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第一章(18)

叁、灵训要义
【从名称认识主】
一、“耶稣”(16,21节)──是神来作人的救主
二、“基督”(16节)──是圣灵所膏的
三、“大卫的儿子”(1节)──是国度的王
四、“亚伯拉罕的儿子”(1节)──是承受应许的
五、“以马内利”(23节)──使人经历与神同在
【从家谱领受教训】
一、家谱的每一个人都有分于基督,都说出基督的来历(1节)
二、家谱中四个污秽女人表明我们原来都是罪人:
1. “他玛氏”(3节)──她主动犯罪,与公公乱伦
2. “喇合氏”(5节)──她原是耶利哥城的一个妓女
3. “路得氏”(5节)──她原是一个被神咒诅的摩押人
4. “乌利亚的妻子”(6节)──她改嫁大卫是犯淫乱罪的后果
三、我们得能有分于主,并不在乎我们的定意奔跑,乃在乎发怜悯的神:
1. “以撒”(2节)──神弃绝他的同父异母兄弟以实玛利
2. “雅各”(2节)──神厌恶他的孪生哥哥以扫
3. “犹大”(2节)──他原非长子
4. “法勒斯和谢拉”(3节)──生时在前的反而在后,在后的反而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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