一个小女孩是幸福的,在这个地球上生活是幸运的。

母亲对生活的态度会对子女的整个人格产生深刻的影响。弗罗姆本人对此体会颇深。他的母亲整天抑郁寡欢、情绪低落,父亲性情暴躁、喜怒无常,是个只知赚钱的商人。1980年3月弗罗姆在去世前的最后一次谈话中说:“于是,我就变成了一个孤独的孩子。我一直期待着什么东西能把我从这种孤独中拯救出来。”“我之所以着手心理学的研究,恐怕是当时我变得越来越神经质的缘故。在那样谨小慎微的父母身边我没有发疯,这就要感谢上帝和归功于其他方面对我的影响了。”

二、孩子的独立与成熟需要父母的爱

弗罗姆认为:“婴儿需要母亲无条件的爱以及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关心;6岁以后的儿童开始需要父亲的爱、父亲的威信、父亲的指点和忠告。”而父亲的爱不同于母亲的爱,它是有条件的。父亲有条件的爱与社会经济发展有关,是私有制的产物。弗罗姆认识到父爱和母爱的不同,并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分析父爱的性质,这典型地体现了弗罗姆的学术渊源———弗洛伊德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综合,既从心理分析的角度,又从社会文化的角度考察“人”的存在。

与弗洛伊德一样,精神病理分析是弗罗姆心理分析的重要角度,他说:“心理健康和达到成熟的基础就在于,首先以依恋母亲为中心,再发展到以依恋父亲为中心,最后把这两种依恋结合在一起。神经病的根本原因就是不能顺利地发展这三个阶段。”父亲和母亲都是成熟的人,他们成为儿女效仿的典范,他们的爱使儿女最终独立并建立自己的权威,这是人成长的理想状态。

弗罗姆指出父亲的爱和母亲的爱有着明显不同的职责:“母亲有职责给儿女以生活中的安全感;父亲有职责教育和指导儿女怎样为人处世,怎样对付那些他们生活在具体社会环境中所面临的问题。”今天的中国,城镇中的年轻母亲多为职业妇女,与男人一样从事社会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男女平等,也因此一定程度上有着男女性格的自然融合。所以,传统认为由父亲对孩子施行的影响和教育也可能由母亲来完成。但男女性别差异是由生理基础决定的客观事实,因此,总体来说,弗罗姆所说的父爱与母爱的差异,基本还是符合现状的。不过,更多的家庭,往往在孩子婴幼儿时期就由父母亲一同对孩子施行影响和教育。

事实上孩子未必在6岁以后才需要父亲的爱。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儿童出生后三年的发展在其程度和重要性上超过儿童一生的任何阶段。”意大利教育家蒙台梭利说:“儿童的许多缺陷,后来之所以不能治愈,是由于在形成一个人的主要功能的最主要时期,即3岁至6岁的幼儿时期被忽视而造成的。”确实,0-6岁是个体生理与心智发展的重要时期。“幼儿脑的发展是幼儿心理发展的生理基础。在脑的重量方面,三岁时约重1000克,到幼儿期结束(6岁)时增长到1250-1300克,接近成人脑重的最低水平。”“4至7岁是大脑皮层细胞新陈代谢最旺盛的时期,也是大脑可塑性最高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客观现实在大脑皮层的烙印特别深刻,因而这个时期也是进行教育的黄金时期。”这个时期,不仅一些基本的习惯已经形成,而且智力、情感、意志、社会性以及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特征也基本发展。所以在6岁之前对孩子施行为人处世以及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的引导是必要的,如果错过了这个时期的发展,后来的引导和矫正将事倍功半。

三、成熟的人才有爱的能力

人们往往觉得连动物都有舐犊之情,因而爱孩子是父母的天性和本能。但弗罗姆认为,爱是一门艺术,包括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需要通过学习而掌握的。父母对孩子的爱关键在于父母是否有爱的能力。怎么才能具备爱的能力呢?弗罗姆的回答是:必须具有创造性的健全人格,使自己成为成熟的人,才有爱的能力。

弗罗姆说,爱就是给予,但除了给予的因素外,爱还包含了关心、责任感、尊敬和了解等基本因素。中国传统的育儿观念是居高临下俯视儿童的,因此,父母对孩子的爱包含了给予、关心、责任感,都很容易得到认同,但是,对孩子的尊敬和了解就未必能为所有的父母所认识并身体力行了。而“责任感,如果没有爱的第三个组成因素尊敬,那么它会退化成一种支配和占有”,“不了解一个人是不可能谈得上尊敬一个人的;倘若关心和责任感没有了解作为先导,那么这种关心和责任感是盲目的”。

