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蒙神赐福的应许
40 孝敬父母、在世长寿的应许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六2)
“要孝敬父母”是十诫里的第五条。在神向以色列人所宣布的十条诫命中,前四条是有关人对神该有的态度和生活,后六条是有关人与人之间生活中该谨守的。其中“要孝敬父母”就是在对人方面的第一条诫命,可见它是很重要,且是神所看重的。所以,神特别在这条诫命上,加上祝福的应许,就是“使你得福,在世长寿”。
在圣经里,我们看见路得虽然是外邦女子,但她因为极其孝敬孤苦伶仃的婆婆拿俄米,又专一信靠耶和华,结果蒙神大大赐福。后来从她的后裔中生出大卫王,她也被列在主耶稣的家谱里。
什么是孝敬呢?“孝敬”原文是“honour”,有尊崇、敬重的意思,也包含关心、照顾、尊重。今天,身为基督徒遵行神的诫命,孝敬父母是最基本的见证,也是我们的本分,使神因我们得荣耀。我们要照顾、关心、敬重自己的父母,而且要实际地供养他们。要知道,“孝敬父母”是没有先决条件的,只要是你的父母,你就要尊敬、关心他们;这会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蒙神记念。相反,若有信徒不孝敬父母,必惹来神的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