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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一日 生气要谨防犯罪


经文:“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以弗所书4:26-27)。

生气的时候,最好口不发言,身无举动,这样或可以免了犯罪。在盛怒之下,很容易出口伤人,举手无情,事过之后,心中便悔恨了。遇事能约束自己不生气,那可以算为有涵养。

怒气能败事,不能成事。“一朝之愤,忘其身以及其亲。”想到这里,就可知道逞一时意气,可以招致大祸。

人的怒气不能成就神的义,反倒要得罪人,得罪神。若因为人一时的冒犯,怀恨在心,暗图报复,那就要更贻害无穷了。这就是给魔鬼留下地步,为愤怒开了大门,使它盘据我们的心,鼓励我们作出残暴恶毒的事。耶稣曾教训他的门徒: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由此可以看出愤怒的严重性。信靠神的人应当多有包含,在争端中让步,厚责己,薄责人,竭力寻求和睦,保持团结。学习基督耶稣的榜样: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给按公义审判人的主。

祈祷:求主帮助我们胜过怒气。在我们受刺激、受委屈的时候,常想到我们的主耶稣给我们留下的榜样,不自己伸冤,听凭主怒。奉耶稣的名求,阿们!

“激动怒气必起争端” ( 箴 30:33)。

“当止住怒气,离弃忿怒,不要心怀不平,以致作恶” ( 诗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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