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
绝望
1-2章
辩 论
3-41章
结局
42章
分
段
但 伯
的 的
控 苦
告 难
伯
与
三
友
伯
与
以
利
户
伯
与
神
神
的
祝
福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一回合
第二回合
第三回合
以利户与 约伯 三友
以利户与约伯
第一回合
第二回合
约伯 的悔悟
真神的赐福
若论到“受苦”这主题,特别是有关义人之受苦,约伯记是必读的一卷书。约伯生长在族长时代的乌斯地,按不少解经家的意见,他的父亲应是雅各儿子以萨迦(创四六13),他拥有一个大农场,是个富有且敬畏神的人。因他一生顺遂,所以便成了撒但试探的对象。撒但认为约伯对神的忠诚无非是因神给他丰富与顺境。从撒但与神的对话中,我们可见试探之焦点:“神,只要你给约伯一点点的苦尝尝,他对你的忠诚便烟消云散。”神容许苦难发生,于是一夜之间,约伯失去了健康、财富、儿女及名望。苦难藉天灾、人祸四度临到约伯,但是约伯认为神有权赏赐,亦有权收取。到撒但攻击约伯的肉体,使他从头到脚长毒疮,妻子亦劝他离弃神时,约伯仍觉神有权赐福,亦有权让人受祸。肉体心灵的创伤,经过七日七夜,约伯终忍受不住,开始咒诅自己的生辰,自言死比活更好。但他一直没有妄评神,由此便开始了他与三位朋友的对话。
苦从何来?苦难来临之方式,不外是藉天灾及人祸。约伯记所载,祸常常是“不单行”的,义人之受苦是从撒但来,但亦是经过神的允许。苦难的目的,是神要藉此试验人、试炼人、造就人及荣耀神。经过试炼,人的信心、忍耐便能如精金(廿三10),与神的关系会更进一步。“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四二5)
不少人若遇到约伯面对的试炼,早已埋怨神、恨神、或离开神,甚至会自杀。人在遇到失恋、疾病、失去心爱的人,事业受挫,人际关系破裂……时,常问“为什么是我?”“为什么?”但约伯能坚忍,直到神加倍祝福他,秘诀是什么?约伯说:“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一21)我们从神手里得福,也可受祸!约伯不觉得顺境、得福是理所当然的。弟兄姊妹,现在我们便要有这样的心思。连佛家也说:“人若将可失的视为不可失,短暂的视为永恒,可变的视为不变,则痛苦在所难免!”
金句:约伯记一章廿一节
从第三章开始至卅一章,是约伯与三朋友之辩论,共分三回合。第一回合四至十四章,第二回合十五至廿一章,第三回合则为廿二至卅一章。三友本来安慰约伯,但结果反与他辩论。从他们与约伯舌剑唇枪的辩论中,每个人对约伯为何受苦的观点都代表一种独特观念。以利法这位身兼资深发言人与受苦者的主要安慰者,从主观经历责约伯。他认为神是公义的,所以绝不会有无辜者受苦(四7);神是洁净的,他不容许罪存在。所以苦难乃神管教人之表示,对人是有益的,人的困苦皆自作自受。约伯明显不能接受以利法之剖析,他责备以利法没有爱心,自言没有离弃神。他认为对纵使是灰心、离弃神者,我们也当以慈爱待他。约伯说自己从不希罕从他们手中得礼物。他要求以利法指出他的错在那里,以致他能纠正。跟着他向神申诉,问神为何严待他,把他当箭靶子。
约伯一名在阿拉伯文字根为“一个悔改的人”的意思,而希伯来文字根则为“受逼迫者、被恨者”之意。以利法一名乃“神是审判者”的意思。约伯的名字与他的经历相吻合,以利法言行亦一如其名。你可能根本不了解你所面对的受苦者之苦难,他们需要的,不是审判官,乃是同情者、同哭者、支持者。
你曾把自己的苦难与约伯相比吗?除非你的行为如约伯一样问心无愧,反省后的确看不到自己有过错,则可认定神在鉴察、试炼你,要叫我们如精金。若试炼太大,试试祷告说:“主,我知你爱我,要试炼我,但我怕受不住了,救救我!”(参七17-18)你认识一些今日的“约伯”吗?你怎样帮助他?试试少说话,多做事 ──他没吃的,拿给他吃;没喝的,拿给他喝;他的小孩没有人照顾,帮助他看顾小孩、料理家务;经济有困难的,借钱给他,为他祷告……。在祷告中认定神不会“戏弄”我们,乃要建立我们,求神指示他要在哪方面建立我们。(参廿三10,四二5)
金句:约伯记七章十七至十八节
比勒达是约伯朋友中第二个发言人。他的论点以传统、历史为主,超越个人经历。他追溯“以往的岁月”来证明“神公义”这理论是对的。因此,他认为不虔敬者终遭绝灭,神绝不会丢弃完全人,但也不扶助恶人。约伯在答比勒达时,亦承认神的能力、圣洁、智慧是无可比拟的。纵使他有义,亦不敢回答,只能向他恳求。但约伯却不同意苦难与罪恶有直接关系,甚至连神也可证明他是无罪的。约伯有苦无路诉,也不明白为何神单单要他备尝痛苦。他宁愿早些离去,甚至愿自己一出母胎便离世。
比勒达一名在希伯来文乃“惩诫之子”的意思。他是从列祖之传统辩论神是绝对公义,他不会丢弃完全人(义人),但也不会扶助恶人,不虔敬者必要被灭绝。他认为约伯受苦,一定与罪有关。其实,比勒达从历史看苦难,亦不是一个全面的角度。约瑟受苦,并非因他有罪;亚伯受害,亦非因他不虔敬。用“以偏盖全”的态度读经,很客易使人有偏差。要真正安慰在苦难中的人,我们不能做“比勒达”(惩诫者),否则变了“落井下石”。
若你在苦难中,默想诗篇一一九篇七十一节及哥林多后书一章三至十一节,肯定会对你有帮助,这些饱受苦难的作者告诉我们:
金句:约伯记九章十二节
在第一回合,最后一位与约伯辩论的朋友是琐法。琐法跟前二位朋友不同,他直截了当、毫不委婉、十分不客气地指责约伯,“你夸大的话,岂能使人不作声吗?……惟愿神说话,愿他开口攻击你……当知道神追讨你,比你罪孽该得的还少。”(十一3-6)他指控约伯放弃神无限的智慧,而依从自己无知的法则去做,又劝约伯坦白认罪,离开不义。约伯回答时,直言自己智慧及所知的,绝不亚于他们,他强调神有主权,并非活于人思想之极限中。其次,他又力言自己的见识绝不逊于他们,他不需要人回答他的问题,他不需要人瞎猜他的罪过,他要神直接答他,让他知道一切,他希望朋友闭口不言,他深信惟有神才能回答他的哭喊哀告。他深感人生在世的短暂,一切在神手中,所以,他好象是向主呼喊:“主啊!帮助我吧!”
