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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毕士大池旁的宣告(3)

二、祂是审判世人的主(22-30节)
主耶稣借着上一段话,启示了祂与圣父的关系;接着,祂在二十二节至三十节这一段话中,将祂与世人的关系也启示出来。 这关系就是:祂是审判世人的主,世人的祸福和永远的命运,全是由祂决定的。
(一)审判的权柄出于神(22节) 祂的审判,就是神的审判。 所以主耶稣的审判是最正确的、也是最后的审判。 因此,惟有祂的审判永远立定。 世人的审判,常有错误,也常疏漏,因此人间多有冤屈,恶行也无法根除。 感谢主,这些现象将来终必消失,因为主耶稣是最高也是最后的审判者。
(二)审判的关键在于与祂的关系(24节) 主耶稣先作世人的救主,然后才作世人的审判者。 所以祂向人宣告说:“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人生了。” 因此人被祂永远的定罪,不是因为罪恶太大,乃是因为他们拒绝祂的拯救,这些人在面对祂的审判时,必哑口无言。
(三)审判的主也是生命的主(25-30节) 圣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圣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圣子与圣父的生命都不是被造的生命,乃是“自有”的生命。 换言之,都是生命之源,都是生命之主! 因此,人有祂,就有生命;没有祂,就没有生命。
主耶稣是生命之主,乃是一个可以验证的事实。 这个验证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就是现在,“死人(死在罪恶过犯中的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25节)——得了重生,生活发生大大的改变;第二,就是将来,“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 (28-29节)
(四)圣子当受万有的尊敬(23节) 圣父为什么“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 因为祂要“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 圣子甘心顺从圣父的心意,降世为人,成了被人藐视的“拿撤勒人耶稣”;为了赎人的罪,祂又流血舍命在十字架上,为神与人的和好,开辟了一条宽广的道路! 对这位祂所喜悦的爱子,对这位舍命救人的神子,神怎能容许世人不“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 再者,当圣子在世的时候,因祂“无佳形美容”而“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息,他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他”(赛53:2-3)。 这样尊贵荣耀的圣子,神岂能容许人在永世里,仍然不“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 神将审判的宝座赐给祂,乃是为了“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腓2:10-11)。 因为这是祂配得的,祂原是荣耀的主啊! 神叫万有如此尊敬圣子,也就是祂自己的荣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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