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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徒的反应(2)

门徒的这个疑问,一直在困惑着千千万万人! 不错,世上的确可以看见不少自食苦果的罪人,但是同时也有许多无辜受苦的事实! 天生的残废者、战争中无辜的受害人……这些人为什么受苦呢?
对于这个问题,某些宗教信仰者,似乎比基督徒更易提出一些自圆其说的答案,比如说这是“天意”或“命运”啦! 或是由于他们“前世作孽”的报应等等。 可是圣经却坚决否定神喜欢使人受苦和命定人去受苦的道理;圣经也拒绝承认“生命轮回”的说法。 圣经启示我们,每一个生命,都是神所赐的,都是独特的,也是永存的。 那么,为什么会有无辜之人,甚至好人受苦的事实?
按圣经强调痛苦是由罪而生的说法,乃是指人类的痛苦,最初是因罪而进入世界而言的! 圣经明言:“罪是从一人(亚当)入了世界,死(痛苦)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痛苦)就临到众人”(罗5:12)。 因为罪有蔓延性和扩张性,而人又是群居的动物,所以自从亚当犯罪以后,人不但会因自己犯罪而直接受苦,并且还可能因别人犯罪,受了影响和牵连而无辜受苦。 例如父母吵架、离婚,会使儿女无辜受苦;盗贼横行,会使社会人群日夜不安;政客的野心,更会使千万生灵涂炭,造出成群寡妇孤儿……。 所以主说:“在世上你们有苦难”(约16:33)。 可是圣经还启示我们,除了以上这两种痛苦之外,还有一种痛苦,乃是为了“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 这种痛苦如同炼金之火,将人的高贵品质显明出来(如古时的约伯,雅5:10-11);这种苦,有时是为了使这人成为膏油良药,神可借着他们去医治或激励其他受苦的人,使他们能胜过苦难,将神的荣耀彰显出来(如使徒保罗,林后1:4-6)! 谁能想到,这个可怜的、生来瞎眼的乞丐,是神要用他的痛苦来使他成为一个荣耀神的器皿呢! 请看,当他信靠主之后,他成了何等尊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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