重视教育、望子成龙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今天的中国父母比之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都更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才。但是,今天普遍受到较好教育的中国父母比之于以前的父母,在尊敬孩子和了解孩子方面并没有进步多少。什么叫尊敬?“尊敬,意指能客观地观察一个人并能意识到这个人的独特个性。尊敬还意味着让对方任其天性地自由成长和顺利发展以及关心对方的成长和发展。”做父母的往往从孩子对自己的顺从、从孩子给自己的快乐感、荣誉感等角度来要求孩子,而不是从孩子感受的角度、从孩子感兴趣的角度来体验孩子的反应。这正是由于父母不了解孩子身心发展的规律、不了解孩子的个体差异,实际上就是不尊敬孩子作为个体存在的独立性所导致的。

衡量父母是否具有创造性的健全人格,还有一个重要标准,便是“自爱”,弗罗姆说:“那些爱别人的人,他们有一种自爱的态度。”“对一个人自身生活、幸福、成长、自由的肯定,同一个人的爱人能力有密切关系。”“如果一个人能善于爱人,那么他也爱自己,如果一个人仅仅爱自己,那么他根本不能爱别人。”

“自爱”在中国的传统语境中很容易被理解为“自私”,事实上在中国社会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自私自利的父母亲是不多见的,传统的父母多为儿孙无私奉献。习惯于从病理分析的角度看问题的弗罗姆恰恰指出了“公正无私”的病态:“母亲相信,子女通过母亲的公正无私会体验到被爱意味着什么、学习意味着什么,反过来爱又意味着什么。但是,她那公正无私的影响会叫她大失所望。有些母亲相信子女得到了爱,可是子女根本不感到幸福;子女会焦虑不安、诚惶诚恐,担心母亲不会赞同他们,生怕辜负了母亲的期望。母亲对生活有一种晦暗不明的敌意。其子女常常潜移默化地受这种敌意的影响;虽然子女模模糊糊地感觉到这种现象可是又没有清楚地分辨出来,最后连他们本人对生活也充满了敌意。”当然,弗罗姆分析的是神经病患者中的“公正无私”型病症,但实际上在我们的生活中这种无私奉献而令儿女备感压抑的现象并不少见,母亲觉得自己为孩子牺牲了一切,可孩子不懂事、不争气,孩子则觉得母亲太令他烦,亲子冲突往往由此产生。这是很值得中国的父母深思的。弗罗姆认为这正是父母自身不成熟、没有爱的能力的缘故:某些母亲过于为儿女忧虑,母亲固然在理智上相信她是特别宠爱她的孩子,可是实则对她所忧虑的对象有一种被压抑了的怨恨心理。她过分忧虑儿女,并不是因为她过于强烈地爱儿女,而是因为她不能不弥补她无能爱儿女的缺陷。所以,“一位自爱的母亲让子女体验爱意味着什么、欢乐意味着什么、幸福意味着什么比让子女体验被爱也许更有裨益”。

自爱,事实上就是要求父母亲在无私地爱孩子的同时,还要有自己的生活寄托,有自己的世界。“成熟的爱是在保持一个人的完满性和一个人的个性的条件下的结合。爱是人类的一种积极力量。”只有这样的爱,才能培育具有创造性健全人格的后代。

弗罗姆关于爱的思想超越了弗洛伊德以生物需求为出发点的精神分析理论,把爱同健全人格的塑造、健全社会的构建相联系,实际上是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人文主义学说,具有“普遍的人道主义”意味。

参考文献:

(1)埃·弗洛姆著、康革尔译《爱的艺术》,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2)埃·弗洛姆著、孙依依译《为自己的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

(3)埃·弗洛姆著、陈学明译《逃避自由》,工人出版社1987年版。

(4)[意]玛利亚·蒙台梭利《蒙台梭利方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5)丁祖荫主编《幼儿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

参考资料

1 艾瑞克·弗洛姆

http://www.bamaol.com/html/XLLP/XJSFX/10674820101123193626720.shtm

2 弗洛姆的人本主义精神分析理论

http://www.bamaol.com/html/BMZXYJJG/BMZXDJMXJTZLYJS/XLLL/985932010426142444995.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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