琐法一名在希伯来文的意义是“多毛的”或“凹凸 、不滑手的”之意。其人如其名,“开口得罪人”,他的话语不是要来建立人,乃是拆毁人;是批判的、论断的,在没有根据的情形下指控人。
当你被无理指责、批判,在受苦时反被人说一定是自己作了亏心事,受到报应时,最好的反应是什么?主说过“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不要为自己伸冤”。另一方面,你有做过“琐法”吗?有用说话刺人、论断人、批判人而动机毫无建设性吗?求神叫我们看见,早些悔改,免得直接受他指责、管教。
金句:约伯记十三章五节
当第一回合的辩论完结后,以利法即发动了第二轮攻势。他责约伯言辞空洞、贫乏、无益,又辩称他们没有定他的罪,乃是约伯自己的口指证自己的不是。他否定约伯对神有真正的认知,甚至指出约伯身上有邪恶,对约伯的灵命作了一番苛刻且令人嫌恶的诽谤。以利法又说约伯自大、自义,神定了恶人的命运,绝不对罪妥协。约伯责备他:“这样的话我听了许多。你们安慰人,反叫人愁烦”。(十六2)他在地上找不到可伸诉的人,所以呼吁天、地为他作见证,听他的哀诉,更求神让他向他辩白,如同朋友一样。他坦承自己心灵消耗,日子灭尽,灵命将要破产,孤苦无依。除神以外,再无人肯同意、赞成他所说的,若神不听,他更无助了。
“击掌”是古人表示赞同、立约的其中一个方式。约伯的朋友是“愈帮愈忙”、“令人更愁烦的安慰者”,主要是他们缺乏身同感受(empathy)及同情心(sympathy),他们对苦难者、不幸者不晓得“击掌”与他们认同。你是否也如此?
你试过用圣经去骂人、在祷告中论断人吗?约伯的三个朋友,是个中高手。他们熟悉神的话,满口是属灵字句,但是却如刀剑一样,将约伯刺得满身鲜血。弟兄姊妹,从今日开始勒住自己的舌头,不在背后批评人,不说不造就人的话。若真的见到人有错失,用爱心说诚实话。不论断人,不传是非。“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他就是完全人。”(雅三2)
金句:约伯记十七章九节
比勒达展开第二轮控诉时,他的情绪已失控了,他对约伯进行大清算、大审判。他已认定约伯为恶人,然后一连串的“他必”、“他必”……包括灯必熄灭、火焰必不照耀、必爱黑暗、必被自己计谋绊倒、必饥饿衰败、必有祸患疾病临到、必要灭亡、必无子而终、必无人记念……全是咒诅,他简直将自己当作神,自称为审判官。约伯对着这毫无怜悯心的朋友说,他知道神是掌管着他所遭遇的每一件事,但他心中难过,因朋友十次羞辱他,他的妻子、朋友、亲戚、甚至仆人使女都藐视、离弃、嘲笑他,把他当作外邦人。他哀求朋友不要继续这样待他,可怜他,不要再“吃他的肉”。然而,在绝望与哀恸之余,约伯仍有满足、盼望,就是他知道救赎主仍然活着,他必在肉身之外得见神,他要亲眼见他,并不象外人一般的见到他,可见他对神信心仍坚定不移。
“你必……你必……”这是比勒达说话的特色,显示出他自以为有权威,自视为审判官、自己所说的为绝对,这是咒诅人的口吻。弟兄姊妹,这样的人顶可怕,对吗?
当你受了侮辱,最亲爱的人也误会你、藐视你,你的下属瞧不起你、憎嫌你,你会怎么办?不妨参考约伯的反应:“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 这是弥赛亚组曲中其中的一首曲;“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 他相信主必再来作王;“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 ── 他相信自己已有永生,必到主那里去;“我自己要见他,亲眼要看他,并不象外人”,乃象朋友一样,一切均要在他里面得平反。弟兄姊妹,背诵这经文,并开始应用它吧!
金句:约伯记十九章廿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